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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47-2條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申請經營廣播事業者,其創立基金或最低捐助財產總額,依其所由成立之法律規定。
  2. 行政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47-6條 …播事業之籌設許可有效期間三年。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全區性廣播事業者,籌設許可有效期間六年,全部設立時程不得逾九年,並得分期設立。全區性廣播事業、區域性廣播事業未能於前二項所定期間內完成者,應於期間屆滿前三個月起一個月內附具…
  3. 行政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48條 申請經營廣播事業者,應按申請許可、審查、審驗、核發、換發、補發證照等作業,依廣播電視業者設置電臺規費收費標準及廣播電視事業業務規費收費標準向主管機關繳納許可費、審查費、審驗費及證照費。依本辦法規定取得廣播執照者,依無線電…
  4. 行政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4條 …告與節目內容有關聯者。五、節目內容之呈現,利用兒童、名人、專業者、贈品、統計、科學數據、實驗設計結果等手法,突顯特定商品或服務之價值者。六、節目所用之道具、贈品、特定活動或其他設計,透過聲音或其他形式呈現特定廠商品牌、商…
  5. 行政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幣一千萬元。依本法第十條第八項訂定之辦法申請經營廣播、電視事業者,其最低實收資本額或捐助財產總額適用該辦法規定。公營電臺於申請核發廣播或電視執照時,應提出預算審核證明文件,並註明其數額。
  6. 行政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 第4條 前條所稱本國節目,指本國節目內容產製業者製作之節目,並依下列基準依序認定之:一、以屬同一國籍或地區之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超過主要演員總人數三分之一,或屬同一國籍或地區之製作人、導播(演)及編劇超過前開職務總人數三分之一…
  7. 行政第一類電信事業特許費收費標準 第2條 …項授權訂定第一類電信事業各項業務管理規則之規定,代理外國通信業者在國內經營第一類電信事業業務時,該外國通信業者應繳交之特許費,適用第二項所定國內同種類第一類電信事業業務收費基準規定,並由經營者負繳納及申報之義務。
  8.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申請經營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者,每頻道、每營業項目之審查費、證照費收費基準如下:一、審查費:(一)申請經營者:新臺幣五萬元。(二)執照效期屆滿申請換照者:新臺幣五萬元。二、證照費:(一)核發新照者:新臺…
  9. 行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7條 …,應要求受稽核之特定非公務機關依第一項規定辦理;已停止稽核作業者,得擇期續行辦理,並於十日前以書面通知受稽核之特定非公務機關。
  10. 行政民用航空器及公務航空器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13條 …部、海岸巡防機關、地方政府或其他運安會認為適當且受委託之民間業者於調查期間,得按專案調查小組要求採取空中監測、攝影等措施,並將蒐集之資訊儘速通報運安會。
  11.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第6條 …關選定或指定全國主要低放射性廢棄物產出機構為處置設施選址之作業者(以下簡稱選址作業者)。選址作業者應提供選址小組有關處置設施選址之資料,並執行場址調查、安全分析、公眾溝通及土地取得等工作,且應於主辦機關設置之網站,按季公…
  12.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第13條 處置設施之設置,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經選址作業者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提出之環境影響說明書,應由主辦機關轉送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備查後,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八條規定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13.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第14條 選址作業者應於候選場址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後一個月內,檢附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資料,提報主辦機關核轉行政院核定為處置設施場址後,於處置設施場址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公告之。
  14.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第15條 處置設施場址需用公有土地時,選址作業者應報請主辦機關依法辦理土地撥用;需用私有土地時,選址作業者應報請主辦機關依法辦理土地徵收。主辦機關於辦理前項撥用或徵收時,得於撥用或徵收計畫書中載明辦理聯合開發、委託開發、合作經營、…
  15.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第18條 選址作業者執行處置設施相關場址調查作業期間,主管機關應派員檢查,並要求選址作業者檢送有關資料,以利後續處置設施設置申請時之安全審查作業。
  16. 行政核子原料運作安全管理規則 第14條 第五條至第七條及第九條至第十二條之運作過程涉及運送作業者,得合併申請第四條之運送許可。
  17. 司法民事事件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許可準則 第2條 下列之人,審判長得許可其為訴訟代理人: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者。二、現為中央或地方機關所屬人員,經該機關委任為訴訟代理人者。三、現受僱於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從事法務工作,經該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委任為訴訟代理人者。四、經高考法制…
  18. 司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28條 …為之行為人,係以出版、廣播、電視、電腦網路或其他傳播方法為營業者,依其營業地法。
  19.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122-1條 …本節之規定,但債務人為金融機構或其他無關人民生活必需之公用事業者,不在此限。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於前項執行不適用之。
  20. 司法懲戒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6條 法官助理應就法律或與業務相關系所畢業者招考或遴選之,其方式如下:一、應考人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歷之資格者或聘期屆滿四年成績優良,繼續聘用者,或曾任法官助…
  21.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國際互惠認可準則 第4條 …術人員考試應試科目、方式程序之減免,或得直接於該國家或區域執業者,得為各該專技考試國際互惠認可。職業主管機關為前項認可前,應邀集相關專業團體、學者專家舉行諮詢會議,並請考選部派代表與會。
  22.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 第6條 …期間所修習課程及學分。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已畢業者,於原畢業學校或跨校補修不足課程及學分,經原畢業學校出具主修臨床心理學程證明書者,亦得應臨床心理師考試。第一項所稱實習,係指在醫療機構、煙毒勒戒所、社區性心…
  23.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 第7條 …職實習等相關課程科目。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已畢業者,於原畢業學校或跨校補修不足課程及學分,經原畢業學校出具主修諮商心理學程證明書者,亦得應諮商心理師考試。第一項所稱實習,係指在醫療機構、心理諮商所、大專院校…
  24. 考試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第5條 …國外大學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其最近十年在大學系所(含尚未畢業者),曾修習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之科目二十學分以上;其所修習科目,依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專業科目,參酌調任職務之職系說明書所定工作性質及內容,計其學分。…
  25. 考試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第6條 …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其最近十年在專科學校以上學校(含尚未畢業者),曾修習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之科目二十學分以上;其所修習科目,依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普通考試專業科目,參酌調任職務之職系說明書所定工作性質及內容,…
  26.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成立三年以上。二、依中華民國法令在中華民國設立或經認許並營業者,且最近三年累計收益率不得低於承保機關所訂市場常用衡量指標或收益率。三、所管理之基金資產或受託管理法人資產不得少於新臺幣一百億元。受託經營國外投資運用項目者…
  27.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13條 …列委託經營運用項目及額度,以公開方式,就合於第十條規定之合格業者所提送之經營計畫建議書,評審選定受託機構。承保機關得訂定於一定期間內發生之保管業務或訂定保管額度上限,以公開方式,就合於第十一條規定之合格業者所提送之保管業…
  28. 考試銓敘案件同姓名處理規則 第2條 …,呈由銓敘部咨內政部備案。送核人員為考試及格或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分別咨考選委員會或教育部備案。
  29. 監察審計機關審核公私合營事業辦法 第2條 …其所屬機關或基金投資國際金融機構或與國外合作而投資於其公私企業者。
  30. 行政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 第8條 …;認無理由時,應要求受稽核機關依第一項規定辦理。經停止稽核作業者,第一項稽核機關得擇期續行辦理,並於十日前以書面通知受稽核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