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所」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39 / 147 頁-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67條 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場外第一類及第二類保護物之安全距離如下:┌─────────────┬─────┬──────┬───┐│儲存面積(Y)單位:平│0≦Y<8│8≦Y<25│25≦…
-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68條 …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液化石油氣製造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場外第一類及第二類保護物之安全距離應分別符合表一之L1及L4之規定。但與場外第一類或第二類保護物之安全距離未達L1或L4…
-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69條 可燃性高壓氣體處理場所之位置、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販賣場所:(一)應設於建築物之地面層。(二)建築物供販賣場所使用部分,應符合下列規定:1.牆壁應為防火構造或不燃材料建造。但與建築物其他使用部分之隔…
-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69-1條 供應設備應由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之經營者負責設置、維護及檢修。前項場所之經營者應每六個月向販賣場所及供應設備所在地之消防機關申報下列資料:一、供氣之容器串接使用場所名稱及地址。二、前款場所之串接使用量。三、第一款場所之供應…
-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70條 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之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設有警戒標示及防爆型緊急照明設備。二、設置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設置防止氣體滯留之有效通風裝置。四、採用不燃材料構造之地面一層建築物,屋頂應以輕質金屬…
-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71條 液化石油氣分裝場及販賣場所應設置儲存場所。但販賣場所設有容器保管室者,不在此限。液化石油氣分裝場及販賣場所所屬液化石油氣容器之儲存,除販賣場所依第七十三條規定外,應於儲存場所為之。
-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72條 液化石油氣儲存場所僅供一家販賣場所使用之面積,不得少於十平方公尺;供二家以上共同使用者,每一販賣場所使用之儲存面積,不得少於六平方公尺。前項儲存場所設置位置與販賣場所距離不得超過五公里。但儲存場所設有圍牆防止非相關人員進…
-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72-1條 液化石油氣分裝場、儲存場所與依第七十一條應設儲存場所之販賣場所之管理權人,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液化石油氣儲存場所證明書。前項證明書內容應包括:一、儲存場所之名稱、地址及管理權人姓名。二、使用儲存場所之分裝…
-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73條 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儲放液化石油氣,總儲氣量不得超過一二八公斤,超過部分得設容器保管室儲放之。但總儲氣量以一千公斤為限。前項容器保管室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第七十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第六款、第十款及第十三款規定。二…
-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73-1條 容器串接使用場所串接使用量不得超過一千公斤;其供應設備之安全設施及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串接使用量在八十公斤以上至一百二十公斤以下者:(一)容器應設置於屋外。但設置於屋外確有困難,且設置防止氣體滯留之有效通風裝置者,不…
-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76條 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之經營者應於容器明顯位置標示可供辨識之商號及電話。
-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78條 …得將容器置於灌裝臺並予以灌氣:一、容器應標示或檢附送驗之販賣場所之商號及電話等資料。二、容器仍在檢驗合格有效期限內。三、實施容器外觀檢查,確認無腐蝕變形且容器能直立者。不符合前項規定之容器不得灌氣或置於灌裝臺,分裝場之經…
-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9條 …行前,已設置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場所,應自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檢附場所之位置、構造、設備圖說及改善計畫陳報當地消防機關,並依附表五所列改善項目,於修正施行之日起二年內改善完畢,屆期未辦理且…
-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9-1條 …修正生效日前已設置之製造、儲存或處理該物品達管制量以上之合法場所,應自公告日或本辦法該次修正生效日起六個月內,檢附場所之位置、構造、設備圖說及改善計畫陳報當地消防機關,並依附表五所列改善項目,於公告日或本辦法該次修正生效…
- 行政警察勤務條例 第11條 …;並執行檢查、取締、盤詰及其他一般警察勤務。三、臨檢:於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路段,由服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執行取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四、守望:於衝要地點或事故特多地區,設置崗位或劃定區域,由服勤人員在一定…
-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22條 …資訊網路之建立、交流及國際合作。十四、利用各類型供公眾使用之場所推廣全民防救災教育。十五、培訓居民自主或成立社區志願組織協助推動社區災害防救工作。十六、企業持續營運能力與防救災能量強化之規劃及推動。十七、其他減災相關事項…
-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25條 …、教導手冊或相關多元化宣導教材,於傳播媒體播放、刊載或於公共場所宣導、張貼。實施第一項災害防救訓練、演習,相關政府機關(構)、公共事業及其他經各級政府擇定之公、私立學校、急救責任醫院、團體、公司、商業、有限合夥有共同參與…
-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31條 …行依前項規定作成之處分,得派遣攜有證明文件之人員進入業者營業場所或物資所在處所檢查。對於各級政府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處分及依前項規定所為之檢查,任何人均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60條 …彰:一、民間運用公、私有閒置空間或建築物設置防救災教育設施、場所。二、民眾擔任防救災教育志工。三、民營事業提供經費、設施或其他資源,協助全民防救災教育之推展。前項表彰對象之資格、條件、適用範圍、審查程序、審查基準、表彰方…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4條 …寬七十五公分以上、高一百二十公分以上之開口。三、高度危險工作場所:儲存一般可燃性固體物質倉庫之高度超過五點五公尺者,或易燃性液體物質之閃火點未超過攝氏六十度與攝氏溫度為三十七點八度時,其蒸氣壓未超過每平方公分二點八公斤或…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5條 各類場所符合建築技術規則以無開口且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樓地板區劃分隔者,適用本標準各編規定,視為另一場所。建築物間設有過廊,並符合下列規定者,視為另一場所:一、過廊僅供通行或搬運用途使用,且無通行之障礙。二、過廊…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6條 …以各目為單元,按各目所列不同用途,合計其樓地板面積,視為單一場所。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7條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如下:一、滅火設備:指以水或其他滅火藥劑滅火之器具或設備。二、警報設備:指報知火災發生之器具或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指火災發生時為避難而使用之器具或設備。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備:指火警發生時,消防…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2條 各類場所按用途分類如下:一、甲類場所:(一)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等)、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等)、視聽歌唱場所(KTV等)、酒家、酒吧、…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3條 各類場所於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時,其消防安全設備之設置,適用增建、改建或用途變更前之標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適用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後之標準:一、其消防安全設備為滅火器、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手動報警設備、緊急廣播設備、標…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4條 下列場所應設置滅火器:一、甲類場所、地下建築物、幼兒園。二、總樓地板面積在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上之乙、丙、丁類場所。三、設於地下層或無開口樓層,且樓地板面積在五十平方公尺以上之各類場所。四、設有放映室或變壓器、配電盤及其他…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5條 下列場所應設置室內消防栓設備:一、五層以下建築物,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所列場所使用,任何一層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者;供同款其他各目及第二款至第四款所列場所使用,任何一層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或為學校教…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6條 下列場所應設置室外消防栓設備:一、高度危險工作場所,其建築物及儲存場所之第一層及第二層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三千平方公尺以上者。二、中度危險工作場所,其建築物及儲存場所之第一層及第二層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五千平方公尺以上者。三、低…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7條 下列場所或樓層應設置自動撒水設備:一、十層以下建築物之樓層,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所列場所使用,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者;供同款其他各目及第二款第一目所列場所使用,樓地板面積在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二、建築物…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8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下表所列之場所,應就水霧、泡沫、二氧化碳、惰性氣體、鹵化烴或乾粉滅火設備等選擇設置之。但外牆開口面積(常時開放部分)達該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十五以上者,上列除惰性氣體及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