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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終身學習法 第12條 …成果,建立學習成就紀錄,作為學習成就認證之參考,並提供與各級學校正規教育相聯結之管道。
  2. 行政終身學習法 第18條 各級政府應積極推動政府機關(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依法設立、立案或登記之法人及私立機構、團體建立員工學習制度;對於建立員工學習制度者,並得予獎勵。前項學習制度,得以帶薪、經費補助或公假方式為之。第一項獎勵對象、條件、…
  3. 行政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第9條 …性霸凌事件之定義者,應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進行調查處理,學校並應將處理結果通知地方主管機關。調查屬實之案件經有管轄權機關通知地方主管機關後,地方主管機關應送地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由地方主管機關組成之委員會(以下簡稱…
  4. 行政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第10條 學校依前條第二項規定之程序或認定委員會依前條第三項規定之程序認定者,應依下列各款規定辦理:一、認定短期補習班之教職員工有本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或第三款情事時,地方主管機關應通知負責人解聘或解僱該教職員工。二、認定短期補習…
  5. 行政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第11條 …後,地方主管機關應於三個工作日內,檢附處理情形及認定委員會或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之會議紀錄向中央主管機關通報,經中央主管機關複核後,登錄至本資料庫中。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五條第一項查詢現職短期補習班人員有本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一款…
  6. 行政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 第4條 依本法第六條規定,學校、機關、團體或私人得依本準則及各直轄市、縣(市)補習班管理自治法規規定,申請設立補習班。前項私人屬自然人者,包括依法取得外僑居留證之外國人。
  7. 行政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 第6條 …務標章者,得使用分班名稱或其名稱得冠以連鎖加盟字樣。補習班由學校、機關、團體或法人附設者,應冠以該學校、機關、團體或法人之名稱;其非由學校、機關、團體或法人附設者,不得使用學校、機關、團體或法人之名稱。但本準則施行前,已…
  8. 行政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 第18條 補習班之負責人應成年。補習班由學校、機關或團體附設者,以其班主任為負責人;由法人附設者,以其董(理)事長或有代表法人資格之董(理)事為負責人;由自然人設立者,以設立人為負責人,設立人為二人以上者,以推舉之代表人為負責人。
  9. 行政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 第19條 …具備下列資格之本國人擔任:一、技藝類科補習班:(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者。(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並具有所設各類科技能之一且持有證明文件者。(三)理燙髮、美容、縫紉、編織、插花、烹飪或其他以實用…
  10. 行政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 第20條 …補習班設立人及班主任:一、現役軍人、現職公務人員、現任公私立學校專任教師、代理代課教師及在學學生。但設立人或班主任因在職進修取得學生身分者,不在此限。二、曾犯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詐欺、背信或侵占罪…
  11. 行政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 第21條 …開設科目專業資格之教學人員。前項專業資格,依國、內外公、私立學校、機構、單位核發之畢(結)業證書或其他具體事實認定。外國人受僱於補習班,應依就業服務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12. 行政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 第27條 補習班不得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就讀學校之上課時間內,對其施以補習教育。補習班不得妨礙在學學生之上課及作息﹔並不得至學校內為宣傳或招生。
  13. 行政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 第36條 …安全設備經複檢後仍不合格,其情節重大。六、涉及國家考試、各級學校入學考試或各級學校考試洩題案,其情節重大。七、出售、贈與、出租、設質立案證書。八、經查獲有前條各款情形,經處分後仍再違反,其情節重大。九、負責人有本法第九條…
  14. 行政樂齡學習活動補助與訪視輔導及獎勵辦法 第3條 …設樂齡學習相關課程之大學。三、各級主管機關所屬社會教育機構、學校、機關、非營利機構及團體。前項申請,應填具申請書,並擬訂樂齡學習活動計畫及檢附符合前項各款之一之相關文件、資料,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程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提…
  15. 行政樂齡學習活動補助與訪視輔導及獎勵辦法 第4條 …、活動期程、經費明細表及預期效益。三、前條第一項第三款機構、學校、機關或團體:活動性質、內容、地點、期程、預期效益、經費明細表,及私立機構、學校或團體之設立或立案證明。
  16. 行政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 第3條 …稱幼教專班),提供其進修機會:一、具大學畢業學歷。二、具專科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學歷,取得大學學籍,並於大學修畢三十二個普通課程學分。
  17. 行政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 第5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前入學,於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之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二、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一日以後入學,於符合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科與輔系及學位學程學分學程認定標準第…
  18. 行政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辦法 第3條 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開辦各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課程,應申請認可。但下列機構或法人免經申請,而為當然認可者,應依第四條、第五條、第十條至第十二條之規定,辦理各種教師進修課程:一、機關、學校。二、公立終身學習機構…
  19. 行政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辦法 第5條 …各種教師進修課程之師資,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依法取得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者。二、具有與課程內容相關及實務經驗之專業人員。
  20. 行政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辦法 第8條 …辦各種教師進修課程,得成立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小組,並得組成審查小組,辦理審查事宜。前項認可小組及審查小組之組成及作業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1. 行政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辦法 第12條 …進修資訊網,各該主管機關應予以採認。前項規定,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幼兒園園長進修,準用之。
  22. 行政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收費標準 第2條 …業課程及專門課程審查費如下:(一)國民小學、幼兒園及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之教育專業課程審查費:新臺幣四千五百元。(二)中等學校師資類科之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審查費:新臺幣九千元。
  23. 行政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地方教育輔導工作辦法 第2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得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及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為對象,辦理下列地方教育輔導工作:一、結合各級主管機關推動課程及教學政策。二、辦理教師在職進修,支持教師專業發展。三、進行教材教法研究及推…
  24. 行政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地方教育輔導工作辦法 第4條 …科課程相關學術單位,結合各級主管機關、教師進修機構及各級各類學校或幼兒園之人力與資源共同為之。
  25. 行政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地方教育輔導工作辦法 第5條 …輔導區內各師資培育之大學應共同推選一所師資培育之大學擔任召集學校。召集學校應邀集同一輔導區內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各級主管機關、教師進修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及特殊教育學校,統籌下列任務:一、地方教育輔導工作計畫之擬…
  26. 行政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地方教育輔導工作辦法 第6條 …工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視需要籌措經費配合辦理,所屬學校並得編列預算與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合作計畫。中央主管機關應編列經費,依各校計畫需求,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地方教育輔導工作。
  27. 行政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地方教育輔導工作辦法 第9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地方教育輔導工作應列為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之指標,其成果作為師資培育之大學校務發展之參考。
  28.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1條 為培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師資,充裕教師來源,並增進其專業知能,特制定本法。
  29.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4條 …指引及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前項課程基準,應符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綱要、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之教學能力,並符合各項重大議題。
  30.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7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按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兒園及特殊教育學校(班)之師資類科,分別規劃。二、各師資類科學科、領域、群科師資培育內容及各類科名額,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中等學校、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