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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5條 檢察長每年應召集轄區內軍法警察機關舉行檢警聯席會議,以加強軍法檢察功能。
  2.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5條 檢察長每年應召集轄區內軍法警察機關舉行檢警聯席會議,以加強軍法檢察功能。
  3.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績效評鑑辦法 第8條 中科院應於每年四月一日前提出未來五年期國防科技研究、應用及產製計畫,由本部於同年七月一日前核定。中科院應於每年七月十五日前提出次年度營運(業務)計畫,由本部於同年十月一日前備查。
  4.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 第2條 本條例考績區分如下:一、年終考績:於每年年終辦理其當年一月至十二月連續任職期間之考績。二、另予考績:於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之考績。但有特殊情形者,得不以連續任職為必要。前項第二款但書所…
  5. 行政兵役法施行法 第28條 …之範圍、人數、時日,由國防部按年度計畫實施,於退伍後八年內,每年一次,每次以一日為限,必要時,國防部得視需要酌增年限、次數、日數。
  6.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44條 …系統連線作業通報戶政事務所。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對第一項人員應於每年三月前調製一年度後備軍人轉役、免役、回役、除役、禁役核定人數統計表呈報國防部備查,並送內政部參考。
  7.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承保機構每年應依本條例第五條第三項所定財務責任歸屬,分別核計保險之給付支出。前項財務責任歸屬,屬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修正生效前之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退伍給付未提存保險責任準備金額,及修正生效後屬戰爭、武裝衝突或…
  8. 行政軍人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準備金之運用,由承保機構擬訂投資政策書,於每年度開始前,擬編本準備金年度運用計畫,報經軍保監理會之委員會議審查後,送主管機關核定並轉陳行政院備查。本準備金收支運用情形,應由承保機構按月報軍保監理會簽陳主任委員核閱,並應…
  9. 行政國軍在臺遺族身心障礙官兵及無依軍眷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7條 …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前核定撫卹有案之國軍在臺遺族及無依軍眷,於每年一月及七月核發遺族及無依軍眷房屋、燃料照護金。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六月三十日前核定撫卹有案之國軍在臺遺族及無依軍眷,並領有原房屋補助費、燃料補助費者,每月給與房…
  10. 行政國軍在臺遺族身心障礙官兵及無依軍眷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8條 未經政府機關收養之一等身心障礙國軍官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年給與新臺幣三萬元以內之身心障礙官兵生活照護金:一、本人因喪失各種功能,無法行動,須賴他人扶持。二、本人或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無力就醫。三、遭遇重大災害,或直系…
  11. 行政義務役官兵因病停役期間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6條 義務役官兵死亡,除依前條規定,給與一次照護金外,每年給與六個基數之年照護金,給與年限如下:一、因作戰之病傷致死者:給與二十年。二、因公之病傷致死者:給與十五年。三、因一般或意外之病傷致死者:給與三年。
  12. 行政義務役官兵因病停役期間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7條 …照護金:一、因作戰之病傷致身心障礙者:(一)一等,給與終身,每年給與五個基數。(二)二等,給與十年,每年給與三個基數。(三)三等,給與五年,每年給與二個基數。(四)重度機能障礙,一次給與三個基數。(五)輕度機能障礙,一次…
  13. 行政應召入營或退伍解召人員還鄉途中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5條 …鄉途中死亡者,除給與四十三點七五個基數之一次照護金外,並給與每年十個基數之年照護金,計給十五年。
  14. 行政應召入營或退伍解召人員還鄉途中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6條 …級之日起,依下列規定給與身心障礙照護金:一、一等,給與終身,每年給與八個基數。二、二等,給與十年,每年給與六個基數。三、三等,給與五年,每年給與四個基數。四、重度機能障礙,一次給與六個基數。五、輕度機能障礙,一次給與四個…
  15. 行政防空演習實施辦法 第13條 防空演習每年至少應實施一次,其演習實施之構想、演練項目、參加機關(構)及人員、任務區分、演習時間及地區等計畫,由主管機關定之。
  16. 行政現役軍人營區在職專班招生辦法 第7條 第三條第二項之開設規劃,由開設單位於每年二月一日前呈報國防部核定。第三條第三項之招生計畫及名額,由招生校院於每年四月一日前,函送國防部核定。
  17. 行政列管軍品測試協助申請辦法 第6條 申請廠商應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以書面備齊下列文件、資料,至測試機關指定處所提出次年度之列管軍品測試協助申請:一、測試申請書及申請廠商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二、申請廠商由代理人申請測試者,應檢附授權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
  18. 行政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9條 運作單位應製作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於每年一月十日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申報前一年之運作紀錄申報表,並依其隸屬報請國防部、各司令部(指揮部)、各局或國防大學備查。前項紀錄,應於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妥善保存三…
  19.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12條 …原機構生產軍品或提供勞務部分,無須繳納。委託經營契約中應明定每年應收取之最低額度經營權利金,其額度依民間機構於投標時提出之營運計畫書資料計算之。
  20.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25條 民間機構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及七月三十一日前,將委託經營部分之財務報表經會計師簽證後送主辦機關備查。主辦機關如認為民間機構之財務報表有不實情事,得延聘會計師至委託機構或財產設施現場進行稽核。其確有不實情事者,民間機構應負…
  21.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26條 …機關應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物價指數,以四年為限,預估後續每年購買產品或勞務之規格、最低數量或工作量、單價等參考值,規定單價變動幅度限制標準。後續每年實際採購之金額如低於預估達約定比例時,主辦機關應與民間機構依誠信原則…
  22. 行政殺傷性地雷管制條例 第6條 …。五、展期對社會、經濟之影響評估。前二項之剷除進度或事項,應每年向立法院報告。
  23. 行政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 第4條 …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方式辦理;其每年度舉借債務之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七項規定之限制。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本條例施行期間之舉債額度合計數,不得超過該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度合…
  24. 行政國防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4條 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應於每年三月底前,依本部指定之方式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以外之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部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者,應於本部通知送達後一個月內,依本部指定之方式提出。
  25. 行政國防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5條 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應於每年九月底前,依本部指定之方式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以外之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部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者,應於本部通知送達後一個月內,依本…
  26. 行政國防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6條 本部應於每年十一月底前擇定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並得擇定其他特定非公務機關,以現場實地稽核之方式,稽核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本部為辦理前項稽核,應訂定稽核計畫,其內容包括稽核之依據與目的、期間、稽核小組組成方式、保密…
  27. 行政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第17條 本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項所定每年節省之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其中優存利息節省經費,依下列方式計算:一、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前退伍除役且辦理優存軍官、士官:以一百零七年六月三十日實際儲存之優存金額,按年息…
  28. 行政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2條 中央及各地方政府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起,每年於總預算案編列自償性公共債務(以下簡稱自償性債務)之舉借,應由計畫主辦機關編製自償性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案,於四月三十日前提報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營業基金及信託基金以…
  29. 行政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5條 …,不在此限。各地方政府於債務改善至低於前項債限百分之九十前,每年度應提債務改善計畫執行情形送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
  30.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4條 …當之獎懲,並作為年度考核及另予考核之依據。二、年度考核:指於每年年終考核各機構人員當年一月至十二月任職期間成績。三、另予考核:指各機構人員於同一考核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或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侍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