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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 第18條 報驗義務人申請符合性聲明指定代碼登記費,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2. 行政商品檢驗登記及報驗發證辦法 第3條 依本法第十九條指定公告須先申請內銷檢驗登記者,報驗義務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報驗義務人所在地之檢驗機關(構)辦理登記: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相當之證明文件影本。但已填具公司或商業統一編號者…
  3. 行政商品檢驗登記及報驗發證辦法 第4條 …合者,發給內銷檢驗商品登記證。依前項取得內銷檢驗商品登記證之報驗義務人有停業、歇業、行蹤不明或逾二年未申請報驗者,檢驗機關(構)得予註銷。
  4. 行政商品檢驗登記及報驗發證辦法 第5條 依本法第十九條指定公告須先申請內銷檢驗登記之商品,報驗義務人應於商品本體上標示內銷檢驗登記號碼,如商品本體太小無法標示時,得於最小包裝上標示。但自行印製商品檢驗標識者,免標示。
  5. 行政商品檢驗登記及報驗發證辦法 第7條 報驗義務人應依下列規定申請報驗:一、輸入商品於最後港埠啟運後,向到達港埠之檢驗機關(構)報驗。二、輸出商品於出口前,向生產地之檢驗機關(構)報驗。三、國內產製商品於出廠前,向生產地之檢驗機關(構)報驗。前項報驗,報驗義務…
  6. 行政商品檢驗登記及報驗發證辦法 第8條 報驗義務人應填具報驗申請書連同應繳檢驗規費,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檢驗機關(構)申請報驗:一、型式認可證書影本;報驗義務人非型式認可證書之名義人時,應另檢具證書名義人授權文件。但已填具型式認可證書之證號者,免附型式認可證書影…
  7. 行政商品檢驗登記及報驗發證辦法 第10條 報驗義務人得採現場、郵寄、傳真或網際網路方式申請報驗。
  8. 行政商品檢驗登記及報驗發證辦法 第11條 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檢驗機關(構)不受理其報驗:一、未依本法第十九條辦理內銷檢驗登記者。二、未依第八條規定申請報驗者。三、報驗申請書內容錯誤或其他不依規定繕打者。
  9. 行政商品檢驗登記及報驗發證辦法 第14條 商品經檢驗合格者,由檢驗機關(構)發給合格證書。但報驗義務人於申請報驗時聲明無須發給者,得不予發給。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報驗者,其證明之核發依商品免經型式認可報驗辦法規定辦理。
  10. 行政商品檢驗登記及報驗發證辦法 第17條 商品於合格證書有效期間未輸出入者,報驗義務人得檢具合格證書及有關證件於證書有效期間內,向原發證檢驗機關(構)申請延展一次,延展期間以原規定有效期間為限。原發證檢驗機關(構)應於合格證書加註延展期間之戳記。
  11. 行政商品檢驗登記及報驗發證辦法 第19條 報驗義務人因合格證書遺失申請補發新證書者,應敘明遺失經過及合格證書字號並聲明作廢,向原發證檢驗機關(構)申請補發。報驗義務人因輸出入商品分割批數申請換發新證書者,應繳回合格證書,向商品存置場所之檢驗機關(構)申請換發。補…
  12. 行政商品檢驗登記及報驗發證辦法 第20條 合格證書有效期間內,其所載事項有變更必要時,報驗義務人得申請變更或換發新證書。
  13. 行政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910109訂定) 第2條 報驗義務人應依本辦法標示商品檢驗標識。但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檢驗局)指定或核准免標示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不在此限。
  14. 行政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910109訂定) 第3條 …除下列規定外,為字軌「C」及流水號:(一)經標準檢驗局指定由報驗義務人自行印製之型式認可商品,為字軌「T」及指定代碼。(二)經標準檢驗局核准由報驗義務人自行印製之管理系統認可登錄廠場生產之商品,為字軌「Q」及指定代碼。(…
  15. 行政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910109訂定) 第4條 …前條第三項第一款第一目至第三目經標準檢驗局指定或核准者,得由報驗義務人依規定自行印製。二、驗證登錄:由報驗義務人依規定自行印製。三、符合性聲明:由報驗義務人依規定自行印製。
  16. 行政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910109訂定) 第5條 由報驗義務人自行印製之商品檢驗標識,應使用不易變質之材質製作,內容清晰可辨且不易磨滅,並以永久固定方式標示。
  17. 行政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910109訂定) 第6條 標準檢驗局印製之「C」字軌商品檢驗標識由報驗義務人於報驗時申請核發,在取樣前由報驗義務人自行黏貼、放置或繫掛完整。但先行放行案件,得於取樣後標示。前項商品檢驗標識之黏貼、放置或繫掛,曾有未依規定附加完整者,標準檢驗局或其…
  18. 行政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910109訂定) 第7條 逐批檢驗及監視查驗商品,報驗義務人應於報驗申請書上記載其識別號碼。
  19. 行政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910109訂定) 第9條 報驗義務人應於商品本體標示商品檢驗標識。但商品本體太小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無法標示時,得依下列方式標示:一、有包裝者,於最小單位包裝標示。二、無包裝或其包裝不適宜標示者,以繫掛方式標示。三、不宜以前二款方式標示者,置於包裝內…
  20. 行政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910109訂定) 第10條 報驗義務人連續報驗商品三次以上合格者,得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核准預購適當數量之「C」字軌商品檢驗標識。預購之商品檢驗標識,應於六個月內核銷、註銷或繳還完畢;未於期間內核銷完畢者,得申請延展一次,其延展期間以…
  21. 行政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910109訂定) 第11條 報驗義務人預購商品檢驗標識,未依前條第四項規定申報、遺失二次以上或其報驗商品經檢驗不合格者,應立即停止其預購商品檢驗標識。前項停止預購商品檢驗標識之情形,於其報驗商品經連續三批檢驗合格後,得預購商品檢驗標識。報驗義務人依…
  22. 行政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910109訂定) 第12條 報驗義務人於報驗時申請核發之商品檢驗標識未曾使用者,依下列規定註銷或繳還:一、報驗義務人因商品數量或包裝未全,申請撤回報驗者,應繳還其所持有未曾使用之商品檢驗標識。二、臨場取樣或檢驗時,有商品數量未達報驗數量,經更正其報…
  23. 行政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910109訂定) 第14條 …品檢驗標識。但經申請複驗或重新報驗,不致毀損商品檢驗標識者,報驗義務人切結並經檢驗機關核准後,得暫免註銷商品檢驗標識。前項暫免註銷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應於六個月內完成重新報驗;未於期間內完成重新報驗者,檢驗機關應立即派員…
  24. 行政實施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9條 報驗義務人輸出入管理及檢驗制度商品時,應檢具認可證明書影本,並依商品監視查驗辦法申請報驗。檢驗機關受理前項商品報驗時,得依商品監視查驗辦法簡化其查驗程序;必要時,並得請報驗義務人提供第四條第二項之相關證照或文件,以供查核…
  25. 行政管理系統認可登錄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4條 …檢驗符合後,自行副署簽發查驗證明。二、生產廠場不在國內者,由報驗義務人檢附生產廠場之檢驗紀錄,報請檢驗機關審查;檢驗機關審查符合後,核發查驗證明。前項第一款自行副署簽發查驗證明之生產廠場,均應事前向檢驗機關預借加蓋發證機…
  26. 行政安全標示與驗證合格標章使用及管理辦法 第8條 …入者應於各該產品本體及相關說明書件,載明其產品名稱、申報者或報驗義務人之名稱、地址、電子郵件信箱及電話等聯絡資訊。前項資訊不能標示於產品之本體者,應標示於其包裝、標貼、掛牌或其他足資識別之處。
  27. 行政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 第23條 報驗義務人對於檢驗不合格之產品,不能改正使其符合安全標準者,應於接獲不合格通知書後六個月內,辦理退運、銷毀、拆解致不堪使用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報驗義務人對於產品進行前項之必要處置時,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拆封或核准自行拆封…
  28. 行政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 第24條 報驗義務人對於檢驗不合格產品之測試樣品,應於接獲不合格通知書之日起三個月內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中央主管機關、勞動檢查機構及本法第八條第一項之型式驗證機構得予銷毀、拆解致不堪使用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中央主管機關、勞動檢查機…
  29. 行政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 第25條 報驗義務人對於輸入或產製之產品,因檢驗不合格而退運或銷燬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退運:退運後三個月內,檢附復運出口報單副本等相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銷案或核符關務退運資料後銷案。二、銷燬:檢附銷燬計畫,向中央主管機…
  30. 行政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 第26條 …程與銷燬計畫有不符之情事者,應停止銷燬,並由中央主管機關通知報驗義務人改正後,另行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