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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 196 頁- 行政民間參與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10條 …關認定已無強制接管營運之必要。主辦機關終止強制接管營運,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通知民間機構、融資機構、保證人、接管人及有關機關並於新聞紙及網站公告五日:一、民間機構之名稱及其主營業所地址。二、終止強制接管營運之事由及依據…
- 行政一般廢棄物掩埋場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獎勵辦法 第6條 …時所提申請文件有不實情事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撤銷其獎勵,並作成書面行政處分命其於六十日內繳還獎勵金;屆時未繳還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 行政一般廢棄物掩埋場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獎勵辦法 第7條 …勵之相關法規申請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撤銷或廢止獎勵資格,並作成書面行政處分命其於六十日內繳還獎勵金;屆時未繳還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 行政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復工試車評鑑及管理辦法 第5條 …得於前條試車計畫公開後三日內,送專家學者於七日內完成試車計畫書面審查,並於審查完畢後三日內,將專家學者審查意見提供公私場所,同時通知於七日內繳納審查費。公私場所應於收到前項審查意見翌日起七日內,完成專家學者意見之詳實說明…
- 行政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復工試車評鑑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條第二項提送之審查參考與繳費證明翌日起三十五日內完成試車計畫書面審查,並於審查核准後通知公私場所依核准之試車計畫內容進行試車。前項試車計畫書面審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會議方式辦理者,應作成會議紀錄,並應於前項規定…
- 行政低碳產品獎勵辦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事業提出獎勵之申請,應於七個工作日內完成書面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不合於前條規定或內容有欠缺,其能補正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或不能補正者,駁回其申請。事業補正日數不計入書面資格審查期…
- 行政低碳產品獎勵辦法 第6條 通過書面資格審查之申請案件,由中央主管機關於每年十月一日起辦理評審作業,遴選獲獎事業。
- 行政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 第2條 人民發現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有妨害安寧情形者,得以書面、電話、傳真、網路或電子郵件敘明車號、車種、發現時間、地點及妨害安寧事實或違規證據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檢舉。檢舉人應於三十日內提出檢舉,並留下真實姓名、聯絡電…
-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31條 …查結果作成准駁決定:一、形式審查:審核機關應於收到網路申請及書面資料後,就申請文件內容進行書面完整性審查,並自收件日起七日內完成審查及通知公私場所於七日內繳納審查費。二、實質審查:審核機關應自公私場所完成繳費翌日起三十五…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82條 …內完成改善者,應於其原因消滅後繼續進行改善,並於十五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檢具相關資料,向各級主管機關申請核定改善期限。公私場所未能於前項期限內完成改善者,得於接獲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向各級主管機關申請延…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89條 …操作。三、故障發生後十五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書面報告。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93條 …關疏於執行時,受害人民或公益團體得敘明疏於執行之具體內容,以書面告知各級主管機關。各級主管機關於書面告知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仍未依法執行者,受害人民或公益團體得以該主管機關為被告,對其怠於執行職務之行為,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8條 …請核定設置。前項申請,除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得以書面方式為之外,自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起,應採網路傳輸方式辦理。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9條 …動時,公私場所應由設置之代理人代理,並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書面方式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前項代理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代理期滿前十五日內,公私場所應完成同一類別及級別以上之合格專責人員核定設置。第一項專責人員…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代理期間連續達十五日以上者,公私場所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書面方式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前項代理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但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延長至六個月。代理期滿前十五日內,公私場所應完成同…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或離職、異動之情形發生時,公私場所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書面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於三十日內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代理人之設置。
- 行政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前條排放源帳戶開立,應於十四日內完成書面審查;審查通過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依指定格式之帳號編碼方式,開立帳戶;經審查不合規定或內容有欠缺者,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不能補正者,駁回其申請。補正日數不計入…
- 行政溫室氣體排放源符合效能標準獎勵辦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帳戶開立,應於十四日內完成書面審查;審查通過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依指定格式之帳號編碼方式,開立帳戶;經審查不合規定或內容有欠缺者,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事業補正日數不計入審查期間,且補正…
- 行政溫室氣體排放源符合效能標準獎勵辦法 第8條 …審查申請案件期間為三個月;審查未能完成者,得展延三個月,並以書面通知事業。申請案件不符合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限期補正,補正日數不計入審查期間,且補正總日數不得超過九十日;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 行政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及管制方式作業準則 第9條 …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目標時,應進行專家諮詢及舉辦公聽會,並作成書面紀錄。前項舉行公聽會之時間、地點、辦理方式等事項,除應以網際網路方式公開外,並得登載於政府公報、新聞紙或其他適當方法廣泛周知。人民或團體得於各階段管制目標報…
- 行政補助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及氣候變遷調適研究發展計畫作業辦法 第5條 …單位應檢具申請計畫書及相關資料,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期限內,以書面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逾期提出者不予受理。前項申請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計畫目的。二、計畫內容及實施方法。三、執行時程及進度。四、預期效益。五、…
- 行政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補正或申報執行準則 第8條 …補正或申報認定之查驗,必要時得延長之。前項之認定查驗方式得以書面審查或現場查驗方式為之。
- 行政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21條 …化學物質與列管產品者,應於限定期限內辦理退運。前項貨物如經以書面聲明放棄或未於限定期限內辦理退運或經海關送交處理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或委託專責機構進行列管化學物質或列管產品之回收、再精製、回用、暫存、銷毀。
- 行政違反噪音管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第3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所為限期改善之處分,應以書面記載下列事項:一、違規事由。二、應改善事項及改善之確認方法。三、改善期限。四、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之要件規定。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記載之事項。前…
- 行政噪音管制法規費收費標準 第5條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前條噪音改善計畫或補助計畫後,應以書面通知營運或管理機關(構)於二十日內繳費。營運或管理機關(構)未依規定繳納審查費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停止審查或核定程序,並將噪音改善計畫或補助計畫退…
-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9條 …,而非以登記證明文件申請者,不在此限。四、水措資料表及其相關書面文件,內容應包括:(一)收集、輸送、前處理、排放、計量等相關資料、圖說。(二)採樣、檢測、監測相關資料、圖說。(三)緊急應變方法。(四)相關設施及管線工程設…
-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26條 …理許可證於有效期間內毀損或滅失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以書面敘明原因,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換發或補發。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可證等登記之操作參數範圍內執行。但操作參數超過核准範圍,提出書面文件,證明仍屬正常操作者,不在此限。二、沉澱設施之進流端與出流端中心距離處,所累積污泥高度,應低於水深之二分之一。三、放流水導電度不得低於前一處理設施處理後…
- 行政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第2條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所為限期改善、補正之行政處分,應以書面記載下列事項:一、處分事由。二、應改善、補正事項。三、改善、補正期限。四、完成改善、補正應檢具之證明文件。五、屆期未完成改善、補正者,得按日連續處罰之規定。六、其他經…
- 行政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第7條 …完成之認定查驗,應自收受改善、補正證明文件之翌日起七日內完成書面審核或飲用水水質採樣,三十日內完成飲用水水質檢驗。前項水質檢驗,必要時,得予延長,並通知當事人。延長以一次為限,延長日數不得逾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