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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 84 頁-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11條 主管機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保護機構與分會應依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之意願,採取適當措施,協助進行訴訟程序。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14條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保護機構及分會應尊重前條保護服務對象之意願及需求,提供個別化之保護服務。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18條 主管機關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應將保護機構及分會納入服務網絡。保護機構及分會辦理本法所定業務,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予必要之協助。主管機關、保護機構得視需要與相關目的事業主…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33條 …人或其家屬就前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要求,得請求主管機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保護機構或分會協助之。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因前條第一項之報導受有損害時,媒體業者與其負責人及有關人員應依相關法律規定負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2條 為實現本法第一條所定目的,行政院、主管機關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保護機構及分會應本於協力合作之精神,於職掌範圍內致力於足以落實促進本法目的之具體措施,共同建構充分尊重、同理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權益保障之環境。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所定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涉及出版品者,指行為人或所屬公司、商業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 行政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科技設備監控實施辦法 第5條 為辦理科技設備監控業務,檢察署得請電信事業主管機關及電信事業協助提供執行上所需之相關資源,並得委託相關機關(構)或團體建置監控設備、提供專業技術服務。前項委託建置設備或提供服務所需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由委託機關支付。
- 行政各機關政風機構設置標準 第12條 各級公營事業機構得設政風機構,其名稱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擬訂,報法務部核定。
- 行政採取土石免申辦土石採取許可管理辦法 第3條 …定實施整地與工程就地取材者,實施地點及面積範圍,以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為限,有土石外運者,亦同。
- 行政緊急時期石油處置辦法 第20條 …具一般用油申請書,詳列用途及需要量,並檢附有關證件,送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配油基準簽證後,辦理配購。
- 行政土石採取法 第33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維護水源、水利、交通安全、都市發展、環境景觀或其他公益需要,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劃定土石禁採區;其因而致土石採取人受有損害者,該土石採取人得向申請劃定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請求相當之補償。中央主管機關為維持…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2條 …定領得建築物使用執照,或依建築法規定無須請領使用執照,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定之構造物。十一、液化石油氣供應業:指從事液化石油氣供應之石油煉製業、輸入業、輸出業、供應液化石油氣予車輛使用之加氣站、液化石油氣經銷業、液化…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19條 …備、申請程序及其他管理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地質法 第6條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將地質敏感區相關資料,納入土地利用計畫、土地開發審查、災害防治、環境保育及資源開發之參據。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其主管法令進行前項作業,致使地質敏感區內現有土地受管制時,其補償規定從其法令規定辦理。
- 行政地質法 第7條 各公共建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其主管重大公共建設之規劃及選址,應知會主管機關。前項重大公共建設之定義,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經濟建設委員會定之。
- 行政地質法 第10條 …業務之技師辦理並簽證。前項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公法人自行興辦者,得由該機關、機構或法人內依法取得相當類科技師證書者為之。
- 行政地質法 第14條 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技師或相關機關(構)為地質災害之調查及鑑定。前項受委託者之資格、條件及實施調查、鑑定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地質法 第16條 中央主管機關及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地質敏感區,依相關法令規定之防治措施,得按年編列計畫及預算辦理之。
- 行政地質法 第17條 …產生之原始地質資料;中央主管機關得通知提供原始地質資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土地開發計畫審查通過或建造執照核發後,將與土地開發行為有關之地質資料,定期彙報中央主管機關;地質資料之所有人並應於一定期限內,妥善保存原始地質資…
-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5條 …。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結果係由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所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公法人自行興辦者,應檢附該機關、機構或法人內依法取得相當類科技師證書者之技師證書影本。
-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5條 …教育訓練費用。前項第三款之專用技術及第四款事項,應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認定。第一項所稱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單位,指專責從事研究發展活動之單位。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未設置研究發展單位,但配置於非屬研究發展單位之全…
-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8條 …國內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或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之費用。二、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認定之委託國外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研究,或聘請國外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或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之費用。三、委託經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認定之國內醫藥研發服務業者從…
-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9條 …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三個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內,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專案認定申請,經核准者,於費用發生年度、首次攤折或分攤支出之年度起適用。逾期未提出申請且屬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專用技術及第八條第三項規定之支出者,…
-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4條 …,檢附與申請適用投資抵減之支出項目有關之下列文件,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就其資格條件及當年度研究發展活動是否符合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提供審查意見:一、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之組織系統圖及研究人員名冊。二、研究發展單位研究用…
- 行政自用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 第5條 …氣)槽。二、加油(氣)設備。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應設置之基本設施。自用加儲油設施設置地下儲油槽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地下儲油槽與地下鐵道或地下隧道應有十公尺以上之水平距離,與地界線應有三十公…
- 行政自用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 第18條 …之油罐車為自用車輛或動力機械加注汽油、柴油者,應檢具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同意文件、計畫書(含申請理由、供應對象、油品來源、停放位置、加油安全注意事項等)、第七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六款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
- 行政礦業法 第30條 …域內之礦,停止接受申請。主管機關因公益措施等實際需要,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申請,劃定已設定礦業權之礦區為禁採區,或公益措施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限制已依本法核定礦業用地之礦區探採礦,致礦業經營受有損失者,該礦業權者得就原…
- 行政經濟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2條 …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產生者:指以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且產生再生資源之事業。二、再生利用者:指從事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事業。三、清運:指由產生者之廠(場)將再生資源運送到再生利用者之廠(場)之行為。四、貯…
- 行政航空站商港或工業專用港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 第4條 …線。三、流量式加油(氣)機。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應設置之基本設施。未具備前項基本設施或基本設施設於特定區域外者,應先經航空站、商港或工業專用港管理機關之同意。
- 行政航空站商港或工業專用港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 第13條 …六個月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本規則施行前,原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設置加儲油(氣)設施者,應自本規則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自本規則施行之日起適用本規則管理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