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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 200 頁-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特別獎勵及加給支給辦法 第4條 本辦法規定之加給,係為慰勉少年矯正學校校長、教師及輔導教師之辛勞,按月以獎金名義支給之給與;其支給標準為每月新台幣壹仟元,服務每滿一年加發百分之十,最高以加發百分之五十為限。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4條 矯正學校學生之出校,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學生出校時,應回其學籍所屬學校就讀,如有轉學需要,依一般轉學規定辦理。二、高中部及高職部學生出校時,矯正學校應協助學生,依其意願繼續接受銜接教育。三、矯正學校應於學生出校後十四日內…
- 行政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第4條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因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之學雜費,不予減免。
- 行政兒童及少年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學籍轉銜及復學辦法 第4條 兒童及少年於進入安置輔導機構後一個月內,機構應訂定安置輔導期間轉銜及復學教育計畫,必要時,得邀集擬轉銜及復學學校主管機關代表、學校校長、兒童及少年家長代表及其他相關人員,召開轉銜及復學輔導會議決定之。
- 行政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 第4條 前條公費優待項目包括學費、雜費、制服費、書籍費、主食費及副食費。前項學費及雜費,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規定;其餘各費,大專校院比照師資培育公費發給標準,中等以下學校由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另定之。
- 行政重大災害地區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第4條 前條優待方式之訂定,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五年制: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學者專家及學校代表後定之。二、技術校院四年制、二年制或專科學校二年制:由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會商相關機關、學者專…
- 行政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 第4條 原住民學生經依本辦法規定註冊入學後再轉校(院)轉系(科)者,不得再享受本辦法之優待。前項學生入學後因志趣不合或學習適應困難者,原肄業學校應輔導協助轉系。
- 行政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 第3條 …未滿三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五計算。4.退伍後三年以上,未滿五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計算。(二)在營服役期間四年以上未滿五年:1.退伍後未滿一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
- 行政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 第4條 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條規定資格之退除役官兵,得參加辦理招生學校二年制技術系、四年制技術系、專科學校二年制及大學學士班之甄試入學。前項甄試入學招生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甄試入學報考資格、甄試方式等事項,由辦理招生…
- 行政國家教育研究院圖書館館藏圖書資料複印收費標準 第2條 …A3者,黑白每張新臺幣二元,彩色每張十二元。二、複印尺寸為B4以下者,黑白每張新臺幣一點五元,彩色每張九元。依前項數額結算之總複印費用,採無條件進位至整數。
- 行政國家教育研究院圖書館館藏圖書資料複印收費標準 第3條 …A3者,黑白每張新臺幣三元,彩色每張十三元。二、複印尺寸為B4以下者,黑白每張新臺幣二元,彩色每張十元。館際合作申請案每件加收手續費新臺幣二十元,郵資以實支數額計算。
- 行政國家教育研究院圖書館館藏圖書資料複印收費標準 第4條 申請複印圖書館館藏圖書資料屬規費法第十二條第一款所定辦理業務或教育宣導資料者,得免費提供。
- 行政教育基本法 第4條 人民無分性別、年齡、能力、地域、族群、宗教信仰、政治理念、社經地位及其他條件,接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對於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及其他弱勢族群之教育,應考慮其自主性及特殊性,依法令予以特別保障,並扶助其發展。
- 行政教育基本法 第14條 人民享有請求學力鑑定之權利。學力鑑定之實施,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指定之學校或教育測驗服務機構行之。
- 行政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第4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項規定,優先編列國民教育經費。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民教育有下列成效之一者,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於分配特定教育補助時,提撥相當數額獎勵之:一、依第十六條規定接受評鑑,績…
- 行政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第14條 各級政府所屬學校得設置校務發展基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設置辦法,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 行政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辦法 第4條 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減免學費之學生,應於就讀學校所定期限內,填具申請表及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提出:一、家長在職服務相關證明文件;家長應徵召服現役者,應有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在營服役證明。二、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
- 行政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臺就學辦法 第4條 具本辦法所定申請資格之科技人才子女,如同時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或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定者,應擇一申請入學就讀。科技人才為其子女申請就讀科學工業園區雙語學校或雙語部者,應依科學工業園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
- 行政蒙藏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第4條 蒙藏語甄試每年以辦理一次為原則,甄試合格成績有效期間為二年。
- 行政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 第4條 學校辦理餐飲衛生業務,應指定專人擔任督導人員。前項督導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一、領有營養師執業執照者。二、大專校院餐飲、食品、營養、生活應用、醫事、公共衛生等相關科、系、所畢業,並曾修習餐飲衛生相關課程至少二學分者。三…
- 行政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 第14條 學校內供售之食品,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相關法令,並具政府或公正專業機構認、驗證之標章;無驗證標章者,應具有工廠登記食品業者產製或檢附一年內有效之食品衛生標準檢驗、來源或合格證明。
- 行政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編列及支用辦法 第4條 為擴大辦理成效及規模,教育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得視需要共同合作推動活動及計畫,並採經費分攤方式辦理。
-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外國僑民學校及附設幼兒園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申請設立外國僑民學校者為創辦人,應具備辦理公益性教育事務之經驗。
-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外國僑民學校及附設幼兒園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外國僑民學校經核准籌設後,創辦人應於三年內,依籌設計畫完成籌設及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並完成立案:一、董事會組織章程。二、有關校地、校產、圖書、設備及擬聘師資清冊。三、學校組織規程。四、擬聘校長履歷表、證件及其願任同…
-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外國僑民學校及附設幼兒園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4條 外國僑民學校,其課程應依該外國之規定辦理,必要時得增設我國語文、史地、性別平等教育與生命教育及其他科目之課程。
-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外國僑民學校及附設幼兒園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4條 外國僑民學校經主管機關命其停辦,其在校學生,由原校發給成績單及推薦函,協助該生轉學。外國僑民學校依本辦法規定進行合併時,其在校學生不願就讀合併後存續或新設學校者,準用前項規定。
-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外國僑民學校及附設幼兒園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4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國課程部班設立辦法 第4條 私立學校設立外國課程部或班,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申請前三年內運作正常且無重大財務缺失。二、申請前三年內未受學校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七十八條及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八日修正生效前相當之處分。三、設立…
-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國課程部班設立辦法 第14條 外國課程部或班違反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辦理招生,學校主管機關除對該私立學校依本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辦理外,其所招收之具外國籍學生,符合該教育階段入學資格者,學校應輔導其轉學,無其他合法居留之原因時,應依法遣送出境,其費用…
-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獎勵補助辦法 第4條 本部為審查前條申請,得就學校之現有規模、評鑑成績、辦學特色、行政運作、配合本部重要政策推動績效、整體資源投入或助學措施之審查事項,訂定獎勵、補助經費審查及核配基準。前項審查及核配基準,應包括審查事項評估指標項目占獎勵、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