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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 123 頁-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27條 …計畫之使用地類別、使用配置、項目、強度,應作為範圍內土地使用管制之依據。
-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32條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後,應按本法規定進行管制。區域計畫實施前或原合法之建築物、設施與第二十三條第二項或第四項所定土地使用管制內容不符者,除准修繕外,不得增建或改建。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有必要…
-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38條 …使用配置、項目、強度進行使用。違反第二十三條第二項或第四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行為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依前三項規定處罰者,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2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未實施容積率管制之建築基地,及整建、維護區段之建築基地,不適用本辦法規定。但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中保存或維護計畫處理之建築基地,不在此限。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3條 …所得之積數。二、原建築容積: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或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合法建築物,申請建築時主管機關核准之建築總樓地板面積,扣除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時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二…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5條 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或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合法建築物,其原建築容積高於基準容積者,得依原建築容積建築,或依原建築基地基準容積百分之十給予獎勵容積。
-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3條 …為救災及重建需要臨時堆置營建剩餘土石方時,不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六條之限制,並應函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將臨時使用用途及期限等資料,依相關規定程序登錄於土地參考資訊檔;各級政府應依限拆除恢復原狀。前項從事水土保持法…
-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6條 受災地區原領有使用執照且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之建築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原地拆除重建、改建或修建者,得於災害發生日起三年內檢附原領使用執照、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向當地主管建…
- 行政新市鎮土地標售標租投資計畫審查準則 第3條 …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投資土地標示。二、土地使用分區及其使用管制。三、建設內容概要。四、營運計畫。五、投資進度表。六、財務計畫。七、得標後價款繳付計畫。八、其他必要之事項。前項第五款投資進度表包括各階段設計完成時間、開工…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2條 …之容積率上限乘土地面積所得之積數。二、原建築容積:指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或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合法建築物,申請建築時主管機關核准之建築總樓地板面積,扣除依申請重建計畫時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不…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12-1條 實施容積管制前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合法建築物,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三月四日修正施行前已提出重建計畫申請者,得適用修正後規定。
-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 第21條 …整體開發前,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得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辦法管制之,不受都市計畫法規之限制。依前項辦法申請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者,經主管機關通知整體開發並限期拆除回復原狀時,應自行無條件拆除;其不自行拆除者,予以強制拆除。
-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 第27條 …設之協調推動。六、住宅、商店、廠房之興建與租售。七、土地使用管制與建築管理。八、主管機關經管財產之管理與收益。九、獎勵參與投資建設之公告、審查。十、違反獎勵規定之處理。十一、新市鎮內加徵地價稅之提報及限期建築使用之執行。…
-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設計畫。五、公共設施經營管理計畫。六、財務計畫。七、實施進度管制計畫。八、其他應表明之事項。
- 行政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23條 為規劃、開發、管理海埔地須進出海岸者,應依海岸管制有關規定辦理。
- 行政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第3條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得為建築使用之土地,其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修建,應依本辦法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請建築執照。原有之建築物不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者,依該規則第八條之規定辦理。
- 行政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第4-1條 …線通過地區,當地縣(市)政府得劃定範圍予以公告,並依左列規定管制: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物。二、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得為建築使用之土地,其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二層樓、簷高不得超過七公尺,並限作自用農舍或自用住宅使用。…
- 行政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第8條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經主管機關同意得為建築使用之土地,於申請建築執照時,應檢附有關主管機關同意之證明。
- 行政區域計畫法 第7條 …式。八、自然資源之開發及保育。九、土地分區使用計畫及土地分區管制。十、區域性產業發展計畫。十一、區域性運輸系統計畫。十二、區域性公共設施計畫。十三、區域性觀光遊憩設施計畫。十四、區域性環境保護設施計畫。十五、實質設施發展…
- 行政區域計畫法 第15條 …地使用分區圖,並編定各種使用地,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管制。變更之程序亦同。其管制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非都市土地分區圖,應按鄉、鎮(市)分別繪製,並利用重要建築或地形上顯著標誌及地籍所載區段以標明土地位置…
- 行政區域計畫法 第16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第十五條規定實施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時,應將非都市土地分區圖及編定結果予以公告;其編定結果,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前項分區圖複印本,發交有關鄉(鎮、市)公所保管,隨時備供人民免費閱覽。
- 行政區域計畫法 第21條 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前項情形經限期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而不遵從者,得按…
- 行政實施國土計畫管制所受損失補償辦法 第2條 …合法建築物、設施,與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或第四項所定土地使用管制內容不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並斟酌地方情形限期令其遷移,而受有損害者。二、既有合法可建築用地,經依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變更為非可建築…
- 行政實施國土計畫管制所受損失補償辦法 第3條 …二款所定既有合法可建築用地,規定如下:一、依本法實施土地使用管制前,符合原區域計畫法規定之甲種建築用地、乙種建築用地、丙種建築用地、丁種建築用地、窯業用地、鹽業用地、礦業用地、交通用地、遊憩用地、殯葬用地及得為建築使用之…
-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65條 …積得依下列規定擇優辦理,不受前項後段規定之限制:一、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或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合法建築物,其原建築容積高於基準容積: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零點三倍之基準容積再加其原建築容積,或各該建築基地一點二倍之原建築容…
-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22條 …:一、計畫地區範圍。二、居住密度及容納人口。三、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四、事業及財務計畫。五、道路系統。六、地區性之公共設施用地。七、其他。前項細部計畫圖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
-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32條 …前項各使用區,得視實際需要,再予劃分,分別予以不同程度之使用管制。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14條 …展需要,於細部計畫書內對住宅區、商業區再予細分,予以不同程度管制。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21條 …性之工廠,係指工廠排放之廢水、廢氣、噪音及其他公害均符合有關管制標準規定,且其使用不包括下列危險性之工業:一、煤氣及易燃性液體製造業。二、劇毒性工業:包括農藥、殺蟲劑、滅鼠劑製造業。三、放射性工業:包括放射性元素分裝、製…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2條 …書規定。前項各使用分區之建蔽率,當地都市計畫書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另有較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