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36 / 42 頁- 行政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1-3條 …人與前目之人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或資本額合計超過三分之一之企業,或擔任董事長、總經理或過半數董事之企業或財團法人。二、同一法人之關係人:(一)該法人之董事長、其配偶及直系血親。(二)該法人與前目之自然人持有已發行有表決…
- 行政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2條 本準則所稱母公司、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第十一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規定認定之。本準則所稱控制、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第十一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規定認…
- 行政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4條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規定辦理。(二)認列投資損益時,關聯企業編製之財務報告若未符合本準則,應先按本準則調整後,再據以認列投資損益,採用權益法所用之關聯企業財務報告日期應與投資者相同,若有不同時,應對關聯企業財務報告日…
- 行政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6條 …表、各類股本之權利、優先權及限制、由證券商或由其子公司或關聯企業持有證券商之股份、保留供選擇權與股票銷售合約發行(轉讓、轉換)之股份及特別條件等,均應附註揭露。(二)資本公積:指證券商發行金融工具之權益組成部分及證券商與…
- 行政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7條 …包括分類為營業種類之所有收益及費損。四、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證券商按其所享有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之份額,以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之損益。五、籌資前稅前損益:包括營業損益及分類為投資種類之所有收益…
- 行政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3條 …,於財務報告附註揭露有關資訊:一、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稱之關係企業及其董事、監察人與經理人。二、與證券商受同一總管理處管轄之公司或機構及其董事、監察人與經理人。三、總管理處經理以上之人員。四、證券商對外發布或刊印之資料中,…
- 行政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8條 …務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包括購併或合併其他公司、分割、轉投資關係企業、重整、購置或處分重大資產、經營方式或業務內容之重大改變等。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等及自證券商或其關係企業退休之董事長與總經理回任證券商顧問之酬…
- 行政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0條 …變化對證券商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五)證券商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六)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七)擴充營業據點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八)業務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
- 行政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1條 …資訊:一、公費資訊:(一)給付簽證會計師與其所屬事務所及關係企業之審計公費與非審計公費之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所稱審計公費係指證券商給付簽證會計師有關財務報告查核、核閱、複核及財務預測核閱之公費。(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
- 行政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2-1條 …盤查之排放源另依環境部所定之方法外,應依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企業會計與報導準則或本會認可之方法衡量,並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S2號氣候相關揭露規定揭露所適用之方法及衡量作法、輸入值及假設等資訊;證券商若於首次適用之前一年…
- 行政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3條 證券商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及表達,應依本會所定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規定辦理。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
- 行政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3-1條 證券商進行企業合併時,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規定判斷實質收購者及是否實質移轉控制。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衡量被收購者之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並認列商譽或廉價購買利益。所稱收購日係指收購者對被收購者取得控制之…
- 行政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31-3條 …事外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不得從事信用交易。證券商與海外關係企業進行前項買賣或交易,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對象或有不合營業常規之情事,除委託海外關係企業為其買賣或交易者外,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以自行買賣外國債券及從事外…
- 行政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47條 …重要事項。四、存續機構及消滅機構股東大會會議紀錄。但證券商依企業併購法第十八條第六項或第十九條規定進行合併,得以董事會會議紀錄替代。五、合併之決議內容(董事會議事錄)及相關契約書應記載事項之公告(通知)等證明文件。六、請…
- 行政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54條 …資之機構再轉投資其他機構,如與其所轉投資之機構達具公司法關係企業章所規定之實質控制與從屬關係者,除本會另有規定外,應先報經本會核准。前項經本會核准之轉投資事項,應於實際投資後十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報本會備查。證券商依第…
- 行政證券商辦理客戶委託保管及運用其款項管理辦法 第17條 …,係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一、與證券商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關係企業所定關係。二、以法人身分或推由其代表人當選為證券商之董事或監察人之公司。三、證券商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擔任該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女與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附表一之一)(三)自公司或其關係企業退休之董事長及總經理回任顧問:姓名、性別、國籍、職稱、退休前任職之機構及職稱、退休日期、擔任顧問日期、聘用目的、權責劃分。(附表一之四)(四)前目所稱關係企…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0-1條 …盤查之排放源另依環境部所定之方法外,應依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企業會計與報導準則或本會所定之方法衡量,並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S2號氣候相關揭露規定揭露所適用之方法及衡量作法、輸入值及假設等資訊;若於首次適用之前一年度報導…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8條 …分布比率、員工持有之專業證照及進修訓練情形。(附表十八)五、企業責任及道德行為:對社會公益、學術文化之貢獻、環境保護制度、繼續經營及創造股東價值等。六、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人數、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數及中…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0條 …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五)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六)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七)業務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八)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一之大股東,…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2條 特別記載事項: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最近年度金融控股公司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所編製之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
- 行政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8條 本準則所稱母公司、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第十一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規定認定之。本準則所稱控制、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第十一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規…
- 行政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0條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規定辦理。(二)認列投資損益時,關聯企業編製之財務報告若未符合本準則,應先按本準則調整後,再據以認列投資損益,採用權益法所用之關聯企業財務報告日期應與投資者相同,若有不同時,應對關聯企業財務報告日…
- 行政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2條 …類股本之權利、優先權及限制、由票券金融公司或由其子公司或關聯企業持有票券金融公司之股份、保留供選擇權與股票銷售合約發行(轉讓、轉換)之股份及特別條件等,均應附註揭露。3.發行可轉換特別股及海外存託憑證者,應揭露發行地區、…
- 行政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3條 …包括分類為營業種類之所有收益及費損。七、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票券金融公司按其所享有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之份額,以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之損益。八、其他投資損益:不屬於上列各項目之其他投資種類損益…
- 行政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9條 …,於財務報表附註揭露有關資訊:一、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稱之關係企業及其董事、監察人與經理人。二、受同一總管理處管轄之公司或機構及其董事、監察人與經理人。三、總管理處經理以上之人員。四、對外發布或刊印之資料中,列為關係企業之…
- 行政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4條 …務及管理費用明細表。(格式六~十四)(十四)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明細表。(格式六~十五)(十五)其他投資損益明細表。(格式六~十六)(十六)其他籌資損益明細表。(格式六~十七)前項第一款所列資產及負債項目…
- 行政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5條 票券金融公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及表達,應依本會所訂「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規定辦理。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
- 行政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5-1條 票券金融公司進行企業合併時,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規定判斷實質收購者及是否實質移轉控制。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衡量被收購者之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並認列商譽或廉價購買利益。所稱收購日係指收購者對被收購者取得…
- 行政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5-2條 票券金融公司因企業合併認列之商譽,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六號規定至少每年進行減損測試。被收購公司於合併後之實際營運情形與收購時之預期效益有重大差異者,應附註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