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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 200 頁-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辦事細則 第1條 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以下簡稱本總隊)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辦事細則 第10條 …文之點收、分類、裝訂、典藏、檢調、清理銷毀及移交。四、各業務單位制(訂)定、修正、解釋警政法規之審查、協調事項與警政法規宣導、座談、講習之規劃、督導及協調。五、推行為民服務工作及警察公共關係之處理。六、事務用品之採購。七…
-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辦事細則 第1條 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以下簡稱本總隊)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辦事細則 第10條 …文之點收、分類、裝訂、典藏、檢調、清理銷毀及移交。四、各業務單位制(訂)定、修正、解釋警政法規之審查、協調事項與警政法規宣導、座談、講習之規劃、督導及協調。五、推行為民服務工作及警察公共關係之處理。六、事務用品之採購。七…
-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處務規程 第1條 內政部警政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處務規程 第3條 …如下: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四、重要會議之籌辦。五、其他交辦事項。
-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辦事細則 第1條 內政部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以下簡稱本總隊)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辦事細則 第10條 …文之點收、分類、裝訂、典藏、檢調、清理銷毀及移交。四、各業務單位制(訂)定、修正、解釋警政法規之審查、協調事項與警政法規宣導、座談、講習之規劃、督導及協調。五、推行為民服務工作及警察公共關係之處理。六、事務用品之採購。七…
-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第1條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以下簡稱本臺)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第3條 …如下: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四、重要會議之籌辦。五、其他交辦事項。
-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第9條 …維護。八、法令之研究、整理及國家賠償事件之處理。九、不屬其他單位事項。
-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辦事細則 第1條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以下簡稱本廠)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 行政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條 內政部營建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訂定本細則。
- 行政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3條 …書權責如下:一、工作計畫之擬編。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四、行政事務之管理。五、會議之籌辦。六、其他交辦事項。
- 行政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第10條 …件及檔案,各級政府機關或民間團體不得拒絕。其有故意違犯者,該單位主管及承辦人員應依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科以刑責。前項所稱檔案,係指有關二二八資料,檔案上不必然有二二八字樣。
- 行政政黨法 第17條 政黨應設專責單位,處理章程之解釋、黨員之紀律處分、除名處分及救濟事項。
- 行政祭祀公業土地清理獎金分配及核發辦法 第3條 …土地清理工作之直轄市或縣(市)、鄉(鎮、市、區)主管機關主辦單位、登記機關及其他協助機關(單位)之在事人員為對象。
- 行政祭祀公業土地清理獎金分配及核發辦法 第4條 …地政、民政、戶政、稅捐及其他協助祭祀公業土地清理工作之機關(單位)代表召開審查會議,依祭祀公業土地清理工作執行情形決定之。前項會議應於依本條例規定代為標售土地後每六個月召開一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並應於會後三十日內…
- 行政祭祀公業土地清理獎金分配及核發辦法 第5條 受分配機關(單位)於核發祭祀公業土地清理獎金予第三條人員時,應以執行祭祀公業土地清理工作之輕重為基準,並審酌下列情狀為獎金高低之參據:一、擔任祭祀公業土地清理之職務。二、辦理祭祀公業土地清理之件數、筆數、面積。三、辦理祭…
- 行政遊說法 第14條 被遊說者所屬機關應指定專責單位或人員,受理遊說之登記。
- 行政遊說法 第16條 …遊說者應於接受遊說後七日內,將下列事項通知所屬機關指定之專責單位或人員予以登記:一、遊說者。二、遊說時間、地點及方式。三、遊說之內容。
- 行政遊說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被遊說者所屬機關應將本法第十四條受理遊說登記之專責單位或人員登錄上網,並通知主管機關。
- 行政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殯葬設施經營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應建置網站,並公開下列資訊:一、業者名稱、地址、電話、公墓及骨灰(骸)存放設施之核准文號及啟用日期、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備查)文件。二、銷售之商品標的及服務項…
- 行政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 第3條 殯葬設施經營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應建置網站,並公開下列資訊供已購買者查詢:一、所購買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之位置及整體配置圖;已購買骨灰(骸)存放單位尚未指定位置者,提供尚未使用至區排層號之配置圖。二、已繳…
- 行政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殯葬設施經營業委託公司或商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應檢具下列文件,報請經營許可及設施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一、委託銷售之商品標的、服務項目及其契約。二、受委託公司或商業之名冊、負責人、營業處所之地…
- 行政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 第8條 受委託公司或商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或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公開展示下列資訊:一、委託人、委託銷售之商品標的及服務項目。二、殯葬設施經營業所經營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
- 行政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殯葬服務業與委託公司或商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或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應確保公開資訊之內容正確性及安全性。
- 行政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殯葬服務業委託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或生前殯葬服務之公司或商業有異動時,殯葬服務業應於七日內更新及公開資訊,並報第六條及第七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受委託公司或商業就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或生前殯葬服務契約等事項,應依委託契約辦理;有消費爭議時,殯葬服務業應予處理。
- 行政戶籍法 第3條 戶籍登記,以戶為單位。在一家,或同一處所同一主管人之下共同生活,或經營共同事業者為一戶,以家長或主管人為戶長;單獨生活者,得為一戶並為戶長。一人同時不得有二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