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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 123 頁- 行政個人計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 第2條 …各層持有比率相乘積合併計算。三、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關係人及被利用名義之人,應比照前二款計算方式,將其直接及間接持有低稅負區關係企業之股份或資本額比率合併計算:(一)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至第五款規定之關係企業。(二)第三條第…
- 行政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辦法 第3條 …有疑慮。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確認客戶身分之方式如下,並得利用其他資訊強化確認客戶身分:一、客戶為自然人者,應核對客戶之國民身分證、居留證、護照或其他可資證明其身分之原本。二、客戶為公司、獨資、合夥、有限合夥及其他組織…
- 行政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第22條 …列支。四、執行業務者或業務有關人員,因國際時差關係,於下班後利用其私用電話與國外客戶接洽業務,經取得電信事業出具之收據及附有註明受話人電話號碼之國際長途電話費清單,其電話費准予認列。
- 行政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第23-1條 …電動廣告其係租用場地裝置廣告者,依其約定期間分年攤提。(六)利用廣播、電視之醫療廣告,應先經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二、廣告費之原始憑證如下:(一)報章雜誌之廣告費應取得收據,並檢附廣告樣張,其因檢附有困…
- 行政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廣告,指利用電視、廣播、影片、幻燈片、報紙、雜誌、傳單、海報、招牌、牌坊、電腦網路、電話傳真、電子視訊、電子語音或其他方法,可使不特定多數人知悉其宣傳內容之傳播。於銷售酒品之營業處所室內展示酒品、招貼海…
- 行政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事實或易生誤解之內容,包括不得有不實或使人誤信之情事,亦不得利用翻譯用語或同類、同型、同風格或相仿等其他類似標示或補充說明係產自其他地理來源;其已正確標示實際原產地者,亦同。
- 行政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 第10條 …,承辦機關應追蹤後續追繳情形。查緝人員因執行查緝違規菸酒案件利用職務上之機會涉及刑事不法,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或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者,該查緝人員對前開違規菸酒案件,不適用本辦…
- 行政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第3條 …漏稅額在新臺幣二萬元以下。(三)已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申報,且利用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定之電子支付帳戶收款之營業收入淨額占當年度全部營業收入淨額之比率在百分之五以上,或利用該帳戶付款之進貨淨額占當年度全部進貨淨額之比率在…
- 行政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第3-2條 …在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或其所漏稅額在新臺幣四萬五千元以下,且無利用他人名義交易房屋、土地情事者,免予處罰。
- 行政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第15條 …動向海關申報以文件審核或貨物查驗通關方式進口貨物之案件。七、利用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定之電子支付帳戶收款之銷售額占該期全部銷售額之比率在百分之五以上之營業人,其少報之銷項稅額占該期全部銷項稅額之比率在百分之七以下。八、…
- 行政菸酒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4條 …等相關事項。二、訂定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將其所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依據、特定目的及其他相關保護事項,公告使其所屬人員均明確瞭解。三、定期對所屬人員施以基礎認知宣導或專業教育訓練,使其明瞭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之規定…
- 行政菸酒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8條 …料之屬性,分別訂定下列管理程序:一、檢視及確認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是否包含本法第六條所定個人資料及其特定目的。二、確保蒐集、處理及利用本法第六條所定個人資料,是否符合相關法令之要件。三、雖非本法第六條所定個人資料…
- 行政菸酒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0條 …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具有特定目的及法定要件。菸酒事業應檢視利用個人資料是否符合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符合特定目的內利用;於特定目的外利用個人資料時,應檢視是否具備法定特定目的外利用要件。
- 行政菸酒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1條 菸酒事業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對受託者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為適當之監督,並明確約定相關監督事項與方式。
- 行政菸酒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2條 菸酒事業於首次利用個人資料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免費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且倘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後,應立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並週知所屬人員。
- 行政菸酒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5條 …之正確性,應採取下列方式為之:一、檢視個人資料於蒐集、處理或利用過程是否正確。二、當發現個人資料不正確時,適時更正或補充,並通知曾提供利用之對象。三、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應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處理。
- 行政菸酒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7條 …限內容之適當及必要性。二、檢視各相關業務流程涉及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負責人員。三、與所屬人員約定保密義務。四、所屬人員離職時,應將所持有之個人資料辦理交接,不得在外繼續使用,並應簽訂保密切結書。
- 行政菸酒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8條 …料安全管理措施:一、運用電腦或自動化機器相關設備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訂定使用可攜式設備或儲存媒體之規範。二、針對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內容,如有加密之需要,於蒐集、處理或利用時,採取適當之加密機制。三、作業過程有備份個…
- 行政菸酒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8-1條 菸酒事業以資通訊系統蒐集、處理或利用菸酒消費者個人資料,且保有之個人資料達一萬筆者,應採行下列資訊安全措施:一、使用者身分確認及保護機制。二、個人資料顯示之隱碼機制。三、網際網路傳輸之安全加密機制。四、個人資料檔案及資料…
- 行政菸酒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0條 …轉對象得保有該項個人資料之合法依據。三、其他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之方法、時間或地點。前二項之紀錄、軌跡資料及相關證據,應至少留存五年。
- 行政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條 …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且非屬工廠管理輔導法規範之菸酒事業。二、再利用:指事業將其事業廢棄物自行或送往再利用機構作為原料、材料、燃料、工程填料、土地改良或經本部認定之用途行為。三、再利用機構:指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或依法律規定免…
- 行政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3條 非屬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公告之事業,得自行於廠(場)內再利用;其屬公告之事業者,應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於廠(場)內自行再利用。
- 行政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4條 事業廢棄物除自行於廠(場)內再利用者外,其送往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前之清除,依下列方式為之:一、事業自行清除或再利用機構清除。二、依第七條附表再利用管理方式或個案再利用許可文件內容規定方式清除。三、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
- 行政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5條 事業於委託清除或再利用前,應先與再利用機構、合法運輸業或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簽訂契約書,並妥善保存留供查核。前項契約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事業廢棄物之種類、成分及清除或再利用量。二、清除或再利用之工具、方…
- 行政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6條 事業及再利用機構依本辦法進行事業廢棄物之清除及再利用者,應將其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事業、再利用機構、再利用方式及處置證明,作成紀錄妥善保存三年以上,留供查核。前項紀錄,屬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以網路傳輸者,仍應依本…
- 行政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技術成熟且廣為應用者,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得逕依附表所列之種類及管理方式進行再利用。前項附表所列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用途,如有污染環境之虞者,本部得暫停其再利用;其原因消失時,應即解除之。事業廢棄物經其他中央…
- 行政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個案再利用許可之申請,由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共同檢具再利用申請表及計畫書一式十份,向本部提出。前項再利用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一、廢棄物基本資料。二、清除方式。三、再利用方式。四、污染防治計畫,包含再利用後剩餘廢棄物之清理計畫。…
- 行政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9條 事業及再利用機構無前條第二項第五款之再利用可行性相關佐證資料或國內外實績者,得共同提出再利用試驗計畫申請表及再利用試驗計畫書一式十份,經本部核准後,進行再利用試驗計畫。事業及再利用機構並得以試驗結果作為國內實績,依前條規…
- 行政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個案再利用之許可文件,應記載下列事項:一、事業名稱、地址、負責人。二、再利用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三、再利用事業廢棄物來源產業、種類(代碼)、名稱及用途。四、事業廢棄物許可再利用數量。五、核發日期及許可期限。六、其他經…
- 行政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本部核發個案再利用許可文件,應副知中央主管機關、再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