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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路法 第46條 …或歇業,應先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汽車運輸業營業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公路主管機關得應受害者本人或其配偶、親屬檢具警察機關相關證明文件之申請,自交通事故發生日起二個月內,暫不予核准屬該業者登記名義全部或部分車…
  2. 行政公路法 第55條 …與其他稅費及違規罰鍰之繳納。三、汽車責任保險之投保。四、行車事故之有關事項。五、購車貸款申請及動產擔保之登記。六、其他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汽車運輸業受託辦理前項業務,應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契約,載明雙方之權利義務及違約…
  3. 行政公路法 第64條 汽車或電車運輸業遇有行車事故,致人、客傷害、死亡或財、物損毀、喪失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其事故發生係因不可抗力或因託運人或受貨人之過失所致者,不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貨物損毀、滅失之損害賠償,除貨物之性質、價值於裝…
  4. 行政公路法 第66條 汽車或電車運輸業,遇有行車事故,致人、客重大傷害或死亡時,除應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及向警察機關報告外,並應將經過情形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申報。
  5. 行政公路法 第67條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事項,由交通部指定之所屬機關辦理。但其事故發生所在地於直轄市行政轄區內者,由直轄市政府或其指定之所屬機關辦理,或亦得委託交通部指定之所屬機關。前項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
  6.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第44條 …年以下之保險自留業務提存之特別準備金應包括下列項目:一、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指為因應未來發生重大事故所需支應之巨額賠款而提存之準備金。二、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指為因應各該險別損失率或賠款異常變動而提存之準備金。三、其他因…
  7.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第45條 …於保險期間一年以下之保險自留業務,應依下列規定提存或處理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一、各險別應依金管會所定之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比率提存。二、發生重大事故之實際自留賠款金額超過新臺幣三千萬元之部分,得就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沖減之;…
  8.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第46條 …存或處理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一、各險之實際賠款扣除該險以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沖減後之餘額低於定價之預期賠款時,應就其差額部分之百分之十五提存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二、各險之實際賠款扣除該險以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沖減後之餘額超過…
  9.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第56條 …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六條計算自留業務後提存或處理分出業務之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以及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
  10. 行政簡易人壽保險法 第13條 …保險契約效力停止。前項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被保險人發生之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保險責任。
  11. 行政簡易人壽保險法 第16條 …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保險契約訂立或恢復保險契約效力至保險事故發生日滿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保險契約。依前項規定解除保險契約時,要保人除得依第二十一條規定,申請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外,不得為其他請求。
  12. 行政簡易人壽保險法 第17條 要保人在訂立保險契約時、保險契約滿期前或保險事故發生前,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得指定或變更受益人。但被保險人為第三人時,應先得其書面同意。未指定受益人時,以被保險人死亡為保險給付事由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非以…
  13. 行政簡易人壽保險法 第23條 …。前項借款未清償前,因保險契約效力停止、終止、滿期或發生保險事故時,其所欠之本息,應於給付之金額內扣抵之。
  14. 行政簡易人壽保險法 第24條 簡易人壽保險之保險人,不得代位行使要保人或受益人因保險事故所生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
  15.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9條 當化學液體船發生意外事故或發現缺陷,可能影響船舶之安全、效能、安全設備或其他設備之完整性時,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應立即向航政機關、驗船機構或港口國之有關主管機關提出報告。
  16.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67條 …(二十一)應有氮氣供應系統以適當保護所載運之貨物。為防止意外事故致使艙櫃錶壓力低於零點零零七兆帕,應裝置氮氣自動供應系統,船上應備有商用純度百分之九十九點九足夠氮氣以滿足自動壓力控制之需要。接至貨艙櫃之氮氣瓶組應裝設減壓…
  17.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7條 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營運路線,因天災或其他特殊事故不能通行班車時,應敘明原因,並將預計恢復通車日期公告,報請公路主管機關及當地政府備查。恢復通車時,亦同。
  18.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32條 汽車運輸業,遇有行車事故,致人、客重大傷害或死亡時,除應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及向警察機關報告外,並應將經過情形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申報。
  19.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86-3條 …款遊覽車未辦理底盤安全檢修查驗而發生因車輛底盤機件故障之交通事故者,應完成底盤修復,且於公路主管機關通知後,六個月內完成底盤安全檢修查驗;其未於期限內完成底盤安全檢修查驗者,不得繼續使用。
  20.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95條 …交予他人駕駛營業。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如因疾病或其他重要事故,本人不能駕駛營業,需要僱用其他人臨時替代時,其受僱人之資格,必須持有有效之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而無第九十三條之情事者,且一次以一人為限。第二項、第…
  21.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01條 …四、租賃期間所駕駛車輛違反法令規定或車輛發生失竊、毀損或肇事事故之通告及責任承擔。五、租賃期間車輛中途發生故障,其檢修費用之計算及處理。六、租車人不得利用所租車輛攬載客貨營業。汽車出租單應交租車人隨身攜帶,以備查驗。但租…
  22.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34條 …,不得僱用他人或將車輛交予他人駕駛營業,但如因疾病或其他重要事故,本人不能駕駛營業,需僱用他人替代時,其僱用人應領有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並應檢具有關證明報請當地公路監理機關核准後,方得替代駕駛營業。
  23. 行政外國雇用人僱用中華民國船員許可辦法 第8條 外僱船員或其服務之船舶發生意外事故或非常事變時,外國雇用人或其代理人應即報告航政機關。
  24. 行政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8條 …證明書或前款規定之證明文件登載有車輛破損、缺陷情形或為保險、事故回收車輛之情事者,並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一)進口證明書(含進口轎車應行申報事項明細表)。(二)車輛有破損或缺陷情形,審驗機構報經交通部認定有影響行車安全之…
  25. 行政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38條 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國外已領照使用但未報廢之車輛,有保險、事故或安全性瑕疵回收紀錄者,應於其合格證明書、新領牌照登記書及行車執照標註「回收車輛」。前項車輛有破損或缺陷情形,審驗機構報經交通部認定有影響行車安全之虞者,應於其…
  26. 行政海運承攬運送業管理規則 第11條 …萬元,每一分公司之保證金減為新臺幣六萬元。該責任險,每一意外事故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二百萬元,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之總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五百萬元。海運承攬運送業經營三年以上,並於最近三年未曾發生運務糾紛,且投保責任險者…
  27.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125條 船員之床位,除因特殊事故經船長特許者外,不得供乘客使用。
  28. 行政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獎勵辦法 第3條 …肇事逃逸人、車資料,得以緝獲破案者。(二)向警察、憲兵、行車事故鑑定機構或司法機關陳明肇事經過,使案情真象得以大白者。五、協助處理交通事故之人員部分,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一)發現交通事故,即時通報警察機關或相關單位迅為…
  29. 行政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獎勵辦法 第7條 檢舉汽車肇事、協助處理交通事故,及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行為經查證屬實之人員,由內政部警政署所屬專業警察機關、直轄市、縣(市)警察機關分別依第三條第四款、第五款及第七款所定條件,隨…
  30. 行政海事報告規則 第1條 本規則所稱海事,指船舶沉沒、擱淺、碰撞、強制停泊或其他意外事故及有關於船舶、貨載、船員或旅客之非常事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