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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16條 …應敘明申請人對於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之評議程序所作其應向參與者給付每一筆金額或財產價值在一定額度以下之評議決定,應予接受;評議決定超過一定額度,經參與者表明同意縮減該金額或財產價值至一定額度者,亦同。
  2. 行政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17條 申請人與參與者相互間契約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創新實驗之範圍、重要內容、期間、可能衍生風險、交易資訊揭露,及主管機關之核准文號。二、實驗內容涉及投資運用之商品或服務,不得保證運用績效及收益。三、申請人與參與者相互間之權利義…
  3. 行政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18條 …得、竄改、毀損業務紀錄或個人資料,及建置第三人入侵資訊系統對參與者之通報及損害賠償機制。
  4. 行政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19條 …管機關核定之退場機制及主管機關指定事項執行退場事宜,並應通知參與者創新實驗結束。申請人應於前項退場機制執行終結後三個營業日內,將執行結果函報主管機關備查。申請人依本條例第十六條提出之創新實驗結果,應包括退場機制之執行情形…
  5. 行政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20條 …告內容:(一)創新實驗計畫之辦理進度,包括申報日之實驗範圍、參與者人數、保護措施、參與者個人資料保護情形、風險管理機制落實及暴險情形、招攬活動及其內容、預期效益之衡量與達成情形、疑似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等內容。(二)資訊系…
  6. 行政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21條 …化。三、自行終止創新實驗。四、發生資通安全事件,且其結果造成參與者權益受損或影響持續營運。五、媒體報導足以影響信譽者。六、主管機關要求例外報告事項。七、申請人認為應即時報告主管機關之重大事項。
  7.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32條 …實驗者,限一等或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提出申請案時,應敘明所有參與者及所使用之業餘電臺。展頻通信實驗,其通信之內容應以明語傳送。展頻通信實驗不得干擾合法通信,並須忍受合法通信之干擾。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命展頻通信實驗者採行以…
  8. 行政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第33條 …實驗者,限一等或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提出申請案時,應敘明所有參與者及所使用之業餘電臺。展頻通信實驗,其通信之內容應以明語傳送。展頻通信實驗不得干擾合法通信,並須忍受合法通信之干擾。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命展頻通信實驗者採行以…
  9. 行政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4條 …品、服務相同者。二、節目名稱與其所插播之廣告關聯者。三、節目參與者於節目中之言論或表現,呈現特定廠商品牌、商品、服務、電話、網址、標識或標語;或涉及特定產品之效用、使用方式、價格者。四、節目參與者所演出之廣告與節目內容有…
  10.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29條 …之機關(構)、團體或個人於進行修復前,應注意下列事項,並告知參與者知悉:一、對少年個人資料及少年事件之記事或照片應予保密。二、對修復程序期間非公開進行之討論,除當事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予保密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參與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