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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 64 頁-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9條 …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或於移置前,未依規定在車輛前、後適當距離樹立車輛故障標誌或事後不除去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62條 …提供汽車駕駛人相關資料者,吊扣該汽車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肇事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得予暫時扣留處理,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未經扣留處理之車輛,其駕駛人或所有人不予或不能即時移置,致妨礙交通者,…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68條 …車駕駛人,除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外之非其駕駛執照種類之車輛,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應受吊扣駕駛執照情形時,無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重傷者,記違規點數五點。但一年內違規點數共達六點以上或再次應受吊扣駕駛執照…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69條 …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三)微型電動二輪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在六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69-1條 …限、查核及監督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交通部並得委託車輛專業技術研究機構辦理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應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之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依規定投保者,公路監理機關不予受理登記、換照或發照。已領用…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69-2條 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過戶、註銷牌照或換發牌照前,應繳清其所有違反本條例第二章、第三章尚未結案之罰鍰。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1-1條 …,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前項微型電動二輪車屬經型式審驗合格車輛者,當場移置保管;前項微型電動二輪車屬未經型式審驗合格車輛者,沒入之;第二款、第三款之牌照扣繳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牌照或未懸掛牌照於道…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2-2條 …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車輛移置保管。微型電動二輪車或個人行動器具租賃業者,未於租借微型電動二輪車或個人行動器具予駕駛人前,教導駕駛人車輛操作方法及道路行駛規定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4條 …行之方向行駛。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六、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七、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或行駛至交岔路…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6條 …實。六、上、下乘客或裝卸貨物不緊靠路邊妨礙交通。七、牽引其他車輛或攀附車輛隨行。腳踏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駕駛人附載幼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一、駕駛人未滿十八歲。二、附載之幼童年齡或體重超…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1條 在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2-1條 占用道路之廢棄車輛,經民眾檢舉或由警察機關、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查報後,由警察機關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清理;車輛所有人屆期未清理,或有車輛所有人行方不明無法通知或無法查明該車輛所有人情形,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應先行移置或委託民間單…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5條 …仍依本條例各該違反條款規定處罰。本條例之處罰,其為吊扣或吊銷車輛牌照者,不因處分後該車輛所有權移轉、質押、租賃他人或租賃關係終止而免於執行。依本條例規定逕行舉發或同時併處罰其他人之案件,推定受逕行舉發人或該其他人有過失。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5-2條 車輛所有人或駕駛人依本條例規定應予禁止通行、禁止其行駛、禁止其駕駛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應當場執行之,必要時,得逕行移置保管其車輛。前項車輛所有人或其委託之第三人得於保管原因消失後,持保管收據及行車…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5-3條 …述之移置或扣留,得使用民間拖吊車拖離之。前項移置或扣留,得向車輛所有人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其不繳納者,追繳之。第一項移置保管或扣留之車輛,經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領回,屆期未領回或無法查明車輛所有人,經公告一個月,仍無人認領…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5-5條 大眾捷運系統車輛駕駛人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依第八十五條之二或第八十五條之三規定應予移置或扣留車輛之情形,其車輛之移置或扣留,得通知其營運機構處理。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90條 …得舉發。但有下列情形,其起算日或舉發期限依各款規定辦理:一、車輛駕駛人經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驗機構對其依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七十三條第二項測試檢定者,其期間自檢驗報告結果通知警察機關之日起算。二、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92條 車輛分類、汽車牌照申領、異動、管理規定、汽車載重噸位、座位立位之核定、汽車檢驗項目、基準、檢驗週期規定、汽車駕駛人執照考驗、換發、證照效期與登記規定、車輛裝載、行駛規定、汽車設備變更規定、動力機械之範圍、駕駛資格與行駛規…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2條 …線、側線為千分之三.五以下,新建之站場為千分之二以下;不摘掛車輛之正線,得增至千分之十,經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增至千分之十五;但駝峰調車線或不停放車輛之側線,不在此限。二、軌距七百六十二公厘之鐵路,如因應特殊情形且不摘掛…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6條 鐵路機構應視軌道、車輛及電車線等相關設備之規格尺寸,並考量列車行駛所產生之擺動訂定建築界限,使不影響或妨礙車輛運行,且不致產生感電或火災。前項建築界限,在曲線段應就車輛偏倚量、超高偏倚量及軌距加寬之需求,予以考慮加寬。鐵…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32條 月台之高度為月台面至鋼軌面之高差,由鐵路機構依其車輛系統、旅客上下車安全及便利規定之。旅客月台之長度,不得小於該站停靠最長旅客列車之長度(不含機車、煤水車)。旅客月台之寬度,如供兩面使用者,應在三公尺以上,僅一面使用者,…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48條 在正線上車輛有溜逸之虞或列車有超越運轉可能發生危害之處所,應有相當之保安設備。在路線分岔處所,應設置警衝標。站或號誌所,應設置通信設備。但未派駐人員者,不在此限。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94條 …小曲線半徑,以公尺計。Vd:設計速度,以每小時公里計。Cb:車輛軌道系統所提供之最大平衡超高度,以公厘計。車站段縱面坡度應考量安全停車需求。最小縱面坡度須考量排水需求。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97條 路線在曲線段應考慮車輛所受離心力、風力之影響,為使不發生車輛傾覆,需加設適合軌距、曲線半徑、運轉速度等之超高。但道岔內曲線及其前後曲線(道岔附帶曲線)、側線及其他加設超高困難處,經限制運轉速度或採防止車輛傾覆措施時,不在…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98條 路線在坡度變化之變坡點,應考慮車輛構造對運行安全有關之因素,設置豎曲線。但坡度變化小、運轉速度低,不影響車輛安全運行時,不在此限。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00條 隧道寬、橋梁寬及路基面寬度應考量車輛、風壓及養護作業或安全待避之空間。曲線段並應同時考慮因車輛偏倚、超高偏倚等所需之空間。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01條 路線在直線段之建築界限,應考慮車輛行駛所產生之動搖,訂定建築界限與車輛界限之間隔,使其不影響或妨礙車輛運行,且不致有產生感電或火災之虞,以維護旅客及員工安全。曲線段之建築界限,應就車輛偏倚量及超高偏倚量之需求,予以考慮加…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04條 道岔之正軌與護軌間輪緣槽之寬度及深度,應依車輛輪軸型式、軌距公差及磨耗等因素訂定。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06條 鋼軌之斷面及特性要求,應符合所採用車輛系統等相關規範之規定。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12條 正線兩軌道中心線距離應考量車輛寬度及車輛行走產生動搖之空間。曲線段之兩軌道中心線距離,除前項寬度外,應考慮加上曲線偏倚量及超高偏倚量之需求空間。前二項規定之規範,由鐵路機構擬訂,報請主管機關同意後施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