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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 69 頁- 行政救火栓設置標準 第5條 救火栓設置之間距及數量應視當地之區域性質、消防設備、人口密度、建築物、氣象條件及其他相關因素設置。但在市中心區以每隔六十公尺至一百二十公尺設置一處為原則,其密度應使每處救火栓與其四周救火栓之消防能力範圍彼此銜接。
- 行政救火栓設置標準 第8條 …鑄鐵製造標明救火栓字樣,其表面為黃色或塗黃色油漆,並於附近適當地點設置醒目之標誌;如裝設於重要管線者,應在救火栓前加裝制水閥。
- 行政救火栓設置標準 第11條 自來水事業規劃安裝救火栓時,應先徵詢當地消防機關之意見。
- 行政救火栓設置標準 第12條 …置救火栓後,應將規格、位置(附圖)及其他相關資料建檔,並通知當地消防機關查察及協助管理。
- 行政溫泉取用費徵收費率及使用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方公尺溫泉取用量新臺幣六元計算;但其水量可回注至含溫泉水之適當地層及地點達百分之九十以上者,每立方公尺溫泉取用量新臺幣零點五元計算;達百分之七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九十者,每立方公尺溫泉取用量新臺幣一元計算;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未…
- 行政溫泉法 第14條 …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辦理。原住民族地區之溫泉得輔導及獎勵當地原住民個人或團體經營,其輔導及獎勵辦法,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定之。於原住民族地區經營溫泉事業,其聘僱員工十人以上者,應聘僱十分之一以上原住民。本法施行前,…
- 行政實施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4條 …)辦理。前項應檢附之相關文件,如為國外生產廠場者,應另檢附由當地國主管機關或標準檢驗局認定機構推薦所出具之相關證照或文件,並經標準檢驗局同意者。
- 行政實施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10條 …法第六十三條第四項規定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者。三、經限期提供當地國主管機關或標準檢驗局認定機構推薦之相關證照或文件,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提供或屆期仍未提供者。四、因檢驗標準變更,商品未於標準檢驗局指定日期後依新標準改正者。五…
- 行政實施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12條 …二、商品經公告廢止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者。三、相關證照或文件經當地國主管機關或標準檢驗局認定機構撤銷、註銷或廢止者。四、管理及檢驗制度商品因瑕疵造成消費者重大傷害或危害公共安全者。五、其他重大違規或虛偽不實情形者。
- 行政水利法 第52條 …通航運之水道上,因興辦水利事業,必須建造堰壩、水閘時,應於適當地點建造船閘;其數目大小及啟閉之時間,由主管機關依實際之需要規定之。前項建造船閘之費用,由興辦水利事業人負擔。但航道之深度,因建造堰壩而增加時,得由主管機關視…
- 行政水利法 第56條 …運或產魚之水道上,因興辦水利事業,必須建造堰壩水閘時,應於適當地點,建造竹木筏運道或魚道,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前項工程費用,由興辦水利事業人負擔之。
-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47條 …分本水道一定地段超量洪水而開闢之另一水道,其疏分之水至下游適當地點再歸本水道,或注入湖海,或暫儲於低窪地區。本法第六十四條所稱新闢水道,指為防洪而引水或洩水新闢之水道;其兼為航運利用者,視同運河。
- 行政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第5條 …同。四、出流管制設施施工、使用、管理及維護情形之監督查核,由當地之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辦理;屬跨越二以上直轄巿、縣(巿)行政轄區者,由各該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會同辦理。前項審查涉及其他相關機關時,主管機關應邀集其…
- 行政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補償金發放標準 第5條 土地所有權人得向當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土地受限補償,由鄉(鎮、市、區)公所納入年度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鄉(鎮、市、區)公所於計畫核定後,辦理受理締結行政契約公告、契約造冊、查核及締結行政契約事項。申請補償之土地為共…
- 行政離島供電營運虧損補助辦法 第2條 離島供電營運虧損補助對象,以經中央電業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之當地電業或縣(市)政府核准之電力合作社為限。
- 行政離島供電營運虧損補助辦法 第3條 離島當地電業或電力合作社,應依下列公式,計算離島供應電力之合理虧損:合理虧損=必須之合理售電成本(包括合理直接成本與費用、資金成本及分攤共同費用)–比照臺灣本島相關用電類別平均費率分別計得之售電總收入。前項用詞定義如下:…
- 行政離島供電營運虧損補助辦法 第4條 離島當地電業或電力合作社應於每年二月底前提供當年度離島售電虧損估算表,送中央電業主管機關審核及編列次年度預算。
- 行政天然氣事業法 第29條 …關核定之營業章程,公用天然氣事業應於實施之日十日前公告及刊登當地新聞紙,並備置於各營業場所供用戶查閱;修正時,亦同。因社會、經濟情勢之變遷,公用天然氣事業營業章程所定事項,顯有不當、妨礙公共利益、損害用戶權益或顯失公平情…
- 行政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 第30條 …或因擴建、改裝導致原用水量需求改變時,應於施工前將設計書送請當地自來水事業核准。
- 行政自來水法 第55條 …水事業發覺其所供給之水,有礙衛生時,應將使用該水之危險,登載當地報紙,或以其他方法予以公告,並普遍通知關係人,同時應立即改善;如情形嚴重妨害人體健康時,應即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停止供水。凡發覺自來水有礙衛生或…
- 行政自來水法 第59條 …同自來水事業訂定。第一項合理利潤,應以投資之公平價值,並參酌當地通行利率、利潤訂定。
- 行政自來水法 第71條 …事業對於竊水者,依其所裝之用水設備及按自來水事業之供水時間暨當地供水狀況,追償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水費。
- 行政自來水法 第76條 …供水外,如有餘水,經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定,得供應左列用途:一、當地尚無自來水,應居民之申請作暫時之供水。二、售與當地自來水事業轉為供水。
- 行政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 第13條 …護業相關登記事項之電腦資訊系統,供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當地電業及相關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查核或查閱。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將合格檢驗維護業之登記管理資料,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格式,分別傳送至前項電腦…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6條 …第五十二條規定,於私有土地內埋設水管或其他設備,必要時得請求當地警察或相關機關協助。自來水事業依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事先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時,應於開始施工七日前以書面為之,敘明水管或其他設備經過處所、預定興工與竣工期…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十一條第一項所稱正當理由如下:一、配水管尚未敷設到達者。二、當地出水或配水系統供水能力已達飽和尚未完成擴充者。三、供水有特殊困難,暫時無法克服者。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 行政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14條 …場所相關登記事項之電腦資訊系統,供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及當地輸配電業查核或查閱。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將用電場所登記管理資料,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格式,傳送至前項電腦資訊系統;變更時,亦同。
- 行政基隆河洪氾區土地使用管制辦法 第8條 洪氾區二級管制區內建築物之建造或其他變更地形之行為,應由當地建築主管機關依其主管法令及洪氾區二級管制區建築許可審核基準審核後,始得發給建築執照;其許可審核基準,由本部會同內政部訂之。
- 行政排水管理辦法 第3條 …水利署(以下簡稱水利署)審查後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並函送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轉由有關鄉(鎮、市、區)公所揭示及公開閱覽;直轄市管、縣(市)管區域排水之排水集水區域及設施範圍由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核定、公告…
- 行政排水管理辦法 第9條 …、搶險事項,分由該區域排水流經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並由當地河川分署指揮之。但其緊急情況時,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或當地河川分署逕行搶險。直轄市、縣(市)管區域排水涉及其他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者,辦理防汛、搶險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