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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第22條 僑生就讀學校應於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將已註冊入學新生及未報到註冊入學者分別列冊,通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內政部移民署、僑務主管機關及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僑生畢業、休學、退學、自行轉讀或變更、喪失學生身分者,其就讀學校應即…
  2. 行政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條 教育法人採用之會計年度,除經本部核准外,應採曆年制,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會計基礎,採權責發生制;記帳單位為新臺幣元;財務報表編製單位為新臺幣元。前項權責發生制,指收益於確定應收時,費損於確定應付時,即行入…
  3. 行政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預算按年籌編,教育法人應於每年年度開始後一個月內,將其當年度工作計畫及預算表,分別提請董事會議通過後,報本部備查。前項預算表格式,如附件一。
  4. 行政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3條 …十五條、預算法第四十一條第四項及決算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每年編製年度預算書表及決算書表,報本部送立法院審議。
  5. 行政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申請人應於每年一月或七月檢具各師資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申請表、審查表及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繳證明文件一覽表(如附表)所載之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委託辦理初審之師資培育之大學提出申請。申請人以…
  6. 行政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 第11條 學力鑑定考試每年舉辦一次,其時間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7. 行政持國外專科以上學歷申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持國外學歷申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者,應於每年一月、五月或九月,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國外學歷證書、出入國日期證明、國外學歷修習課程資料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附表),向中央主管機關或委由辦理之專業機構…
  8. 行政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4條 各級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每年定期辦理特殊教育學生與幼兒狀況調查及教育安置需求人口通報後,應建立及運用各階段特殊教育通報系統,與衛政、社政、勞政主管機關所建立之通報系統互相協調妥善結合,並公布特殊教育概況。各級主管機關依本…
  9. 行政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其銷毀方式應確保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資料內容無洩漏之虞,並以每年一次為原則。
  10. 行政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認可辦法 第3條 專科以上學校(以下簡稱學校)設有教保相關系科者,應於每年四月三十日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經認可後,始得招收學生,培育其為教保員,逾期不予受理;學制班別及培育人數、教保專業課程規劃及師資異動時,亦同,但師資異動,…
  11. 行政國立社會教育機構推展終身教育辦法 第6條 …間、地點、招收對象、名額、方式及經費概算等項目。社教機構應於每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將各項終身教育辦理情形報請本部備查。
  12. 行政教育機構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16條 …並隨清除、處理設施存放,以供查核。共同清除、共同處理機構應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十月十五日前,以書面向本部申報前一季之操作、營運紀錄,其申報事項及紀錄保存格式,準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之規定。共同清除、…
  13. 行政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第13條 …事項由各校自訂。第一項自學進修學力鑑定之範圍、考試辦理機關、每年舉辦之次數與時間、考試科目、應考資格、證書之頒發、撤銷、廢止與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及同等學力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14. 行政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 第2條 …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及負責校園性別事件處置相關單位人員,每年定期辦理相關之在職進修活動。二、鼓勵前款人員參加校內外校園性別事件處置研習活動,並予以公差登記及經費補助。三、利用多元管道,公告周知本準則所規範之事項,並納…
  15. 行政圖書館法 第14條 圖書館如因館藏毀損滅失、喪失保存價值或不堪使用者,每年在不超過館藏量百分之三範圍內,得辦理報廢。
  16. 行政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第4條 …用或運用之情事。學校對於已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學校人員,應每年定期至本資料庫、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建立之不適任人員資料庫,及依第三項方式查詢有無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三項情事。
  17. 行政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 第5條 …推動相關專業課程者擔任圖書館專業人員。前二項圖書館專業人員,每年應接受二十小時以上之專業訓練。
  18. 行政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書館館藏發展基準,規定如附表二。圖書館應定期辦理館藏清點,其每年在不超過館藏量百分之三範圍內,得依本法第十四條規定辦理報廢。
  19. 行政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 第11條 圖書館應就營運管理事項研訂中程發展及年度工作計畫,並每年至少辦理一次績效考評及滿意度調查。
  20. 行政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 第6條 …期召開會議,研訂、執行及檢討各工作計畫,並編列相關經費。本部每年至少應召開一次支持網絡聯繫會議,強化支持網絡各單位之聯繫及合作,並規劃、檢討特殊教育實施現況及未來發展;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21.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8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每年定期舉辦特殊教育學生與幼兒狀況調查及教育安置需求人口通報,並公布特殊教育概況,出版統計年報及相關數據分析,依據實際現況及需求,妥善分配相關資源,並規劃各項特殊教育措施。
  22.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20條 …鑑定後予以安置,並提供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各級主管機關應每年重新評估前項安置及特殊教育相關服務措施之適當性。成年學生、學生或幼兒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不同意進行鑑定安置程序時,幼兒園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通報主管機關…
  23.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7條 …之外國學生申請入學外,應擬訂招收外國學生來臺就學有關計畫,於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報該管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招生。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將核定招生學校名冊報本部備查。前項計畫內容應包括專責外國學…
  24. 行政補助及獎勵社區大學發展辦法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每年應完成辦理社區大學之績效自我評核報告(以下簡稱自我評核報告),報中央主管機關評定成績。但前一年度獲評定優等以上者,不在此限。前項自我評核報告,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推動規劃及經費預算。二、行政支…
  25.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6-3條 …之一規定招收港澳學生,應擬訂招收港澳學生來臺就學有關計畫,於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或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公告指定之期日前,報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始得招生。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或中央…
  26.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7條 港澳居民符合第二條、第三條規定者,於每年招生期間,得依下列規定申請來臺灣地區就讀大學以上學校或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以下簡稱臺師大僑生先修部):一、向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海外聯招會)或其指定機構申請分發入學…
  27.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12條 …成績證明文件、入學申請表、志願序及招生學校所定之其他文件,於每年招生期間向海外聯招會申請分發碩士以上學程。海外聯招會依其志願轉請申請學校審核通過後,再核定分發,核定分發以一次為限。自行報考碩士以上學程者,應依臺灣地區學生…
  28.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16條 港澳學生就讀學校應於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將已註冊入學新生及未報到註冊入學者分別列冊,通報內政部移民署與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港澳學生畢業、休學、退學、自行轉讀或變更、喪失學生身分者,其就讀學校應即通報。前項學生在臺灣地區…
  29. 行政藝術教育法 第24-1條 機關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鼓勵員工及教師每年參與藝術與美感課程或活動。前項藝術與美感課程或活動得以相關之演講、討論、網路學習、體驗、實驗(習)、戶外學習、參訪、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活動為之。
  30. 行政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16條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應於每年一月十五日前提出備案申請,並經本部核准後,始得招生。逾期提出申請經准予備案者,不得於當年度招生。前項准予備案之學校,合併設置不同層級教育階段或變更層級時,應於每年一月十五日前再提出申請,並經本部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