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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1條 為開發及管理海埔地,促進土地及天然資源之保育利用,特訂定本辦法。
  2. 行政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國家土地政策,衡酌經濟發展、水土資源保育利用及生態環境之維護等因素擬具海埔地整體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
  3. 行政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9條 開發申請案經審查符合左列各款條件,得許可開發:一、於國土利用係屬適當而合理者。二、不違反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基於法律所為之土地利用或環境保護計畫者。三、對環境保護、自然保育及災害防止為完全之考慮者。四、與水源供應或鄰近之道…
  4. 行政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第6條 …之一。七、農舍平面、立面、剖面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百分之一。利用原有農舍拆除重建、增建、改建者,得免附前項第二款證明文件。選用主管建築機關製訂之標準建築圖樣者,得免附第一項第七款圖件。
  5. 行政區域計畫法 第1條 為促進土地及天然資源之保育利用,人口及產業活動之合理分布,以加速並健全經濟發展,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公共福利,特制定本法。
  6. 行政區域計畫法 第15條 …機關定之。前項非都市土地分區圖,應按鄉、鎮(市)分別繪製,並利用重要建築或地形上顯著標誌及地籍所載區段以標明土地位置。
  7. 行政區域計畫法 第15-1條 …市)政府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定時,逕為辦理分區變更。二、為開發利用,依各該區域計畫之規定,由申請人擬具開發計畫,檢同有關文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報經各該區域計畫擬定機關許可後,辦理分區變更。區域計畫擬定機關為前項…
  8. 行政區域計畫法 第15-2條 …請開發之案件,經審議符合左列各款條件,得許可開發︰一、於國土利用係屬適當而合理者。二、不違反中央、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基於中央法規或地方自治法規所為之土地利用或環境保護計畫者。三、對環境保護、自然保育及災害防止為妥適規劃…
  9. 行政實施國土計畫管制所受損失補償辦法 第3條 …、宗教用地、能源用地、環保用地、機關用地、文教用地、衛生及福利用地、特定用地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可建築用地。前條第二款所稱非可建築用地,指前項第二款所定使用地外之其他使用地類別。
  10.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1條 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11.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9條 …地區範圍。二、基本目標與策略。三、實質再發展概要:(一)土地利用計畫構想。(二)公共設施改善計畫構想。(三)交通運輸系統構想。(四)防災、救災空間構想。四、其他應表明事項。依第八條劃定或變更策略性更新地區之都市更新計畫,…
  12.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46條 公有土地及建築物,除另有合理之利用計畫,確無法併同實施都市更新事業者外,於舉辦都市更新事業時,應一律參加都市更新,並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處理之,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國有財產法第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六條、預…
  13.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66條 …九條規定審議保留之建築所坐落之土地或街區,或其他為促進更有效利用之土地,其建築容積得一部或全部轉移至其他建築基地建築使用,並準用依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二項所定辦法有關可移出容積訂定方式、可移入容積地區範圍、接受基地…
  14. 行政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依本法規定辦理之補償所需支出。二、國土之規劃研究、調查及土地利用之監測。三、依前條第五款來源補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違規查處及支應民眾檢舉獎勵。四、管理及總務支出。五、其他國土保育事項。
  15.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24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16.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42條 …。四、本章規定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前項各款公共設施用地應儘先利用適當之公有土地。
  17.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第18條 …、測試、品質管理、流程改善、製程改善、自動化、電子化、資源再利用、污染防治、環境保護、清潔生產、能源管理、創業管理等專門技術服務之技術服務業。(十七)經核定之企業營運總部及其相關設施。(十八)大型展示中心或商務中心:使用…
  18. 行政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第19條 幹導線及支導線測量儘可能利用都市計畫樁位為導線點,並與該地區之地籍測量控制點或圖根點聯測。在修訂及擴大都市計畫地區,導線測量時,應與鄰近相關樁位聯測。各導線於導線網規劃時,應儘可能增加多餘觀測,其導線計算應採用導線網整體…
  19. 行政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6條 …以上主要地物點繪製指示圖,以供樁位位置參考。二、依幾何原理,利用樁位之關係位置,如方向距離等測定其位置。(如附圖四)
  20. 行政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第40條 …,其較差未超出圖上零點五毫米者視為無誤差。二、依據實地樁位,利用鄰近道路中心樁或界樁檢測其相關之距離與角度,其角度誤差在六十秒以內或樁位偏差在二公分以內者,且距離誤差在五千分之一以內或樁位偏差在二公分以內者,視為無誤差。…
  21. 行政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22. 行政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2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與營建有關之事業且產生再生資源者。二、再生利用者:指從事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事業。三、清運:指由產生者之廠(場)將再生資源運送到再生利用者之廠(場)之行為。四、貯存:指再生資源於清運前後及再生利用前,放置…
  23. 行政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4條 前條第一款公告之再生資源項目,其再生利用規範,由本部併公告之。前條第二款經核准之再生資源項目,其再生利用規範依本部核准文件內容事項辦理。
  24. 行政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5條 再生資源之清運,應依下列方式為之:一、產生者或再生利用者自行清運。二、產生者或再生利用者委託合法運輸業或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清運。
  25. 行政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6條 …康之情事發生。不同再生資源項目,除本部公告再生資源項目之再生利用規範或核准再生資源項目之核准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混合清運。
  26. 行政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處,以中文標示再生資源之名稱。五、本部公告再生資源項目之再生利用規範或核准再生資源項目之核准文件中有關貯存方法相關規定事項。前項第二款所指相容性,為再生資源與容器、設施接觸,不產生熱、激烈反應、火災或爆炸、可燃性流體或有…
  27. 行政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9條 …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施。本部公告之再生資源項目之再生利用規範或核准再生資源項目之核准文件另有規定者,其貯存設施不受前項之限制。
  28. 行政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再生資源再生利用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堅固之基礎結構。二、設施與再生資源接觸之表面採不透水材料構築;必要時,應另採抗蝕材料構築。三、具污染防治設備及防蝕措施。四、本部公告再生資源項目之再生利用規範或核准再生資源項目…
  29. 行政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產生者對於再生資源送往再生利用者之日期、項目、名稱、數量、再生利用用途、清運者名稱、再生利用者名稱,應作成紀錄。再生利用者對於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日期、項目、名稱、數量、用途、產生者名稱、再生利用用途、產銷情形及殘餘廢棄物…
  30.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5條 …畫之指導事項。二、自然生態環境、自然及人文景觀資源、可供再生利用資源。三、災害發生歷史及特性、災害潛勢情形。四、人口規模、成長及組成、人口密度分布。五、建築密度分布、產業結構及發展、土地利用、住宅供需。六、公共設施容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