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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交通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畫。五、再利用可行性相關佐證資料或國內外實績。六、再利用產品銷售計畫。七、緊急應變計畫。八、其他經本部指定事項。
  2.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辦事細則 第5條 …十四、旅客列車時刻表之招標暨協助校對。十五、旅客列車時刻表之銷售控管。十六、各項租金之催收及控管。十七、電費周轉金帳戶之收支控管。十八、鐵路紀念商品銷售之規劃。十九、消費者反映意見之處理。二十、製作各項自動販賣機、彩色快…
  3. 行政鐵路法 第71條 …下車,不聽勸阻。五、未經許可在車廂或站區內向旅客或公眾募捐、銷售物品或散發廣告物品,不聽勸阻。六、拒絕鐵路站車人員查票。七、於車廂或站區隨地吐痰、檳榔汁、拋棄紙屑、任意張貼物品或其他未經允許書寫、污穢車廂、站區或路線設備…
  4.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 第8條 …路監理機關與回收處理業或車輛拍賣、保管業者訂定之契約,其廢鐵銷售價款及拍賣所得價金,扣除拍賣費用、搬運費、保管費、壓毀工資及其他有關之必需支出後之餘額,由公路監理機關依預算程序辦理。
  5.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12條 …個月之駐站與站外提供實體展售場所專職服務兩岸海運小三通旅客之銷售、配送及相關輔助作業員工薪資,補貼額度以每位員工經常性薪資之百分之四十計算之,且每位員工每月薪資補貼額度以新臺幣二萬元為上限。七、國內海運客運固定航線:自中…
  6. 行政汽車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1條 …已出售之汽車召回改正。交通部於製造廠、進口商或進口人所製造、銷售或進口之汽車,因汽車安全性已發生重大行車安全事故或有發生重大損害之虞,而情況危急時,除為前項之處置外,應即在大眾傳播媒體公告其名稱、地址、汽車廠牌、車型及汽…
  7. 行政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11條 汽車製造、進口經銷廠商於銷售汽車時,應裝置符合第二條規定之安全帶,並提供車主使用手冊詳列安全帶正確使用方法。
  8. 行政公路法 第77-1條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停止其製造、進口或銷售。
  9.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第30條 銷售之保險商品經合併或分離完整判斷後,其所屬合約如符合第十七號公報之保險合約及具裁量參與特性投資合約定義範圍,應依第十七號公報相關規範決定適用一般衡量模型法、保費分攤法或變動收費法並計算其保險合約負債。
  10.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第32條 銷售之保險商品經合併或分離完整判斷後,其所屬合約實質上係投資相關服務之合約,即同時符合下列三個條件,應適用變動收費法:一、合約條款敘明保單持有人參與一明確辨認之標的項目池之份額。二、預期支付予保單持有人之金額等於該等標的…
  11.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第35條 所銷售之保險商品經合併或分離完整判斷所屬合約後,其合約群組於原始認列時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得適用保費分攤法計算保險合約負債:一、合理預期該簡化所產生對群組剩餘保障負債之衡量與適用一般衡量模型法所產生之衡量無重大差異。二、…
  12.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第39條 銷售之保險商品經合併或分離完整判斷後,其所屬合約如為不具裁量參與特性投資合約,應依第九號公報規範採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提存具金融商品性質之保險合約準備金。前項金融負債之衡量方法,應依金管會核…
  13.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第40條 銷售之保險商品如存在可區分之單一商品或勞務,應依據第十五號公報規範計算各項履約義務所分攤交易價格衡量服務合約負債後提存服務合約準備金。前項服務合約負債之衡量方法,應依第十五號公報規範及金管會核定中華民國精算學會相關實務處…
  14.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第42條 銷售之分紅人壽保險業務,應於會計年度結算時,按其報金管會備查之「分紅與不分紅人壽保險單費用分攤與收入分配辦法」,依第十七號公報計算保單紅利所屬帳戶之會計損益與股東紅利發放時間差異累積之金額,提存分紅保單紅利特別準備金。前…
  15.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4條 …依實際需要辦理專案查核。內部稽核單位應將營業單位辦理金融商品銷售業務有無不當行銷、商品內容是否充分揭露、相關風險是否充分告知、契約是否公平及其他依法令或自律規範應負之義務之執行情形,併入對營業單位之一般查核或專案查核辦理…
  16. 行政簡易人壽保險法 第31條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有關之各種保險單條款、保險費與其他相關資料、銷售前採行之程序、負責人資格、精算人員資格、聘用與簽證、核保理賠人員資格、業務員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17.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3條 中華郵政公司銷售保險商品,除保險法另有規定或因性質特殊經交通部及金管會核准外,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18.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4條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如下:一、保險商品設計程序:指保險商品研發至保險商品送審前之程序。二、保險商品審查程序:指保險商品完成設計程序後,報請交通部核轉金管會審查至完成審查之程序。三、保險商品準備銷售程序:指保險商品完成審查程…
  19.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7條 …六十五歲以上之客戶之潛在影響及各種不利因素,包括評估是否適合銷售予六十五歲以上之客戶。
  20.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9條 …式開發研擬風險控管說明書時,其內容應至少包括評估再保險安排、銷售限額預警及控管機制,且應載明銷售限額符合公司所定風險胃納。
  21.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12條 …。(三)檢視資產負債配置允當性。(四)檢核保險商品保險風險及銷售量對風險胃納之影響,並評估風險管理計畫是否在公司可承擔風險胃納範圍內。(五)投資報酬率未達預定利率時因應聲明書(保險期間超過一年之保險商品適用)。(六)商品…
  22.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14條 …指中華郵政公司應將保險商品報請交通部核轉金管會申請核准,始得銷售。二、備查:指保險商品無須報請交通部核轉金管會申請核准,中華郵政公司得逕行銷售。但中華郵政公司應於開始銷售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檢附資料,送交通部及金管會或其指定…
  23.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16條 …之一者,交通部或金管會得逕行退回不予審查或命中華郵政公司停止銷售,除第八款、第十款至第十二款情形外,並公告之:一、內容不符相關法令規定情節重大。二、未經總經理或經其授權之部門主管或合格簽署人員簽署。三、內容有重大錯誤或重…
  24.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18條 …費率調整內容之通知送達要保人並派員或專人電話說明。但於新契約銷售時或承保後已對要保人說明商品保證續保不保證費率並留存證明者,免派員或專人電話說明。前項費率調整內容包括新費率、費率調整理由、以新費率計收保險費之時點、要保人…
  25.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19條 保險商品於準備銷售前,中華郵政公司應召開保險商品管理小組會議,查核下列事項後,始得銷售該保險商品:一、保險商品資訊揭露。二、精算數據上線及核對。三、風險控管機制及再保險安排。四、資訊系統之設定及測試。五、條款、要保書、費…
  26.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20條 保險商品銷售後,中華郵政公司應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保險商品管理小組會議,檢視保險商品下列事項及應採行因應措施,並作必要之調整修正:一、相關法令遵循。二、消費者權益保護,包括依過去保戶爭議案件重新檢視評估保險商品是否對六十五…
  27.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23條 …法令修正保險商品或經金管會核准者,不在此限:一、遭金管會停止銷售保險商品仍予銷售。二、遭金管會限制其簽署人員資格仍予簽署。三、最近一年內保險商品有三次以上經金管會認定有第十六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但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七…
  28.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35條 …費率之釐訂:簽證精算人員應就簡易人壽保險業務,定期檢視其尚在銷售中之商品費率。如其未具公平性、合理性或適足性時,應提出適當之修正費率或其他可行之處理措施。二、各種準備金之核算:簽證精算人員應確保中華郵政公司依郵政簡易人壽…
  29.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9條 …者,發給相關證書;非經民航局檢定合格發給相關證書,不得製造、銷售或使用。自國外進口之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非經民航局檢定合格或認可,不得銷售或使用。已領有登記證書之航空器,其所有人或使用人,應向民航局申請適航檢定…
  30.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2條 …業、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或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之業務及製造、銷售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民用航空運輸業未依第四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申請停業或結束營業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