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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民法 第725條 …法院得因持有人之聲請,依公示催告之程序,宣告無效。前項情形,發行人對於持有人,應告知關於實施公示催告之必要事項,並供給其證明所必要之材料。
  2. 行政民法 第726條 …無記名證券定有提示期間者,如法院因公示催告聲請人之聲請,對於發行人為禁止給付之命令時,停止其提示期間之進行。前項停止,自聲請發前項命令時起,至公示催告程序終止時止。
  3. 行政民法 第727條 …、年金、及分配利益之無記名證券,有遺失、被盜、或滅失而通知於發行人者,如於法定關於定期給付之時效期間屆滿前,未有提示,為通知之持有人得向發行人請求給付該證券所記載之利息、年金、或應分配之利益。但自時效期間屆滿後,經過一年…
  4. 行政民法 第910條 …於質權人者為限,亦為質權效力所及。附屬之證券,係於質權設定後發行者,除另有約定外,質權人得請求發行人或出質人交付之。
  5. 行政信託法 第4條 …信託財產,不得對抗第三人。以股票或公司債券為信託者,非經通知發行公司,不得對抗該公司。
  6. 行政信託法 第37條 信託行為訂定對於受益權得發行有價證券者,受託人得依有關法律之規定,發行有價證券。
  7.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269條 意圖營利,辦理有獎儲蓄或未經政府允准而發行彩票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經營前項有獎儲蓄或為買賣前項彩票之媒介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8. 行政更生保護會財產管理辦法 第12條 …其餘部分應存入金融機構定期存款、購買政府債券、公司股票、公開發行之有擔保公司債、經金融主管機關核准或申報生效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國內、海外共同基金或其他有價證券,並應符合第十四條之處分規定。更生保護會及其分會運用現金,除前…
  9. 行政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 第2條 …解、鑑定及協助取締事項。七、智慧財產權與相關資料之蒐集、公報發行、公共閱覽、諮詢服務、資訊推廣、國際合作、資訊交流及聯繫事項。八、其他與智慧財產權有關之事項。
  10. 行政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辦事細則 第8條 …內外地質資料之蒐集及提供。二、地質調查研究成果之編審、出版及發行。三、地質標本之蒐集、儲存、展示及管理。四、國內外地質圖書、刊物、文獻、研究資料等之交換、購置及管理。五、地質調查研究用之地形圖、航空照片及遙測影像之管理。…
  11. 行政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 第10條 …、業務統計及分析事項,智慧財產權相關資料及公報之編譯、出版、發行及其他有關事項。三、第三科:智慧財產權相關資料之管理運用及自動化之應用,智慧財產權媒體應用,各服務處業務之協調、聯繫、督導及管理,專利商品化活動相關事項,智…
  12.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 第11條 …便民業務之督導考核事項。十一、新聞資料之發布及相關雜誌編輯與發行事項。十二、本分局各類圖書期刊、技術文件之建檔管理、清點、催還等事項。十三、課室間業務之連繫、協調事項。十四、文書總收發、登記、公文繕校、檔案管理、印信典守…
  13.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 第11條 …便民業務之督導考核事項。十一、新聞資料之發布及相關雜誌編輯與發行事項。十二、本分局各類圖書期刊、技術文件之建檔管理、清點、催還等事項。十三、課室間業務之連繫、協調事項。十四、文書總收發、登記、公文繕校、檔案管理、印信典守…
  14.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辦事細則 第11條 …便民業務之督導考核事項。十一、新聞資料之發布及相關雜誌編輯與發行事項。十二、本分局各類圖書期刊、技術文件之建檔管理、清點、催還等事項。十三、課室間業務之連繫、協調事項。十四、文書總收發、登記、公文繕校、檔案管理、印信典守…
  15.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 第11條 …便民業務之督導考核事項。十一、新聞資料之發布及相關雜誌編輯與發行事項。十二、本分局各類圖書期刊、技術文件之建檔管理、清點、催還等事項。十三、課室間業務之連繫、協調事項。十四、文書總收發、登記、公文繕校、檔案管理、印信典守…
  16. 行政經濟部能源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第7條 …供需調查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事項。四、能源研究報告及刊物之編印及發行事項。五、能源統計資料統一發布及能源專用名詞之統一及解釋事項。六、國際能源資料之交換與合作事項。七、能源資料、圖書及期刊之訂購及管理事項。八、其他有關能源資…
  17.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第12條 …之考核,新聞資料之發布,記者會之舉辦,標準與檢驗雜誌之編輯、發行,各類視察訪問之安排聯繫。
  18. 行政地質法 第3條 …質調查:指為特定目的所涉及之區域而進行之地質調查。七、土地開發行為:指資源開發、土地開發利用、工程建設、廢棄物處置、天然災害整治或法令規定有關土地開發之規劃、設計及施工。八、地質資料管理:指地質調查所獲之各種型式紀錄、文…
  19. 行政地質法 第8條 土地開發行為基地有全部或一部位於地質敏感區內者,應於申請土地開發前,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但緊急救災者不在此限。前項以外地區土地之開發行為,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地質調查。
  20. 行政地質法 第17條 …主管機關應於土地開發計畫審查通過或建造執照核發後,將與土地開發行為有關之地質資料,定期彙報中央主管機關;地質資料之所有人並應於一定期限內,妥善保存原始地質資料。中央主管機關得通知資料所有人提供原始地質資料,並予適當補償。…
  21.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2條 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應以現地調查方法為之。但土地開發行為基地與地質敏感區重疊部分,維持原地形地貌且不開發,並經確認既存地質資料及現場實地查核足以評估地質安全者,得以現有資料檢核方法辦理基地地質調查。現地調查分為區域調查…
  22.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3條 …理:一、區域調查之進行,應蒐集與分析既存地質資料,並視土地開發行為需要,透過露頭調查、遙測影像判釋或其他方法補充資料。二、細部調查之進行,應基於區域地質資料辦理細部調查規劃。三、現地調查之內容依本準則各類地質敏感區之個別…
  23.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4條 …及現場實地查核;其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結果應納入土地開發行為相關法令規定須送審之書圖文件中。前項調查及評估結果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基地基本資料。二、開發行為符合第二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情形。三、區域地質圖、地形…
  24.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8條 …遺跡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安全評估應包括內容如下:一、評估土地開發行為、建築物配置與地質遺跡之相互關係。二、評估開發行為對地質遺跡劃定條件及代表意義之影響,並研擬因應措施。
  25.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11條 …補注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安全評估應包括內容如下:一、評估土地開發行為對地下水之補注水質及補注水量之影響。二、開發後細部調查範圍內土地透水面積百分比應符合下列基準:(一)非都市土地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之開發行為,不得小於百分…
  26.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13條 …斷層走向為原則,並依據區域調查、地形判釋、露頭調查之成果及開發行為之需要,規劃地質剖面配置及地質鑽探位置。(二)鑽探數量:細部調查區面積在零點一公頃以下者,至少鑽探二鑽孔;面積逾零點一公頃,且在十公頃以下者,每增加一公頃…
  27.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15條 …布狀況,評估其與已知活動斷層之關係。二、說明活動斷層與土地開發行為基地之空間分布關係,評估斷層活動時地表破裂或變形對開發行為安全之影響。三、以調查及評估結果為參據,依土地開發行為應送審書圖文件之法令規定,研擬處理對策。
  28.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17條 …取樣,並符合下列要求:(一)配置原則:依據地表調查之成果及開發行為之需要,規劃地質剖面測製及地質鑽探配置,以能研判地下地質並可符合邊坡穩定分析之用途為原則。(二)鑽探數量:細部調查區面積在零點一公頃以下者,至少鑽探二鑽孔…
  29.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19條 …及相鄰地區,發生山崩或地滑之潛勢及其對基地之影響。二、評估開發行為對基地及相鄰地區之邊坡穩定性之影響。三、以調查及評估結果為參據,依土地開發行為應送審書圖文件之法令規定,研擬處理對策。
  30.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10條 …便民業務之督導考核事項。十一、新聞資料之發布及相關雜誌編輯與發行事項。十二、本分局各類圖書期刊、技術文件之建檔管理、清點、催還等事項。十三、課室間業務之連繫、協調事項。十四、文書總收發、登記、公文繕校、檔案管理、印信典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