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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 第9條 …施工規範建置及修正。四、施工品質管制督導、施工品質與工程材料檢驗、工程督導與配合工程施工查核、內部品質稽核及實驗室認證之推動與執行。五、環境監測追蹤考核、工程勞安、環保督導,環評案件審議意見及環境敏感區位查詢案件之彙辦。…
  2. 行政經濟部能源局辦事細則 第6條 …之審核事項。(九)電力工程業與用電場所關於電力工程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之督導事項。(十)電力系統相關技術研究計畫之推動及督導事項。(十一)其他公用電業業務事項。二、民營發電科:(一)民營電廠、自用發電設備、汽電共生系統與相…
  3. 行政經濟部能源局辦事細則 第7條 …動計畫事項。(四)再生能源利用相關機械、電力與其他關鍵設備之檢驗審核及合格產品認可事項。(五)車輛使用生質燃料(生質柴油、酒精汽油或其他燃料)之評估研究及檢驗審核事項。(六)燃料電池、潔淨車輛與其他能源新利用設備之評估研…
  4. 行政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 第3條 …液化石油氣設施:1.加氣站。2.鋼製及複合材料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場。3.分裝場之海運運輸槽。4.分裝場之分裝設備。5.分裝場之固定式儲存槽及其附屬設備。二、油庫:指輸儲油品及其相關設備之庫區場所。三、運輸費用:指油品或液…
  5. 行政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 第5條 …運費用。(五)運送鋼製及複合材料液化石油氣容器至臺灣本島進行檢驗所需之海運費用。(六)臺灣本島液化石油氣供應商出貨點至本島港口之陸運費用。(七)離島地區港口至當地分裝場或瓦斯行之陸運費用。(八)灌裝成本。五、實際居住偏遠…
  6. 行政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 第10條 …線。(六)加(灌)油設施。(七)鋼製及複合材料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設施。(八)碼頭輸油設備。(九)海運運輸槽。(十)分裝設備。(十一)品管及化驗設備。(十二)油水分離設備。(十三)營運必要之資訊設備及作業系統。二、與石油設…
  7. 行政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 第16條 …線。(六)加(灌)油設施。(七)鋼製及複合材料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設施。(八)碼頭輸油設備。(九)海運運輸槽。(十)分裝設備。(十一)品管及化驗設備。(十二)油水分離設備。(十三)營運必要之資訊設備及作業系統。二、與石油設…
  8.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屬各分局組織通則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9.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2條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以下簡稱本分局)局務之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
  10.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3條 …務,副分局長襄理分局業務,其掌理事項如下:一、標準、度量衡、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度量衡器之檢定、檢查及校正等實施事項。三、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農工礦產品之檢驗及技術服務事項。四、品質保證制度之推行、審核及管理事…
  11.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5條 …第一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電機、電子、機械類產品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電機、電子、機械類產品之檢驗及技術服務事項。三、檢驗(試驗)儀器之籌劃與管理維護等事項。四、電機、電子、機械類…
  12.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6條 第二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工礦產品類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之工礦產品類檢驗及技術服務事項。三、工礦產品類之委託試驗及特約檢驗執行事項。四、配合總局執行工礦產品檢驗及品質保證等國際合…
  13.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7條 …下:一、生鮮、乾製、冷凍、冷藏等農畜水產品及其加工調製食品類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之生鮮、乾製、冷凍、冷藏等農畜水產品及其加工調製食品類檢驗與服務事項。三、生鮮、乾製、冷凍、冷藏等農畜水產品及…
  14.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9條 …事項如下:一、受理各類報驗發證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應施檢驗商品申請免驗案件之核辦及追蹤管理事項。三、核發各類證書使用之鋼印、驗對驗訖章、取樣章等管理事項。四、檢驗商品核發各項證書與不合格通知書及單照、證書之保管事項…
  15.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14條 配合台東地區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商品檢驗及度政業務需要,本分局設台東辦事處,置綜理業務主管一人,由本分局正式編制人員派兼,承分局長之命令辦理有關報驗發證、檢驗及度政等事項,其所需人員由法定編制員額內調配。
  16. 行政礦場安全法 第20條 …責人對礦場所用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器具、其他器材及爆炸物,應經檢驗合格,並依有關規定裝設使用。
  17.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 第8條 …利權或專門技術;所稱技術服務,指提供與技術有關之規劃、設計、檢驗、測試、專案管理、系統整合或其他服務。
  18. 行政電業法 第2條 …與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相關承裝事項之事業。二十一、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指經營與用戶用電設備相關之檢驗、維護事項之事業。二十二、需量反應:指因應電力系統狀況而為電力使用行為之改變。二十三、輔助服務:為完成電力傳輸並確保電…
  19. 行政電業法 第3條 …業籌設、擴建及電業執照申請之核轉。二、協助辦理用戶用電設備之檢驗。三、電業與民眾間有關用地爭議之處理。四、電力工程行業、電力技術人員及用電場所之監督及管理。中央主管機關應指定電業管制機關,辦理下列事項:一、電業及電力市場…
  20. 行政電業法 第31條 發電業及輸配電業應定期檢驗及維護其電業設備,並記載其檢驗及維護結果。前項檢驗與維護項目、週期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1. 行政電業法 第32條 …自設線路直接供電之再生能源發電業對用戶用電設備,應依規定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時,方得接電。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對用戶已裝置之用電設備,應定期檢驗,並記載其結果,如不合規定,應通知用戶限期改善;用戶拒絕接受檢驗或在指定…
  22. 行政電業法 第59條 電器承裝業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應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登記,並於一個月內加入相關工業同業公會,始得營業。相關工業同業公會不得拒絕其加入。用戶用電設備工程應交由電器承裝業承裝、施作及裝修,並在向電業申報竣工供電時,應…
  23. 行政電業法 第60條 …電壓屬高壓以上之用電場所,應置專任電氣技術人員或委託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負責維護與電業供電設備分界點以內一般及緊急電力設備之用電安全,並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及定期申報檢驗維護紀錄。前項電力設備與用電場所之認…
  24. 行政電業法 第62條 電器承裝業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使用他人之登記執照。二、將登記執照交由他人使用。三、於停業期間參加投標或承攬工程。四、擅自減省工料。五、將工程轉包、分包及轉託無登記執照之業者。六、工程分包超過委託總價百…
  25. 行政電業法 第64條 …純益占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以下時,中央主管機關應依第三十一條檢驗維護結果,要求其進行設備改善。發電業生產電能之電力排碳係數優於電業管制機關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所定基準者,不適用第一項規定。第一項加強機組運轉維護、投資降低污…
  26. 行政電業法 第76條 …第一項規定裝置安全保護設施。五、未依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定期檢驗及維護其電業設備,並記載其檢驗及維護結果。六、違反第三十七條第二項所定規則中有關線路設置、間隔距離、施工安全之規定。七、未依第四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核定之電價或…
  27. 行政電業法 第81條 …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一、未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檢驗、對未經檢驗合格用戶接電、未定期檢驗、未記載定期檢驗結果及未通知不合規定用戶限期改善。二、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申報、提供有關資料或接受…
  28. 行政電業法 第83條 未辦理登記而經營電器承裝業或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有前項之情形,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通知限期改善,情節重大者並得勒令停止營業;屆期未改善或不停止營業者…
  29. 行政電業法 第84條 電器承裝業或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一、未依第五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加入相關工業同業公會。二、聘僱不符第五十九條第五項或第六項規定資格之人員從事電力工…
  30. 行政電業法 第85條 …違反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未置專任電氣技術人員或未委託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者,負責維護與電業供電設備分界點以內電力設備之用電安全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