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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 第5條 按捺單位應利用資訊科技設施或其他方式,將指紋資料建檔儲存,並透過網路連線,將檔案傳輸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以下簡稱入出國及移民署)指紋資料庫集中管理。指紋檔案之傳輸、儲存及查詢過程,應遵守資訊安全相關規範,確保指紋資料…
  2.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 第7條 入出國及移民署應將指紋檔案備份,送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利用。其他公務機關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法令,請求入出國及移民署提供指紋資料者,應以書面敘明理由、所需資料類別、內容及使用目的。但情形急迫者,得以電信傳真方…
  3.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4條 …措施:(一)配置管理之人員及相當資源。(二)界定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範圍。(三)個人資料之風險評估及管理機制。(四)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內部管理程序。(五)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六)設備安全管理、資料…
  4.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7條 移民業務機構應依已界定蒐集、處理與利用個人資料之範圍及流程,分析評估可能發生之風險,訂定適當之管控措施。
  5.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9條 移民業務機構所屬人員於首次利用個人資料為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免費表示拒絕接受行銷之方式。移民業務機構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後,應立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並通知所屬人員。
  6.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0條 移民業務機構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如需作特定目的外利用,應檢視是否符合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得為利用之情形。
  7.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1條 …際傳輸之區域,且對資料接收方為下列事項之監督:一、預定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範圍、類別、特定目的、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二、當事人行使本法第三條所定權利之相關事項。
  8.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4-1條 移民業務機構使用資通訊系統蒐集、處理或利用消費者個人資料達一千筆以上者,應採取下列資訊安全措施:一、使用者身分確認及保護機制。二、個人資料顯示之隱碼機制。三、網際網路傳輸之安全加密機制。四、個人資料檔案與資料庫之存取控制…
  9.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5條 …料之情形。二、檢視各相關業務之性質,規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等流程之負責人員。三、要求所屬人員妥善保管個人資料之儲存媒介物,並約定保管及保密義務。四、所屬人員離職時,應要求將執行業務所持有之個人資料辦理交接,不得在外…
  10.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7條 移民業務機構對於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應符合本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規定,並定期或不定期對其所屬人員施以基礎認知宣導或專業教育訓練,使其明瞭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責任範圍及應遵守之相關管理措施。
  11.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8條 …關證據。移民業務機構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後,應留存下列紀錄:一、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之方法、時間或地點。二、將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之個人資料移轉其他對象者,其移轉之原因、對象、方法…
  12.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9條 …轉對象得保有該項個人資料之合法依據。三、其他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之方法、時間或地點。
  13. 行政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 第3條 …第七十三條規定,在機場、港口以交換、交付證件或其他非法方法,利用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運送非運送契約應載之人至我國或他國之情形或其未遂犯。十二、有本法第七十四條第一項規定,違反本法未經許可入國或受禁止出國(境)處分而…
  14.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18條 …中立法之情事,有確實證據。六、就主管事件,接受關說或請託,或利用職務關係,接受招待或餽贈,致損害公益或本院利益,有確實證據。七、非因職務之需要,動用本院財產,有確實證據。八、違反本條例所定利益迴避原則或第十六條第一項前段…
  15. 行政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第3條 …、在不妨礙任務情形下,權責主官應依本規則所定,自行分月分批或利用任務空隙核定實施慰勞假。當年度未休畢之慰勞假,得經申請核准保留一次至次年度實施。六、軍官、士官在國內外各軍事校班或各大專校院受訓逾六個月以上、疾病休養或住院…
  16. 行政陸海空軍獎勵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方法修護技術,有創意改良,而節省大量公帑,貢獻著者。五、廢物利用或愛惜公物因而能節省大量公帑,貢獻卓著者。六、革新業務或創新制度,經全軍採納實施者。七、綜理精密計畫週詳,對國防軍事建設有重大貢獻者。八、其他所任職務著有政…
  17. 行政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9條 …、政策及招募訊息。二、不定期宣傳:(一)直轄市、縣(市)政府利用政策宣導活動、村里民大會或各種集會,適時對社會大眾宣導兵役措施及招募訊息。(二)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駐外機構擺置有關兵役宣傳品,供僑胞閱讀,並適…
  18.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5條 …關核定之合作方式。依前項第一款所為之授權,其權利金金額,應以利用權利或技術之價值定之。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其他資源,得包括技術或現金出資。但科技工業機構為共同產製或維修之特定目的以現金出資時,應以軍事專用為限。
  19. 行政現役軍人自衛槍枝管理辦法 第16條 軍人自衛槍枝保證人發覺槍枝持有人利用槍枝,有危害治安之虞時,應隨時報告憲警機關處分。如明知而不報告者,由槍枝管理單位核予申誡以上之處分。
  20.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16條 …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但行經公告之交流道區前後路段,得暫時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21.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22條 …依下列規定處理:一、急救受傷人員:應請求消防單位派遣救護車或利用其他交通工具,先將傷者護送附近醫院治療;無其他交通工具,事故車輛仍可使用時,於標明其位置及記錄後,得使用該車護送急救。二、保持現場:駕駛人、車長及乘員,應即…
  22.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17條 中科院於業務範圍內得出租、利用或委託經營公有財產,所生之收益列為中科院之收入。前項出租、利用或委託經營不含智慧財產權。出租、利用及委託經營之土地,不得供建築使用。
  23.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18條 中科院管理或所有公用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出租、利用或委託經營:一、承租、利用或受託經營者使用公有財產,與中科院業務範圍有競爭。二、公有財產之規格、性能或所使用之程式具有機敏性。三、已無業務使用必要之公有財產。…
  24.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19條 出租、利用或委託經營之對象得為依我國法律成立或認許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但不包括外國人投資占資本總額比例達百分之四十五以上及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持有、控股或轉投資者。
  25.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20條 …計收基準。五、使用限制。六、終止契約條件。七、其他約定事項。利用係按次或按期收取費用提供使用之方式,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向中科院提出申請,經中科院同意後提供利用。前項利用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使用財產之標示或位置、使…
  26.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21條 出租、利用或委託經營期限如下:一、出租不動產:(一)土地:十年以下。(二)建築改良物:五年以下。(三)配合政府政策辦理之不動產出租:二十年以下。二、出租動產:一年以下。三、委託經營:五年以下。四、利用:每次或每期三個月以…
  27.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22條 …,得標者應為同標租案最高者,逕予出租則不得低於前項租金基準。利用之費用基準得依逕予出租租金基準計收,或依財產之特性、管理成本,並考量市場因素另訂收費基準。但不得低於逕予出租租金基準。
  28.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23條 …一次繳納之定額權利金。第一項所稱經營權利金,指依據受託經營者利用中科院公有財產所得年銷售額約定比例計算之權利金。委託經營契約中應規定每年最低經營權利金,其額度依受託經營者於投標時提出之營運計畫書資料計算之。
  29.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24條 承租、受託經營或利用者使用限制如下,並應於契約或申請書訂明:一、公有財產不得從事與租賃或委託經營或利用用途不符,或與中科院業務範圍有競爭之事項。二、承租或受託經營或利用者應自行使用公有財產,不得有轉讓、再出租、借用或再委…
  30.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25條 契約期限屆滿時,承租、受託經營或利用者應停止使用。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公有財產應無償歸還中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