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所」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4,219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31 / 141 頁
  1. 立法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使用與管理辦法 第17條 …人員立即加以清除。各樓層研究室、公共區域、公共設施及接待室等場所,均由清潔人員負責環境清潔。
  2.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64條 …之種類、數量、品質及其他應記明之事項。二、拍賣之原因、日時及場所。三、閱覽拍賣物及查封筆錄之處所及日時。四、定有拍賣價金之交付期限者,其期限。五、定有應買之資格或條件者,其資格或條件。六、定有保證金者,其金額。
  3.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65條 …賣公告,應揭示於執行法院及動產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或拍賣場所,如認為必要或因債權人或債務人之聲請,並得公告於法院網站;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
  4.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73條 …之最高價額。四、拍賣不成立或停止時,其原因。五、拍賣之日時及場所。六、作成拍賣筆錄之處所及年、月、日。前項筆錄,應由執行拍賣人簽名。
  5.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81條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及其應記明之事項。二、拍賣之原因、日期及場所。如以投標方法拍賣者,其開標之日時及場所,定有保證金額者,其金額。三、拍賣最低價額。四、交付價金之期限。五、閱覽查封筆錄之處所及日、時。六、定有應買資格或條…
  6.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83條 拍賣不動產,由執行法官命書記官督同執達員於執行法院或其他場所為之。
  7.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34條 …或醫學等專門知識之適當機關(構)、團體或個人,於假日利用適當場所行之。前項少年保護官之意見,應包括受交付單位或個人之專業、適當性評估、執行建議及追蹤考核等事項,並以書面為之。第二項所稱假日,不以國定例假日為限,凡少年非上…
  8. 司法司法院辦理補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辦法 第2條 …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指法院依本法第十九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提供場所、必要之軟硬體設備及其他相關協助,供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下簡稱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民間團體設置之資源整合連結服務處所(以下簡稱家事服務中心)。二、民…
  9. 司法司法院辦理補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辦法 第3條 …算支應;經費不足時,民間團體得依本辦法申請補助。家事服務中心場所及必要之軟硬體設備所需費用,除經司法院(以下簡稱本院)核准者外,不予補助。
  10.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29條 …意願。三、受監理人是否適合或願意出庭陳述。四、程序進行之適當場所、環境或方式。五、程序進行之適當時間。六、其他有利於受監理人之本案請求方案。七、其他法院認為適當或程序監理人認為應使法院了解之事項。前項報告或建議,經法院同…
  11.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3條 …試之相關經驗及能力。三、辦理該項考試所預定投入之人力、設備、場所、執行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劃,為具體可行。四、其他與公信力有關之事項。前項各款之斟酌權數,應就該項考試擬定評估標準,作為第四條及第五條評估決定之依據。
  12. 考試監場規則 第2條 …指舉行筆試、電腦化測驗、口試、心理測驗、體能測驗及實地測驗之場所。二、監場人員:指考試期間依本規則與試場規則之規定,監督與維護試場秩序之人員。三、試場主持考試人員:指於口試、心理測驗、體能測驗及實地測驗現場指揮考試程序之…
  13.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規則 第5條 …府立案之聽語相關機構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聽語相關團體等場所實習至少六個月或至少三百七十五小時,其中應包括語言、言語、吞嚥及聽力障礙等實習項目,成績及格者。
  14.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聽力師考試規則 第5條 …府立案之聽語相關機構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聽語相關團體等場所實習至少六個月或至少三百七十五小時,其中應包括聽力、語言及言語障礙等實習項目,成績及格者。
  15. 考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9條 …、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二、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三、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四、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但公職候…
  16. 考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13條 …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17. 監察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公開及查閱辦法 第4條 …代理人補正。申請查閱經審查符合規定者,本院應即指定查閱時間、場所,並通知申請人或代理人按時到場查閱。前項通知,得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之方式為之。申請人或代理人未於指定之時間到場查閱者,應另案重新申請。
  18. 監察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公開及查閱辦法 第8條 …他不正方法,破壞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五、其他影響查閱資料完整或場所秩序之行為。
  19. 總統特種勤務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特勤人員或特勤編組人員對於安全維護區內之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處所得為安全檢查,但不得逾越維護維安對象人身安全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前項處所屬私人居住之空間者,應先取得處所管理人或所有人之同意…
  20. 總統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安全維護實施辦法 第3條 …協助候選人人身安維工作。三、警察機關:負責候選人住居所、蒞臨場所及行進間之安維工作。前項納入編組執行安維工作之人員(以下簡稱安維人員),受特勤中心之指揮與監督,其編組如附表。
  21. 總統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安全維護實施辦法 第5條 安維人員執行職務時,得對與候選人有關之人員、物品、場所、交通、通訊及其他設備為必要之查驗、管制;並得劃定管制區域執行之。但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22.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5條 …權統治之合法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之歷史教訓,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之發生地,應予保存或重建,並規劃為歷史遺址。
  23.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14條 …機關(構)、團體、事業或個人之辦公處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他場所為必要之調查或勘驗。四、委託鑑定與委託研究。五、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特定案件或事項。六、其他必要之調查行為。各機關接受前項第五款之委託後,應即辦理,並以書…
  24. 行政訴願法 第42條 輔佐人到場所為之陳述,訴願人、參加人或訴願代理人不即時撤銷或更正者,視為其所自為。
  25. 行政資通安全管理法 第11條 …關不得下載、安裝或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其自行或委外營運場所提供公眾視聽或使用之傳播設備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於維護資通安全之必要時,亦同。但因業務需求且無其他替代方案者,經該機關資通安全長及依第十四條規定收受其實施情…
  26. 行政資通安全管理法 第27條 …資通安全產品,得予以限制或禁止;特定非公務機關自行或委外營運場所提供公眾視聽或使用之傳播設備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於維護資通安全之必要時,亦同。但因業務需求且無其他替代方案者,經該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長核可,函報中央目的…
  27. 行政消費爭議調解辦法 第26條 …解人之姓名。三、調解事由。四、調解成立之內容。五、調解成立之場所。六、調解成立之年、月、日。依本法第四十五條之三第二項或第四十五條之五規定視為成立調解者,其調解書無需當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但應記載當事人未於法定期間提…
  28. 行政消費者保護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9條 …了時信託財產目錄。前項各款文件,受託人並應於其執行信託事務之場所公告之。
  29. 行政消費者保護法 第2條 …一、訪問交易: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所訂立之契約。十二、分期付款:指買賣契約約定消費者支付頭期款,餘款分期支付,而企業經營者於收受頭期款時,交付標的物與消費者之交易型態。
  30. 行政消費者保護法 第33條 …無損害之虞。四、派員前往企業經營者之事務所、營業所或其他有關場所進行調查。五、必要時,得就地抽樣商品,加以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