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投票」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119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4 / 4 頁
  1. 行政公民投票法 第39條 公民投票案之進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聚眾包圍公民投票案提案人、連署人或其住、居所者。二、聚眾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
  2. 行政公民投票法 第40條 意圖妨害或擾亂公民投票案投票、開票而抑留、毀壞、隱匿、調換或奪取投票匭、公投票、投票權人名冊、投票報告表、開票報告表、開票統計或圈選工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行政公民投票法 第46條 犯本章之罪,其他法律有較重處罰之規定者,從其規定。辦理公民投票事務人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犯本章之罪,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併宣告褫奪公權。
  4. 行政公民投票法 第47條 公民投票之管轄法院,依下列之規定:一、第一審全國性公民投票訴訟,專屬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管轄;第一審地方性公民投票訴訟,由公民投票行為地之該管高等行政法院管轄,其行為地跨連或散在數高等行政法院管轄區域內者,各該高…
  5. 行政公民投票法 第48條 …果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以各該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公民投票投票無效之訴:一、各級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民投票違法,足認有影響投票結果之虞。二、對於提案領銜人、有公民投票權人或辦理公民投票事務人員施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
  6. 行政公民投票法 第49條 公民投票投票無效之訴,經法院判決無效確定者,其公民投票之投票無效,並定期重行投票。其違法屬公民投票之局部者,局部之公民投票投票無效,並就該局部無效部分定期重行投票。但局部無效部分顯不足以影響結果者,不在此限。前項重行投票…
  7. 行政公民投票法 第50條 公民投票案之通過或不通過,其票數不實足以影響投票結果者,檢察官、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之領銜人,得於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以該管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確認公民投票案通過或不通過之訴。公民投票案通過或不通過確認之…
  8. 行政公民投票法 第51條 投票權人發覺有構成公民投票投票無效、公民投票案通過或不通過無效之情事時,得於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七日內,檢具事證,向檢察官舉發之。
  9. 行政公民投票法 第52條 公民投票訴訟不得提起再審之訴;各審受理之法院應於六個月內審結。
  10. 行政公民投票法 第53條 主管機關駁回公民投票提案、認定連署不成立或於法定期間內不為決定者,提案人之領銜人得依法提起行政爭訟。公民投票訴訟程序,除本法規定者外,適用行政訴訟法之規定。高等行政法院實施保全證據,得囑託地方法院為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
  11. 行政全國性公民投票經費募集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公民投票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12. 行政全國性公民投票經費募集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定募集,係指公民投票案成立公告後或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收到依本法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交付辦理公民投票函文之日起,至投票日前一日止,提案人、公民投票案支持或反對意見者,以從事意見宣傳為目的,向不特定人募集財…
  13. 行政全國性公民投票經費募集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條 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之領銜人、公民投票案支持或反對意見之代表人,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或本會收到依本法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交付辦理公民投票函文之日起,向本會申請許可募集經費者,應在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並備具下列各款資料之申請書提…
  14. 行政全國性公民投票經費募集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4條 對於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各款之捐贈,提案人之領銜人、公民投票案支持或反對意見之代表人應向監察院、經濟部與相關業務主管機關、內政部及各該受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主管機關網站查證,不符規定時,並依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辦理繳…
  15. 行政全國性公民投票經費募集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5條 提案人之領銜人、公民投票案支持或反對意見之代表人募集之經費為現金者,應於收受後十五日內存入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之專戶。但超過新臺幣十萬元現金捐贈,應以支票或經由金融機構匯款為之。
  16. 行政全國性公民投票經費募集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7條 提案人之領銜人、公民投票案支持或反對意見之代表人從事募款活動,不得妨礙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違反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
  17. 行政各級選舉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準則 第7條 …所監察員資格審查及遴選事項。四、關於總統選罷法、公職選罷法及公民投票法之罰鍰之研處事項。五、關於移請檢察機關偵辦案件之研處事項。六、關於辦理選舉、罷免事務人員違法案件之研處事項。七、其他應提小組會議事項。
  18. 行政各級選舉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準則 第7-1條 …舉發、上級機關交辦及其他情形知有違反總統選罷法、公職選罷法或公民投票法情事者,應即開始調查。
  19. 行政各級選舉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準則 第8條 …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六條第二項、第一百零七條至第一百零九條、公民投票法第三十三條至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或有觸犯其他刑事法律規定情事之案件,應提請監察小組會議議決後,陳報所屬選舉委員會。
  20. 行政各級選舉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準則 第9條 …、第八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一百十條第十項或第一百十二條或公民投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之案件,應蒐集相關事證,經提請監察小組會議議決後,陳報所屬選舉委員會,依公職選罷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一項、第一百十條、第一百十二條或公民投票…
  21. 行政選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第9條 本辦法於辦理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罷免及公民投票時,準用之。
  22. 行政全國性公民投票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設置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公民投票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第七項規定訂定之。
  23. 行政全國性公民投票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設置辦法 第2條 提案人之領銜人、公民投票案支持或反對意見之代表人申請設置辦事處,以每一直轄市、縣(市)各設一所為限。
  24. 行政全國性公民投票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設置辦法 第4條 申請設置二所以上全國性公民投票辦事處,應指定一所為主辦事處,並由提案人之領銜人、公民投票案支持或反對意見之代表人為負責人,其餘各辦事處由該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
  25. 行政全國性公民投票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設置辦法 第6條 辦事處負責人或辦事人員,以具公民投票權人為限。
  26. 行政全國性公民投票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設置辦法 第7條 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人之領銜人、公民投票案支持或反對意見之代表人申請設置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者,應於申請經費募集許可時,備具辦事處登記書與辦事人員名冊及其電子檔一份,辦事人員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影印本,送交中央選…
  27. 行政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13條 …品或服務。四、政黨、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擬參選人或候選人。五、公民投票案。六、其他法令禁止為廣告者。電視事業於節目接受贊助或冠名贊助時,如其他法令限制呈現方式者,應遵守各該法令規範。
  28. 司法高等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6-1條 …:一、證據保全事件。二、提審聲請事件。三、收容聲請事件。四、公民投票事件。五、其他依法應即時辦理之事件。
  29. 行政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第3條 …妨害投票罪章或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民投票法、反滲透法之行為。(四)違反營業秘密法之行為。(五)違反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信託業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票券金融管理法、證券投資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