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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71條 …,致公司遭受損害達新臺幣五百萬元。犯前項之罪,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有第一項第三款之行為,致公司遭受損害未達新臺幣五百萬元…
  2. 行政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辦事細則 第11條 …理事項如下: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二、議事、出納、財物及其他事務之管理。三、國會聯絡與媒體公關事務之策劃及執行。四、後勤裝備、物資補給、保修維護、運輸勤務與醫療衛生之督導、執行及管制。五、採購作業之執行及管制。…
  3.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57條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金融控股公司負責人或職員,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前項犯罪行為者,…
  4.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57-1條 …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金融控股公司將金融控股公司或第三人之財物交付,或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金融控股公司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
  5.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57-2條 …至二分之一。犯第五十七條、第五十七條之一之罪,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超過罰金最高額時,得於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之範圍內加重罰金;如損及金融市場穩定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6.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38-2條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信用合作社負責人或職員,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前項犯罪之行為者,…
  7.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38-3條 …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信用合作社將信用合作社或第三人之財物交付,或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信用合作社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
  8.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38-4條 …之二第一項及第三十八條之三第一項、第二項之罪,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超過罰金最高額時,得於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之範圍內加重罰金;如損及金融市場穩定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9. 行政信託業法 第48條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法人犯前項之罪者,處罰其行為負責人。
  10. 行政信託業法 第48-1條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信託業負責人或職員,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前項犯罪之行為者,得加…
  11. 行政信託業法 第48-2條 …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信託業將信託業或第三人之財物交付,或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信託業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
  12. 行政信託業法 第48-3條 …四十八條、第四十八條之一或第四十八條之二之罪,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超過罰金最高額時,得於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之範圍內加重罰金;如損及金融市場穩定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13. 行政銀行法 第125條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經營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未經主管…
  14. 行政銀行法 第125-2條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銀行負責人或職員,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前項犯罪之行為者,得加重…
  15. 行政銀行法 第125-3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銀行將銀行或第三人之財物交付,或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銀行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
  16. 行政銀行法 第125-4條 …第一項及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二項之罪,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超過罰金最高額時,得於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之範圍內加重罰金;如損及金融市場穩定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17. 行政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7條 …法務部調查局進行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申報及資恐防制法指定對象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及其所在地之通報事宜。第一項專責主管應至少每半年向董(理)事會及監察人(監事、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報告,如發現有重大違反法令時,應即時向董(理)…
  18. 行政保險法 第1條 …方,他方對於因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根據前項所訂之契約,稱為保險契約。
  19. 行政保險法 第96條 …火災保險、海上保險、陸空保險、責任保險及保證保險之範圍,而以財物或無形利益為保險標的之各種保險。
  20. 行政保險法 第167條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法人之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前…
  21. 行政保險法 第168-2條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保險業負責人或職員或以他人名義投資而直接或間接控制該保險業…
  22. 行政保險法 第168-3條 …第一百六十八條之二之罪,於犯罪後自首,如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財物者,減輕或免除其刑;並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免除其刑。犯第一百六十七條或第一百六十八條之二之罪,在偵查中自白,如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並…
  23. 行政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附屬機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案件清冊。六、當年度施政或工作計畫、業務計畫及其進度表。七、財物事務總目錄。八、其他有關本機關(構)業務應行移交事項之表冊。
  24. 行政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附屬機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造具下列清冊:一、單位章戳清冊。二、未辦或未了案件清冊。三、財物事務總目錄。四、其他有關主管業務或財物應行移交事項之表冊。
  25. 行政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附屬機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經管人員移交,應就經管業務、事務、財物等編造移交清冊。
  26. 行政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附屬機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第五條第三款規定之財物事務清冊及總目錄,移交主管人員應編造一式三份,送交新任人員會同監交人員盤查點收,加蓋印章,以一份函復移交人員,一份會陳機關(構)首長核定。經管人員移交時,應具備之清冊,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27. 行政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附屬機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機關(構)首長及主管人員移交之財物事務總目錄,應分別以所屬主管人員及經管人員編造之財物事務總目錄及清冊,彙總移交,不另彙編。機關(構)首長移交之財產總目錄,應加彙截至交代月份前一個月之國有財產增減結存表。
  28. 行政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附屬機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14條 各級人員移交之財物事務清冊總目錄,如經發現錯誤或不清者,移交人員應至遲於接獲通知一個月內查明補正,或函復說明。如逾期不照辦,得退回其錯誤或可疑之清冊或總目錄,並會同監交人員,報請上級機關(構)或本機關(構)首長核辦。
  29. 行政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14條 …案件之綜整。四、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五、議事、出納、財物、小額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六、國會聯絡與媒體公關事務之策劃及執行。七、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八、不屬其他各科、中心、室、隊及指揮部事項。
  30. 行政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處務規程 第11條 …理事項如下: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二、議事、出納、財物、小額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三、國會聯絡與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及推動。四、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五、不屬其他各組、中心、室、巡防區指揮部及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