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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9 / 181 頁-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9-1條 …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得依下列項目增加法定容積:一、設置能源管理系統:百分之二。二、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於廠房屋頂,且水平投影面積占屋頂可設置區域範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三。第一項擴大投資或產業升級轉型之興辦事業計畫,依前…
- 行政基本測量實施規則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測量基準、參考系統時,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名稱。二、說明。三、基準數據。四、站址、點位圖說。五、測設日期。六、實施日期。
- 行政基本測量實施規則 第6條 …機關應選定衛星追蹤站作為大地基準,並將其測量成果作為訂定坐標系統之依據。基本控制測量之地心坐標、橢球坐標及平面坐標值計算,應以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坐標系統為依據,並以一九九七坐標系統(TWD97)命名,其內容應包括:一、地…
- 行政基本測量實施規則 第7條 …選定潮位站及水準原點作為高程基準,並將其測量成果作為訂定高程系統之依據。基本控制測量之正高值計算,應以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高程系統為依據,並以二○○一高程系統(TWVD2001)命名。
- 行政基本測量實施規則 第8條 …力基準站及絕對重力點作為重力基準,並將其測量成果作為訂定重力系統之依據。基本控制測量之重力值計算,應以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重力系統為依據。
- 行政基本測量實施規則 第9條 …選定潮位站及深度原點作為深度基準,並將其測量成果作為訂定深度系統之依據。基本控制測量之水深值計算,應以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深度系統為依據。
- 行政基本測量實施規則 第35條 各機關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測量基準、參考系統之實施日期前所完成之測繪成果,得繼續流通使用。前項測繪成果,於重新測製時應以當時公告之測量基準、參考系統為之。
- 行政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第2條 …onTime,縮寫為SRT):存在於反應槽、終沉池及迴流污泥系統之活性污泥停留時間。五十六、生物反應水理滯留時間(HydraulicRetentionTime,縮寫為HRT):污水在生物反應槽內之停留時間。五十七、硝化:…
- 行政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第10條 土地開發利用而增加之逕流量,足以影響下游防洪及排水系統者,應設置滯洪池及沉砂池。
- 行政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第16條 …位設計。四、選擇抽水機組及其動力設備應設置備用機組。五、燃油系統應符合消防及環境保護法規規定。
- 行政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第45條 …含氯量不得超過每公升零點五毫克,並應設置氯氣之計量監測及警報系統裝置。2防毒面具、急救箱及自動淋洗等裝置應設於消毒劑貯存室外,並應至少半年內定期檢視一次,必要時修護或更新之。(七)氯氣洩漏之中和設備:1使用五十公斤高壓鋼…
- 行政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第51條 …管,管之內徑及其安全裝置依前款第五目規定。(七)消化瓦斯收集系統之設置、操作室之設置、蛋形消化槽之附屬設備及各重要部份之材料與防蝕處理等依前款第七目至第十目規定。三、厭氧性加溫式龜甲形污泥消化槽:龜甲形消化槽之內徑與側深…
- 行政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第56條 …目的,現場設備之儀表盤應適合其管理方式,並應與主控室數據監控系統及主管機關要求之其他遠端系統相配合。四、操作器應適合其操作目的,自動控制系統之操作器,視需要同時具有遠端控制及現場操作裝置;控制閥之型式及口徑,應選擇最適合…
- 行政經營或受聘於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 第7條 …、引用之主要事實或數據,應分別註明參照索引之頁次。四、應以有系統方法依序編列頁次,並裝訂成冊。
- 行政下水道法 第4條 …訂定。二、下水道法規之訂定及審核。三、直轄市、縣(市)下水道系統發展計畫之核定。四、直轄市、縣(市)下水道建設、管理與研究發展之監督及輔導。五、下水道操作、維護人員之技能檢定及訓練。六、下水道技術之研究發展。七、跨越直轄…
- 行政下水道法 第11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視實際需要,配合區域排水系統,訂定區域性下水道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循法定程序納入都市計畫或區域計畫實施。
-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1條 …並得要求再利用機構連線至中央主管機關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一、再利用機構所收受之事業廢棄物,經再利用後製成產品,應逐項申報其再利用產品名稱。二、各項再利用產品之產量、銷售對象、證號、地址、產品代碼及名稱、銷售量、…
- 行政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15條 …價地分配需要者,得在不妨礙原都市計畫或土地使用計畫規劃及道路系統之原則下,增設或加寬為十公尺以下道路。前項增設或加寬之道路,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抵價地分配結果公告確定後,依法辦理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變更或非都市土地分…
- 行政市區道路條例 第6條 市區道路之修築,其系統及寬度,應依照都市計劃之規定辦理,未有都市計劃者,應依據第三十二條所訂定之市區道路工程設計標準,參酌當地實際需要及可能發展,擬訂道路系統圖,並註明寬度,連同修築計劃,經報上級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核定後,…
- 行政市區道路條例 第17條 …避免穿越市區中心,其必須通過市區,並將市區道路一部分劃為公路系統時,其經過之路線及寬度,由公路主管機關與同級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協商辦理,並會報上級主管機關核定之。
- 行政市區道路條例 第18條 前條經核定劃為公路路線系統之市區道路,其工程設計標準,應依照都市計劃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之規定,由公路主管機關與同級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協商辦理之。但不得低於該公路路線之工程設計標準,如因公路工程標準變更,致高於原市區道路工程…
- 行政市區道路條例 第25條 市區道路劃為公路系統者,其修築、改善、養護計劃之擬訂及經費之分擔,由公路與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協商辦理之。
- 行政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 第20條 …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一、危害重要植物或動物生態棲地或生態系統之正常機能、破壞水產資源,經查屬實。二、未依許可內容執行保障公共通行或替代措施。三、未依許可內容執行避免或減輕海岸生態環境衝擊之具體策略。四、未依許可內容執…
-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良者。二、水田重劃區內之土地,因地形、地勢特殊,未能施設灌溉系統者。三、原已臨接路寬六公尺以上之道路且灌溉情況良好之土地。四、交通情況及排水系統原已良好之養魚池或農舍。前項減免標準,由縣(市)主管機關定之。設有農地重劃協…
-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23條 …序如下:一、水利狀況調查。二、高程及地形測量。三、農路、水路系統規劃及規劃圖、報告書送審。四、農路、水路中心位置測量及釘樁。五、農路、水路工程設計。六、編製工程預算書及設計圖送審。七、工程發包。八、放樣施工。九、施工管理…
- 行政臺灣省耕地租約登記辦法(新 89.04.26 訂定) 第5條 …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申請者,應由現耕繼承人檢具現耕切結書、繼承系統表、非現耕繼承人繼承權拋棄證明文件、承租人死亡時之戶籍謄本及繼承人戶籍謄本各一份。三、依前條第一項第四款或第九款申請者,應檢具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一份。四…
-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條例第二條所稱溝渠,係指下水道系統之溝渠及其必要之附屬設施。
-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23條 市區道路屬同一規劃系統之各路段工程,其工程受益費得合併徵收。但因路線過長時,得依左列情況分段計徵工程受益費:一、依工程施工標準之不同(如新築、拓寬、翻修等)之分界為分段線。二、依道路寬度不同為分段線。三、依河川、大排水明…
-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24條 …區道路之陸橋及人行地下道工程得不徵收工程受益費。但在市區道路系統中為疏導交通而專設之高架或地下之長程道路,得向通行該等道路設施之車輛徵收工程受益費。其工程受益費之徵收準用第三章有關之規定辦理。
-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26條 …一起訖地點間,另闢新線,可使通行車輛受益者。四、屬於同一交通系統與既成收費之公路橋樑並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