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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 10 頁-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2條 各機關不得任用其他機關人員。如業務需要時,得指名商調之。但指名商調特種考試及格人員時,仍應受第十三條第五項及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之限制。
-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及三等考試。五、交通事業人員高員級考試。本法第十六條所稱行政機關人員、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於相互轉任時,得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之辦法,由銓敘部會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擬訂,報請考試院核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時,得指名商調之,指各機關職務出缺,如因業務需要,需任用其他機關人員時,應經該機關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規定辦理後,詳細敘明擬調人員之職稱、姓名及擬任之職務,函商原服務機關同意,始得調用。
- 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升資甄審辦法 第3條 …(甲等)、一年列七十分(乙等)以上,操行優良者。二、交通行政機關人員具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關系所畢業,並符合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第三條第一款應簡任升官等考試資格或已具簡…
- 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升資甄審辦法 第4條 …(甲等)、一年列七十分(乙等)以上,操行優良者。二、交通行政機關人員任簡任或具法定任用資格任相當簡任職務滿五年,並具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關系所畢業,最近三年考績(成)二…
- 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升資甄審辦法 第6條 …構升資甄審委員會初審,交通部升資甄審委員會復審。三、交通行政機關人員及一般行政機關人員應資位之甄審,由用人事業機構函請現職服務機關填具升資甄審評分表,逕報交通部升資甄審委員會辦理,不受初審之限制。前項升資甄審名冊如附表二…
- 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升資甄審辦法 第8條 …資甄審當年一月一日起,按原敘薪級改敘晉升資位之薪級。交通行政機關人員及一般行政機關人員經資位甄審合格取得資位者,自到職之日起,改敘擬任職務資位之最低薪級,曾任與該資位等級相當之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得分別適用或準用交通事業人…
- 考試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第2條 曾任行政機關人員或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具有高等考試、特種考試之乙等考試及格之資格者(以下簡稱轉任人員),其轉任前服務成績優良任職年資得予採計。其採計除法律有特別規定,應從其規定外,依本辦法行之。轉任行政機關職…
- 考試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行政機關人員」,係指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所定各級政府行政機關組織法規中定有職稱及官等職等之文職人員;所稱「公立學校教育人員」,係指各級公立學校校長、教師及職員;所稱「公營事業人員」…
- 考試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第5條 …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經高等考試、特種考試之乙等考試及格轉任行政機關人員時,除分別取得其考試及格等次、類科之任用資格外,其轉任前曾任與轉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之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先按年換算俸級至各該職等本俸最高級,其年終(…
- 考試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12條 …其考試及格所具資格或曾經銓敘審定有案之職等銓敘審定俸級。行政機關人員轉任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時,其服務年資之採計,亦同。曾任行政機關銓敘審定有案之年資,如符合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應先於所轉任職務列…
- 考試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各官等職務者。本法第十二條所稱轉任,指適用不同任用法規之行政機關人員、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三者之間相互轉任者。本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所稱再任,指公務人員卸職後,依法再行擔任政府機關各官等職務者。
- 考試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管人員為當然委員及第六項所規定之票選人員外,餘由機關首長就本機關人員中指定之,並指定一人為主席。主席因故未能出席會議者,得由主席就委員中指定一人代理會議主席。考績委員會組成時,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但受考人任…
-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5條 …有該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本功績原則評定陞遷。各機關職缺如由本機關人員陞遷時,應辦理甄審。如由本機關以外人員遞補時,除下列人員外,應公開甄選:一、因配合政府政策或修正組織編制須安置、移撥之人員。二、職務列等、稱階、等階、級…
-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6條 …,訂定陞遷序列表,並得區別職務性質,分別訂定。各機關職缺由本機關人員陞遷時,應依陞遷序列逐級辦理陞遷。如同一序列中人數眾多時,得按人員銓敘審定之職等、官稱官階、官等官階、級別(以下簡稱職等)高低依序辦理。但次一序列中無適…
-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7條 各機關辦理本機關人員之陞任,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並依擬陞任職務所需知能,就考試、學歷、職務歷練、訓練、進修、年資、考績(成)、獎懲及發展潛能等項目,訂定標準,評定分數,並得視職缺之職責程度及業務性質,對具有基層服…
-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8條 …法規主管機關依本法及施行細則規定,另訂陞遷規定實施。軍文併用機關人員之陞遷,準用前項規定。前二項訂定之陞遷規定,應函送考試院備查。
-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第五條第二項所稱各機關職缺如由本機關人員陞遷時,應辦理甄審。如由本機關以外人員遞補時,應公開甄選,指各機關人事單位於辦理陞遷前,應依本法第二條所定原則,簽報機關首長決定職缺擬辦內陞或外補後再行辦理。如擬外補,應將職缺…
-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 第4條 …職等、官稱官階、官等官階、級別高低依序辦理,指各機關職缺由本機關人員陞遷,同一序列中人數眾多時,得按一般公務人員銓敘審定之職等、關務人員銓敘審定之官稱官階、海岸巡防及消防機關列警察官人員銓敘審定之官等官階、醫事人員銓敘審…
-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 第7條 …五人至二十三人,組成時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但本機關人員任一性別比例未達三分之一,委員任一性別人數以委員總人數乘以該性別人員占本機關人員比例計算,計算結果均予以進整,該性別人員人數在二十人以上者,至少二人。前…
-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關辦理公務人員陞遷,人事單位應依下列情形造列名冊:一、辦理本機關人員陞任時,就具有任用資格人員,依本法第七條所定標準,核計分數後,依積分高低造列。二、辦理本機關以外人員公開甄選時,依符合公開甄選人員所具資格條件或積分高低…
- 考試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16條 特殊性質機關人員之請假規定,得參照本規則另定之,並送銓敘部備查。
- 考試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 第9條 各機關人事單位對本機關人員及所屬機關首長之兼職情形,每年應定期檢查及統計並列冊。
- 考試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4條 …理之宣導及實施。五、督導安全及衛生防護訓練及宣導。六、督導本機關人員遭受騷擾、恐嚇及威脅等情事之處理。七、督導本機關人員遭受生命、身體及健康危害等情事之處理。八、督導侵害事故發生原因之調查及檢討改進。九、其他涉及公務人員…
-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審議規則 第19條 …復審事由。四、到場之復審人或其代表人、代理人、輔佐人、原處分機關人員或其他經通知到場人員之姓名。五、言詞辯論進行之要旨。言詞辯論於審查會進行者,應將言詞辯論要旨併案提委員會議審議。
- 監察監察院組織法 第4條 …於職務之行為。五、考核政府所屬全國各機關財務效能。六、核定各機關人員對於財務上之責任。七、其他依法律應行辦理之審計事項。審計部之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 監察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人權諮詢顧問遴聘辦法 第2條 …)得應人權議題或業務推動需要,由主任委員聘請學者、專家、政府機關人員或民間團體代表若干人擔任人權諮詢顧問,聘期二年。聘期屆滿得視需要續聘之。
- 監察監察院暨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8條 …、到場之訴願人、參加人或其代表人、訴願代理人、輔佐人、原處分機關人員及其他經通知到場之人姓名。五、辯論進行之要領。以錄音、錄影等機器輔助記錄言詞辯論之進行者,其錄音、錄影等資料,應附於言詞辯論筆錄,並保存至該訴願事件確定…
- 監察審計法 第17條 審計人員發覺各機關人員有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應報告該管審計機關,通知各該機關長官處分之,並得由審計機關報請監察院依法處理;其涉及刑事者,應移送法院辦理,並報告於監察院。
- 監察審計法 第71條 各機關人員對於財務上行為應負之責任,非經審計機關審查決定,不得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