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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01條 …二、排煙口在平時應保持關閉狀態,需要排煙時,以手搖式裝置,或利用煙感應器連動之自動開關裝置、或搖控式開關裝置予以開啟,其開口門扇之構造應注意不受開放排煙時所發生氣流之影響。三、排煙口得裝置手搖式開關,開關位置應在距離樓地…
  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16-5條 …列方式之一設置:一、按鈕式:觸動時應發出警報聲。二、對講式:利用電話原理,以相互通話方式求救。前項緊急求救裝置應連接至警衛室、管理員室或防災中心。
  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36條 …至道路中心線之垂直線左右各六十度以上範圍無礙視線之空間。二、利用昇降設備之車庫,除前款規定之空間外,應再增設寬度及深度各六公尺以上之等候空間。
  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38條 …,應有二面以上直通戶外之通風口,或有代替之機械通風設備。三、利用汽車昇降機設備者,應按車庫樓地板面積每一、二○○平方公尺以內為一單位裝置昇降機一台。
  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49條 …害等。三、滾動式構造接合部份均應為可防止脫落之安全構造。四、利用滑車昇降之纜車等設備者。其鋼纜應為二條以上,並應為防止鋼纜與滑車脫離之安全構造。五、乘坐設施應於明顯處標明人數限制。六、在動力被切斷或控制裝置發生故障可能發…
  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52條 凡從事本編第一五○條規定之建築行為時,應於施工場所之周圍,利用鐵板木板等適當材料設置高度在一.八公尺以上之圍籬或有同等效力之其他防護設施,但其周圍環境無礙於公共安全及觀瞻者不在此限。
  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81條 …建築物、地下運輸系統之出入口防火門窗應為常時開放式,且應裝設利用煙感應器連動或其他方法控制之自動關閉裝置,並應與所連接地下建築物、地下運輸系統及建築物之中央管理室或防災中心連動監控,使能於災害發生時自動關閉。四、緩衝區之…
  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93條 …二十公尺。三、直通樓梯地面出入口直接面臨道路或永久性空地,或利用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而成之通道通達道路或永久性空地者。
  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60條 本章所稱山坡地,指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條之規定劃定,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之公、私有土地。
  1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8條 …園藝設施、構造特殊之建築物。四、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指將雨水或生活雜排水貯集、過濾、再利用之設計,其適用範圍為總樓地板面積達一萬平方公尺以上之新建建築物。但衛生醫療類(F-1組)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建…
  1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9條 …率:指除屋頂以外所有建築外殼之平均透光開口比率。十、雨水貯留利用率:指在建築基地內所設置之雨水貯留設施之雨水利用量與建築物總用水量之比例。十一、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率:指在建築基地內所設置之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設施之雜排…
  1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300條 …頂突出物之計算,得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建築基地因設置雨水貯留利用系統及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系統,所增加之設備空間,於樓地板面積容積千分之五以內者,得不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及不計入機電設備面積。二、建築物設置雨水貯留利用系統…
  1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316條 建築物應就設置雨水貯留利用系統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系統,擇一設置。設置雨水貯留利用系統者,其雨水貯留利用率應大於百分之四;設置生活雜排水回收利用系統者,其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率應大於百分之三十。
  1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317條 由雨水貯留利用系統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系統處理後之用水,可使用於沖廁、景觀、澆灌、灑水、洗車、冷卻水、消防及其他不與人體直接接觸之用水。
  1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318條 建築物設置雨水貯留利用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設施者,應符合左列規定:一、輸水管線之坡度及管徑設計,應符合建築設備編第二章給水排水系統及衛生設備之相關規定。二、雨水供水管路之外觀應為淺綠色,且每隔五公尺標記雨水字樣;生活雜…
  1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319條 建築物雨水及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之計算及系統設計,應依設計技術規範辦理。前項建築物雨水及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設計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1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322條 …配之總和使用比率須等於或超過單一廢料攙配比率。六、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係指不經窯燒而回收料摻配比率超過一定比率製成之產品。七、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建材。
  18.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申請戶籍及土地登記資料辦法 第6條 本中心依本辦法取得資料檔案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
  19. 行政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 第6條 回饋金之計算,依申請人營運利用程度及類別,以下列方式計算淨收益值乘積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十二:一、既成產業或服務,以其執行計畫書或標章運用範圍最近二年之淨收益現值計算。但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者…
  20.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5-1條 …、第八十六條及地方公產管理法令相關規定之限制:一、另有合理之利用計畫無法參與重建。二、公有土地面積比率達重建計畫範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公有土地面積比率達重建計畫範圍百分之三十以上且重建計畫範圍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前項…
  21.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3條 …轄之陸域及海域,為達成國土永續發展,所訂定引導國土資源保育及利用之空間發展計畫。二、全國國土計畫:指以全國國土為範圍,所訂定目標性、政策性及整體性之國土計畫。三、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指以直轄市、縣(市)行政轄區及其…
  22.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6條 …保安為原則,並得禁止或限制使用。四、海洋資源地區應以資源永續利用為原則,整合多元需求,建立使用秩序。五、農業發展地區應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積極保護重要農業生產環境及基礎設施,並應避免零星發展。六、城鄉發展地區應以集約發…
  23.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19條 …相關資料,各有關機關應配合提供;中央主管機關並應定期從事國土利用現況調查及土地利用監測。前項國土利用現況調查及土地利用監測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資訊之公開,依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辦理。
  24.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20條 …資源地區:依據內水與領海之現況及未來發展需要,就海洋資源保育利用、原住民族傳統使用、特殊用途及其他使用等加以劃設,並按用海需求,予以分類:(一)第一類:使用性質具排他性之地區。(二)第二類:使用性質具相容性之地區。(三)…
  25.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44條 …依本法規定辦理之補償所需支出。二、國土之規劃研究、調查及土地利用之監測。三、依第一項第五款來源補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違規查處及支應民眾檢舉獎勵。四、其他國土保育事項。
  26.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9條 …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辦理整體性保存、修復、再利用及管理維護者,除不計入容積外,並得依該建築物實際面積之一點五倍,給予獎勵容積。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依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規定保存或維護計畫辦理之…
  27. 行政國家公園法施行細則 第3條 …特性。二、計畫目標及基本方針。三、計畫內容:包括分區、保護、利用、建設、經營、管理、經費概算、效益分析等項。四、實施日期。五、其他事項。國家公園計畫圖比例尺不得小於五萬分之一。
  28. 行政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零點零五公頃以上,兼作機車、自行車停車場使用。五、閒置或低度利用之公共設施,經直轄市、縣(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者,得作臨時使用。六、依公有財產法令規定辦理合作開發之公共設施用地,其容許使用項目依都市計畫擬定、變更程…
  29. 行政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第4條 …項目、面積及其平面或立體配置圖說。(三)新建案件興建前之土地利用情形、興建後排水逕流處理情形。(四)開闢使用情況及土地、建築物權屬。(五)多目標使用項目之整體規劃及特色說明。(六)對原規劃設置公共設施機能之影響分析。(七…
  30. 行政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 第14條 …上應標示常時關閉式防火門等文字。二、常時開放式之防火門應裝設利用煙感應器連動或於火災發生時能自動關閉之裝置;其關閉後應免用鑰匙即可開啟,且開啟後自行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