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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服務需求評估及證明核發辦法 第2條 …此限。第一項第五款專業團隊,得視個案狀況,遴聘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特殊教育人員、職業輔導評量人員或其他必要之專業人員組成;其資格條件,依相關專業法規辦理。鑑定報告及需求評估結果,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
  2.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63-1條 …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主管機關對前項負責人應主動進行查證。現職工作人員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服務期間有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應即停止其職務,並依相關規定予以調職、資遣、令其退休或終止勞動契約。
  3.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76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警察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身心障礙服務業務人員,知悉身心障礙者有前條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村(里)長及其他任何人知悉身心障礙…
  4.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84條 …)主管機關得依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聲請法院同意指派社會工作人員擔任輔佐人。依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得為輔佐人之人,未能擔任輔佐人時,社會福利機構、團體得依前項規定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指派申請。
  5.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53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6.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54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村(里)長、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六歲以下兒童未依規定辦理出…
  7.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61條 …身體檢查。兒童及少年接受訪談、偵訊、訊問或身體檢查,應由社會工作人員陪同,並保護其隱私。
  8.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80條 直轄市、縣(市)教育主管機關應設置社會工作人員或專任輔導人員執行本法相關業務。前項人員之資格、設置、實施辦法,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定之。
  9.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81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擔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一、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罪、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之罪、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
  10.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81-1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擔任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一、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罪、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之罪、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
  11.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100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或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違反第五十三條第一項通報規定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12.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17條 早期療育機構應置專任主管人員一人,綜理機構業務,並置下列工作人員:一、社會工作人員。二、早期療育教保人員、早期療育助理教保人員。三、療育專業人員。四、行政人員或其他工作人員。前項第三款所稱療育專業人員,指特殊教育老師、職…
  13.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20條 …誼空間。二、餐廳。三、盥洗衛生設備。四、廚房。五、寢室,包括工作人員值夜室。六、其他與生活起居相關之必要設施設備。除前開設施設備外,安置及教養機構應視服務性質,設置下列設施設備:一、多功能活動室。二、辦公室。三、會談室。…
  14.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22條 …並應報主管機關備查,其期間不得逾一年。安置及教養機構應置下列工作人員:一、托育人員、保育輔導人員或助理保育輔導人員。二、社會工作人員。三、心理輔導人員。四、醫師或護理人員。五、行政人員或其他工作人員。前項第一款、第二款人…
  15.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22-2條 安置兒童及少年,每十五人應置社會工作人員一人;未滿十五人者,以十五人計。
  16.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26條 …導或家庭諮詢機構應置專任主管人員一名,綜理機構業務,並置下列工作人員:一、心理輔導人員。二、社會工作人員。三、行政人員或其他工作人員。前項第一款人員應為專任。
  17.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29條 …構應置專任主管人員一人,綜理機構業務,並置下列人員:一、社會工作人員。二、心理輔導人員。三、行政人員或其他工作人員。前項第一款人員應至少一人為專任;第二款人員得以特約方式辦理。福利服務機構提供兒童及少年遊樂設施或體能活動…
  18.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7條 …預定營運日期及營運後三年內機構業務預估。三、組織架構、主管與工作人員人數、工作項目及行政管理。四、綜合式長照機構設有居家式服務者,並應載明服務區域。前項第四款服務區域跨其他直轄市、縣(市)者,應先經該直轄市、縣(市)主管…
  19.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預定營運日期及營運後三年內機構業務預估。三、組織架構、主管與工作人員人數、工作項目及行政管理。四、工作人員名冊、證照及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居家式服務區域跨其他直轄市、縣(市)者,應先經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同意。
  20.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服務機構設立標準第九條第一項各款違法或不當情事之切結書。八、工作人員名冊、證照及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九、設施、設備之項目。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保險單影本。十一、其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資料。申請提…
  21.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9條 …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擔任該法人或團體及其所設立長照機構之工作人員。
  22.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5條 …、最近一次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證明文件。八、組織架構、主管與工作人員人數、工作項目及工作人員名冊、證照與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九、設施、設備之項目。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保險單影本。十一、其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23.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6條 …、最近一次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證明文件。七、組織架構、主管與工作人員人數、工作項目及工作人員名冊、證照與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八、設施、設備之項目。九、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保險單影本。十、其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
  24. 行政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流程及檔案管理辦法 第3條 …估;依評估結果提供兒童發展個別化服務計畫。前項計畫,應由社會工作人員、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及主要照顧人員共同執行,提供兒童及其家庭相關處遇服務。
  25. 行政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流程及檔案管理辦法 第5條 社會工作人員或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執行第三條第一項計畫內容,應製作服務紀錄,並建立檔案,至少保存七年。前項紀錄及檔案,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要求登錄或上傳至指定之系統。
  26. 行政行政院緊急公害糾紛處理小組組織規程 第4條 …辦理本小組有關業務;副執行秘書二人襄助之,均兼任。本小組所需工作人員,由環境部及各有關機關指派人員兼辦之,均受執行秘書之指揮監督。
  27.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日常事務;工作人員五人至九人,受執行秘書指揮監督,辦理本會業務。前項執行秘書及工作人員,均由本署法定員額內調充之。
  28.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品質諮詢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7條 本會所需工作人員,由本署現職人員中派兼之。
  29. 行政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第8條 …構及安養機構,應置專任業務負責人一名,綜理機構業務,督導所屬工作人員善盡業務責任;並配置下列工作人員:一、護理人員:負責辦理護理業務及紀錄。二、社會工作人員:負責辦理社會工作業務。三、照顧服務員:負責老人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30. 行政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第11條 長期照護型機構,除業務負責人外,其上班及配置工作人員,規定如下:一、護理人員:(一)隨時保持至少有一人上班。(二)每照顧十五人者,應置一人;未滿十五人者,以十五人計。二、社會工作人員:每照顧一百人者,應置一人;未滿一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