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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 36 頁-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4條 …航空貨運站區及各集散站執行相關作業規範之督導管理。(四)貨運園區營運之協調、聯繫及綜合彙辦事項。(五)民用航空運輸業貨運業務、航空站地勤業貨運業務、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航空貨運承攬業機場營運之協調及督導事項。(六)航空…
-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第15條 …濟建設計畫而開闢之新興特殊區域,如港埠、加工區、工業區、科學園區、新社區、交通要道之起訖點及中繼站等。三、當地已具有發展儲金、匯兌業務之條件者。設置郵局地點以一般公眾得自由進出用郵及商業較繁盛或住戶較密集,並能維護局屋安…
- 行政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 第2條 …之貨物,得以保稅方式運送至自由貿易港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保稅工廠、自用保稅倉庫、經海關核准從事重整業務之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進行相關作業後全數出口。第一項運送或轉運及前項相關作業後之貨物,得經由海運轉海運、海運轉…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隨同轉調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隨同轉調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機場公司)之航空站現有編制內依公務人員相關任用法律任用之人員,於機場公司成立之日隨同業務轉調該公司繼續任用,仍具公務人員身分者(以下簡稱…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 第2條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以下簡稱園區)之公有土地,得以出租、設定地上權方式,提供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機場公司)開發、興建、營運使用。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 第4條 …計價為基準。前項土地租金費率,每三年得由民航局與機場公司,視園區發展狀況,檢討調整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隨時檢討調整:一、國內或國際之社會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二、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指定民航局依法辦…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 第8條 園區土地設定地上權,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設定地上權土地租金費率及調整機制,適用第四條之規定。二、權利金每五年收取一次,於第一年按當年期年租金一倍計收,未滿五年者,依比例收取之。但有特定開發用途,經民航局同意者,得每七年…
- 行政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現職人員優惠退離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一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現職人員優惠退離辦法 第2條 …用對象為本條例施行前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機場公司)之航空站(以下簡稱原機關)於機場公司成立之日隨同業務移撥之現職人員(以下簡稱現職人員),並於機場公司成立之日起七個月內辦理退…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內自由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際機場園區(以下簡稱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內自由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獎勵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適用之獎勵對象,係於園區內僱用具有原住民身分人數,扣減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應僱用原住民人數後,超額僱用之自由港區事業。前項所稱原住民,指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之原住民。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內自由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獎勵辦法 第3條 …達整數部分不予計入。前項所稱勞工人數,指自由港區事業實際進駐園區內之每月一日參加勞工保險人數。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1條 為提升國家競爭力,並促進國際機場園區及航空城發展,進而帶動區域產業及經濟繁榮,特制定本條例。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3條 …:指主管機關劃定提供航空運輸服務所需之機場範圍。二、國際機場園區:指機場專用區及其區內或毗鄰之自由貿易港區(以下簡稱自由港區)。三、航空城:指國際機場園區周邊因機場活動所衍生發展之各類商業、加工製造、會議展覽、休閒娛樂及…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4條 主管機關為國際機場園區(以下簡稱園區)之開發、營運及管理,設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機場公司);其設置另以法律定之。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5條 主管機關應擬訂園區綱要計畫,報行政院核定;變更時,亦同。但園區綱要計畫凡涉及國軍土地,暨國防安全相關事務,應先協調國防部同意。機場公司應依前項園區綱要計畫及第九條園區特定區計畫,擬訂園區實施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定,其涉及自…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6條 機場公司依前條第一項園區綱要計畫、第九條之園區特定區計畫及前條第二項之園區實施計畫,擬訂園區重大建設計畫,應報主管機關核定;重大變更時,亦同。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7條 第五條園區綱要計畫範圍內配置為自由港區之區域,行政院得逕核定設置為自由港區,不適用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8條 園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得擇定土地,擬具自由港區開發之可行性規劃報告、營運計畫書及管理計畫書,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由主管機關徵詢財政部、國防部及有關機關意見後,核轉行政院核定設置為自由港區,並納入園區,不適用自…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9條 主管機關得依第五條第一項園區綱要計畫,商請中央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擬訂園區特定區計畫;現有機場專用區得不納入園區特定區計畫範圍。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10條 園區特定區計畫之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得合併訂定,載明下列事項:一、計畫地區範圍。二、發展現況及預測。三、發展定位及策略。四、整體發展架構。五、土地使用配置與分區管制。六、主要道路及其他公眾運輸系統。七、公共設施。八、開發方…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11條 主管機關核定園區實施計畫所需新增之土地,其為公有者,得由機場公司申請讓售取得;其屬國防部經管者,應先協調國防部同意。其為私有者,由機場公司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權利,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權利已達計…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12條 …及營運管理。二、機場專用區航空運輸關聯服務之經營及提供。三、園區內自由港區之開發及營運。四、投資或轉投資經營國內外航空、運輸相關之事業。五、投資或轉投資經營自由港區事業。六、其他依法令規定航空站、航空站經營人應辦理之事項…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14條 機場公司應提撥下列費用予園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相關工作:一、每年提撥前條使用費中之降落費一定比率作為回饋金,辦理機場六十分貝噪音線內之回饋作業,回饋金並得以現金方式發放。二、前條噪音防制費,得以現金發放作為…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16條 機場公司應對提供營運使用之園區內公共場所投保責任保險;其最低保險金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18條 民航局經管園區之財產,除公有土地依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外,其餘財產得以出租、作價投資方式,提供機場公司使用,不受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及地方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第三人於本條例施行前,與民航局及所屬機關(構)就經管園區資產…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19條 …及前條第一項規定使用或取得之財產,得提供第三人使用並為收益。園區內事業為新建營運所需相關設施,向機場公司申請租用之土地,除應付租金外,並應負擔公共設施建設費用。機場公司應擬訂土地、建築物及其他設備租金等之收費基準及公共設…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22條 …完納稅捐彌補虧損,並提列盈餘公積後,盈餘之百分之十八應提撥予園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其餘盈餘,應分配予民航事業作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