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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1條 民間機構從事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之營運紀錄應自行保存五年;有害事業廢棄物部分應自行保存七年。
  2. 行政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3條 …關備查,並應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但負責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之甲級處理技術員,應於三十日內另聘之。技術員另聘時,該機構應於十五日內報請主辦機關備查,並副知主管機關。
  3. 行政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4條 民間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辦機關得終止其同意文件:一、處理技術員離職時,該機構未依前條規定辦理者。二、喪失從事業務能力或一年內無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三、申報文件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報不…
  4. 行政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5條 民間機構完成廢棄物處理後,應開具事業廢棄物妥善處理紀錄文件予委託者。
  5.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6.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2條 …資本百分之五十者。二、專業技術人員:指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之人員。
  7.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於協商公營事業同意後,得指定公營事業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以下簡稱公營事業清除處理設施)接受主管機關、執行機關或其他事業之委託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前項指定由中央主管機關或公營事業清除處理設施所在地之直轄市、縣…
  8.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4條 …清除處理設施,其從事業務範圍及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規定如下:一、廢棄物清除設施:(一)從事一般事業廢棄物及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業務者,應置專任乙級以上清除技術員二人,其中甲級清除技術員至少一人。(二)從事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業務…
  9.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5條 公營事業取得指定機關核發之指定文件後,其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前項指定文件之核發,依下列規定為之:一、公營事業清除處理設施屬新設者,應於依法令規定興建竣工完成設置後,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經…
  10.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6條 公營事業受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應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其委託者為其他事業者並應於訂定契約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檢具該契約書副知雙方當事人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變更契約書內容或終止契約時,亦同。但受託清除、…
  11.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7條 公營事業從事事業廢棄物之清除、處理,應將每日廢棄物產出、收受、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等情形作成營運紀錄,隨其清除、處理設施存放,以供查核。公營事業除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前項營運紀錄者外,應以書面方…
  12.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8條 公營事業從事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之營運紀錄應自行保存五年;有害事業廢棄物部分應自行保存七年。
  13.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0條 …關備查,並應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但負責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之甲級清除、處理技術員,應於三十日內另聘之。技術員另聘時,該公營事業應於十五日內報請指定機關備查。
  14.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1條 …機關。公營事業或其清除處理設施因故無法繼續受託從事清除、處理廢棄物者,公營事業應向指定機關申報終止指定文件。
  15.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2條 公營事業受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指定機關得終止指定:一、清除、處理技術員離職時,該公營事業未依第十條規定辦理者。二、喪失從事業務能力或於一年內無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三、申報文件明知為不實之…
  16.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3條 公營事業完成廢棄物處理後,應開具事業廢棄物妥善處理紀錄文件予委託者。
  17. 行政資源循環推動法 第1條 為節約自然資源使用,促進資源循環,減少廢棄物產生,減輕環境負荷,建立永續發展之循環型社會,特制定本法。
  18. 行政資源循環推動法 第4條 …可行之技術及經濟為基礎下,對於物質之使用,應優先考量減少產生廢棄物,失去原效用後應依序考量再使用,其次物質再生利用、能源回收及妥善處理。但經生命週期考量,可得最佳整體環境效益者,不在此限。
  19. 行政資源循環推動法 第5條 事業於進行事業活動時,應循下列原則,以減少資源之消耗,抑制廢棄物之產生,及促進資源循環:一、選用清潔生產技術。二、對於原料之使用,應採取減少廢棄物產生之必要措施。三、原材料失去原效用後,應自行或供循環利用;無法循環利用者…
  20. 行政資源循環推動法 第6條 國民應減少資源之消耗,抑制廢棄物之產生,儘可能延長產品使用年限,使用促進資源循環之產品或服務。
  21. 行政資源循環推動法 第13條 …四、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害環境物質。五、營建工程源頭現場分類減少廢棄物。六、其他於生命週期節約能資源使用及減少廢棄物之設計。中央主管機關應就前項綠色設計原則之內容、項目及其他相關事項,訂定綠色設計準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
  22. 行政資源循環推動法 第26條 再生資源為廢棄物品、包裝或容器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其製造、輸入、販賣或使用業者,共同成立或加入既有生產者責任組織(以下簡稱生產者責任組織),負擔再生資源之回收、清除及循環利用之財務與實際執行責任。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前項…
  23. 行政資源循環推動法 第30條 再生資源未依規定循環利用者,視為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回收、清除、處理。再生資源無法再使用、再生利用時,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清除、處理。
  24. 行政資源循環推動法 第31條 再生資源屬依廢棄物清理法公告之應回收廢棄物者,其回收、貯存及回收清除處理費用之繳納,依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辦理。
  25. 行政資源循環推動法 第37條 …法應採取之緊急處置措施規定:一、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二、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中央主管機關於核准創新實驗計畫後,應將事…
  26. 行政遺傳工程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開發試驗研究管理辦法 第7條 開發試驗研究過程所產生之感染性與非感染性廢棄物或廢水,應依環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7.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目之產品,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該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條件,並發給證明文件之產品。三、經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等條件,並發給證明文件之產…
  28. 行政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特設置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29. 行政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簡稱廢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及其相關費用,並應依應回收廢棄物稽核認證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30. 行政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