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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天然氣事業法 第25條 …書面通知所有人或使用人後,得進入或利用他人土地或建築物。但因災害、損壞或緊急事故發生時,不在此限。前項土地或建築物之暫時利用,不得破壞地形地貌及興建固定定著物;對因進入或使用而遭受損失者,應予補償;有異議時,公用天然氣事…
  2. 行政天然氣事業法 第55-1條 …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前二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
  3. 行政天然氣事業法 第55-2條 …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前三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
  4. 行政自來水水質標準 第5-1條 天然災害應變期間,位於停止及限制供水區域之自來水水質化學性物質最大容許量或容許範圍,得適用下列標準:一、鐵(Fe):○.五毫克/公升。二、錳(Mn):○.一毫克/公升。三、自由有效餘氯:○.二至三.○毫克/公升。前項所稱…
  5. 行政自來水法 第62條 自來水事業對自來水用戶應經常供水,如因災害、緊急措施或工程施工而停止全部或一部供水時,應將停水區域及時間事先通告周知,並呈報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備;但停止供水事故係臨時發生者,得於事後補報。其有特殊情形必須連續停水達十二小時…
  6. 行政自來水法 第97條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前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
  7. 行政自來水法 第97-1條 …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前二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
  8. 行政自來水法 第97-2條 …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前三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
  9. 行政自來水法 第101條 …水事業所供應之水,不合第十條規定標準而仍繼續供應,致引起疾病災害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供應不合第十條規定標準之水,致引起疫病災害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金。
  10. 行政自來水法 第102條 …違反第三十二條、第六十二條規定而停止供水,致生公共危險或引起災害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因過失停止供水致發生公共危險或引起災害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11. 行政排水管理辦法 第11條 …管理檢查表。八、養護歲修紀錄表。九、妨害水利處理紀錄簿。十、災害處理紀錄簿。
  12. 行政排水管理辦法 第28條 …隊)或併河川搶險隊組織搶險隊。前項防汛搶險工作以外之排水設施災害搶修,由該管管理機關辦理。
  13. 行政溫泉開發許可辦法 第3條 …規模,指每日溫泉取用量達七十立方公尺者。本法第五條所稱無地質災害之虞,指非位於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或地下水第一級管制區。前項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指依地質法…
  14.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5條 …命。(二)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績效。(三)搶救重大災害,切合機宜,有具體效果。(四)對於重大困難問題,提出有效方法,順利予以解決。(五)在惡劣環境下,盡力職務,圓滿達成任務。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一次記一大過:…
  15. 行政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災害防救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6. 行政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4條 因災害重建需要,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者,得合併擬定或變更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計畫草案於公開展覽十五日並辦理說明會後逕送內政部審議;由內政部召集各相關都市計畫委員會聯席審議後核定,不受都市計畫法第十五條、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
  17. 行政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5條 受災地區合法建築物,經各級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拆除原地重建、改建、修建,或於其他可建築土地重建者,其申請建築執照時,得依下列規定簡化程序:一、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審查依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項目審查及簽證項目…
  18. 行政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6條 …分區管制規定之建築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原地拆除重建、改建或修建者,得於災害發生日起三年內檢附原領使用執照、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核准,依不超過原有使用執照…
  19. 行政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7條 受災地區非都市土地內合法建築物,經各級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拆除原地重建,或於其他可建築土地重建之農舍或住宅,符合其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所定建築管理自治法規規定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或營造業承造者…
  20. 行政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8條 受災地區建築物因災害損壞,必須拆除重建、改建或修建之認定,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視實際需要規定之。
  21. 行政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3條 因重大災害重建需要,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得縮短登記機關辦理受災地區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補給公告之期間為七日,不受土地法第七十九條第二款及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22. 行政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4條 不動產權利登記名義人因重大災害死亡,其繼承人辦理不動產權利繼承登記時,得免檢附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依前項規定辦理繼承登記者,於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但申請政府受災地區優惠貸款而設定抵押權者,不在此限。前項…
  23. 行政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4. 行政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4條 自災害發生日起二年內,因災害重建需要,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時,得合併擬定或變更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計畫草案於公開展覽十五日並辦理說明會後逕送內政部審議;由內政部召集各相關都市計畫委員會聯席審議後核定,不受都市計畫法第十五條…
  25. 行政電業事故通報程序標準 第2條 …事故:因電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停止發電或供電:(一)天然災害造成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損壞。(二)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發生爆炸、火災。(三)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四)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遭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侵…
  26. 行政電業事故通報程序標準 第3條 …且預估在一小時內無法恢復正常。3.輸配電業之變電所、輸電線路災害引起停電,或單一配電饋線全部停止,且預估在一小時內無法恢復正常。(二)發生工安衛生事故,造成一人以上傷亡、失蹤。(三)發生環境影響事故,且預估在三小時內無法…
  27.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10條 …命令退休人員,其受監護或輔助宣告或身心傷病或障礙係因公或職業災害傷病所致者,退休金加給百分之二十,其工作未滿五年者,以五年計。前項退休金加給,以派用人員及退休金給與基準適用勞基法退休金規定辦理之僱用人員工作年資為限。
  28.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11條 前條第一項所稱因公或職業災害傷病,指經各機構認定確與下列情事之一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一、於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危險事故、遭受暴力事件或罹患疾病,以致傷病。二、因罹患職業病。三、於辦公場所、公差期間或因辦公、公差往返途中,…
  29.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16條 …給予遺族撫卹金或死亡補償:一、病故或意外死亡。二、因公或職業災害死亡。自殺死亡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但因犯罪經判刑確定後,於免職處分送達前或勞動契約終止前自殺者,不予撫卹。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因公或職業災害死亡,指各機構現…
  30.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18條 各機構人員因公或職業災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者,依勞基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之基準一律發給四十個基數之死亡補償,並發給五個基數之喪葬費。前項四十個基數之死亡補償,低於依前條規定計算之撫卹金者,依該條規定發給之。依第一項規定發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