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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 68 頁- 行政法務部主管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監督辦法 第11條 財團法人之董事、監察人應依本法與其授權訂定之法規、捐助章程、董事會決議事項及本部監督之命令執行職務。
- 行政民法 第60條 …不在此限。捐助章程,應訂明法人目的及所捐財產。以遺囑捐助設立財團法人者,如無遺囑執行人時,法院得依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指定遺囑執行人。
- 行政律師法 第23條 律師因僱傭關係或委任關係專任於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執行律師業務者,為機構律師。機構律師應加入任職所在地之地方律師公會;任職所在地無地方律師公會者,應擇一鄰近地方律師公會入會。
- 行政律師職前訓練規則 第5條 …機構或團體之一接受五個月之實務訓練:(一)律師事務所。(二)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三)上市上櫃公司、金融控股公司、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及保險業之法務單位。(四)其他經全聯會報請法務部核定之機構或團體。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22條 …需求提供適當之法律訴訟協助。分會為辦理前二項事務之銜接,應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建立服務合作及聯繫機制。第一項之情形,於執行辯護職務之人不適用之。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75條 …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生活,主管機關應成立保護機構。保護機構為財團法人,受主管機關之指揮監督;登記前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其組織及監督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前項主管機關監督保護機構之範圍,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設立許可事項。二、…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84條 …執行董事或監察人職務有違反法令或捐助章程之行為,致損害公益或財團法人利益。三、遴聘之董事、監察人執行職務未遵照主管機關之政策,致違反遴聘或指派之目的。四、受破產宣告或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尚未復權。…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指法律扶助法第五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及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律扶助施行範圍辦法第三條等相關規定及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受法律扶助者無資力認定標準。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40條 本法第七十五條第二項所稱財團法人,指財團法人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由政府機關捐助成立,且其捐助財產合計超過保護機構成立基金總額百分之五十,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 行政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組織及監督辦法 第18條 …執行董事或監察人職務有違反法令或捐助章程之行為,致損害公益或財團法人利益。三、遴聘之董事、監察人執行職務未遵照主管機關之政策,致違反遴聘或指派之目的。四、受破產宣告或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尚未復權。…
- 行政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組織及監督辦法 第36條 …之格式、項目、編製方式、應記載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法務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辦理。本部於次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辦理該年度績效評估作業,其績效評估結果並得作為人事調整及補(捐)助之參考。
- 行政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組織及監督辦法 第40條 …。八、其他違反本法、本辦法及捐助章程之規定。保護機構經本部依財團法人法第三十條規定廢止其許可或經董事會依捐助章程為解散之擬議並經本部核定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為解散登記並進行清算。保護機構解散,經依法清算後賸餘之財產,應歸…
-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財團法人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四條第四項、第二十五條第五項及第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2條 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主管之財團法人(以下簡稱財團法人),其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依本法與本辦法及有關法令辦理;其未規定者,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前項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公…
-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3條 財團法人之會計處理,應置會計人員辦理之。財團法人主辦會計人員之任免,應經董事過半數同意或經董事會通過。財團法人之會計處理,得委由會計師或依法取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資格之人處理之,其委託會計處理之程序,準用前項規定。
-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4條 財團法人應依其實際業務情形、會計事務性質、業務發展及管理需要,建立會計制度,其注意事項由本部定之。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將會計制度報本部核定,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應將會計制度報本部備查。
-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5條 …、收入及支出發生增減變化之事項,稱為會計事項。會計事項涉及該財團法人本身以外之人,而與之發生權責關係者,為對外會計事項;不涉及該財團法人本身以外之人者,為內部會計事項。會計事項之記錄,應用雙式簿記方法為之。
-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6條 財團法人會計年度,原則採曆年制;會計基礎,採權責發生制。財團法人應以國幣為記帳本位幣,並以元為單位。但得依交易之性質延長元以下之位數。
-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9條 原始憑證分下列三類:一、外來憑證:指自該財團法人本身以外之人所取得者。二、對外憑證:指給與該財團法人本身以外之人者。三、內部憑證:指由該財團法人本身自行製存者。
-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10條 …收入傳票。二、支出傳票。三、轉帳傳票。記帳憑證之內容,應包括財團法人名稱、傳票名稱、日期、傳票號碼、會計項目名稱、摘要及金額,並經財團法人董事長、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董事長、執行長與該等職…
-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11條 財團法人應根據原始憑證,編製記帳憑證,根據記帳憑證,登入會計帳簿。但整理結算及結算後轉入帳目等事項,得不檢附原始憑證。會計事務較簡或原始憑證已符合記帳需要者,得不另製記帳憑證,而以原始憑證,作為記帳憑證。
-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16條 財團法人必須設置之會計帳簿,為普通序時帳簿及總分類帳簿。但其會計制度健全,使用總分類帳會計項目日計表者,得免設普通序時帳簿。
-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17條 財團法人所置會計帳簿,均應按其頁數順序編號,不得毀損。
-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18條 財團法人工作計畫之訂定,應達成該財團法人設立目的,並符合捐助章程規定;經費預算之編製,應秉持零基預算精神,全盤縝密檢討各項計畫,並按輕重緩急及成本效益等排列優先順序,俾於可籌措之財源範圍內,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擬編各項…
-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20條 財團法人預算書(含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及決算書(含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其編製及報送之規定如下:一、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一)應編製預算書(其格式如附件一),經董事會通過後,依下列期程報送:1.依財團法人設置法律明定預算…
-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21條 財團法人應訂定會計項目,且應按財務報表之要素適當分類,並得視實際需要增減之。資產負債表及收支營運表之要素如下:一、資產:指因過去事項所產生之資源,該資源由財團法人控制,並預期帶來經濟效益之流入,包括流動資產及非流動資產。…
-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26條 …不在此限。前二項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保存期限屆滿,經財團法人董事長或其授權人核准,得予以銷毀。但涉及政府委辦或補助案件,如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
-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27條 財團法人得使用電子方式處理全部或部分會計資料;其有關輸入資料之授權與簽章方式、會計資料之儲存、保管、更正及其他相關事項,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辦理。採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者,得不適用第二十四…
-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30條 財團法人在決定會計項目之金額時,應視實際情形,選擇適當之衡量基礎,包括歷史成本、公允價值、淨變現價值或其他衡量基礎。
- 行政中華經濟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2條 本院為財團法人,其設置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