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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20條 …最大調變度應在百分之九十以上,但不得超過百分之百。(三)音頻輸入部分應有濾波裝置使音頻範圍限制在三千赫以內。在三百至三千赫音頻響應,應不超過六分貝。自音頻輸入經調變至天線輸出之音頻總諧波失真,在三百至三千赫範圍內,應不超…
  2.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38條 外殼板上裝設之輸入口及排洩口,應符合下列之規定:一、外殼板上所有之輸入口及排洩口均應裝設有效並易於接近之裝置,以防因意外事故致水浸入船內。二、裝設於外殼板輸入口閥或排洩口閥通向舷外部分之管路上,或當火警發生時因該管之毀壞…
  3.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54條 …:一、貨艙或機艙空間排水所需之泵管,不得與載運水或油空間內之輸入管或輸出管共用。二、位於煤艙或油艙之內部或下部,鍋爐、機艙空間及其燃油澄清櫃或燃油泵所在空間內之所有水管,應以鋼或其他核准之材料為之。
  4.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4條 …之一者,應向驗證機構辦理驗證:一、新船建造完成後。二、自國外輸入。三、船身經修改或換裝推進機器。四、現成船變更使用目的為遊艇。前項驗證包括第一次特別檢查、改裝特別檢查、丈量及適航水域。第一項第四款驗證得免除丈量。推進動力…
  5.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15條 遊艇因建造完成後或自國外輸入而申請施行第一次特別檢查時,其所有人應向驗證機構同時申請丈量遊艇之容積。前項遊艇使用之丈量公式與中華民國丈量程式相同者,免重新丈量。遊艇因船身經修改而申請施行特別檢查時,其所有人應向驗證機構申…
  6.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32條 乘員定額於新船建造完成後、自國外輸入、現成船變更使用目的為遊艇或船身經修改而施行驗證時,依據驗證機構核定之乘員限載人數,由航政機關登載於遊艇證書。前項乘員定額以第三十三條之計算結果為上限。但未滿一歲之兒童不計。
  7.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42條 …。十、自用遊艇或非自用遊艇。十一、遊艇種類。十二、辦理新造或輸入之驗證機構。前項遊艇證書書式如附件六。
  8. 行政商港法 第65-3條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輸入其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其電腦或相關設備。二、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其電腦或相關設備。三、無故取得、刪除或變…
  9.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第4條 自國外輸入之船舶,其原丈量程式與本規則丈量程式相同者,船舶所有人得將該船原有之噸位證書及有關之噸位計算書副本送航政機關,申請免予重行丈量換發新證書。
  10.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01-2條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輸入其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其電腦或相關設備。二、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其電腦或相關設備。三、無故取得、刪除或變…
  11.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29條 …,包皮上之標記,應與內裝物品一致,不得有虛偽不實之記載。國外輸入之危險品,應由輸入商依前項規定標記之,並加註輸入商之名稱及地址。前項標記,得另紙印製,黏貼於原有包裝或容器之上,或附著於適當明顯之地位。
  12.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6條 …1月9日修正發布後,新申請建造、變更使用目的或型式、或自國外輸入之船舶應依本條規定辦理。
  13.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29條 自二重底以上之貯油櫃、澄清櫃或常用油櫃等引出之每根燃油輸入管,應裝設有當各該櫃所在之空間發生火警時,可自有關空間外關閉之旋塞或閥。深油艙如係位於任何軸道或管道之內者應予裝閥。該閥之控制應當火災時能自通道外一處以上之額外閥…
  14. 行政船舶檢查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6-1條 …下列條件:一、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前建造或自國外輸入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後之第一次特別檢查起,應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洽請合格之造船廠、造船技師或造船設計公司製備散裝貨油裝載資料及相關圖說,向驗…
  15. 行政船舶檢查規則 第30-1條 載重噸六百噸以上之國外輸入油輪,其初次特別檢查應確認船體為雙殼結構。
  1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37條 …用人應訂定程序,以確保所有使用前項產品之航空器,可適時獲得及輸入正確之電子化導航資料。
  1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18條 …使用人應訂定程序,以確保所有使用前項產品之飛機,可適時獲得及輸入正確之電子化導航資料。
  18. 行政氣象法 第21-2條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輸入其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其核心資通系統之電腦或相關設備。二、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其核心資通系統之電腦或相關…
  19.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48-2條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輸入其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其電腦或相關設備。二、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其電腦或相關設備。三、無故取得、刪除或變…
  20.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10條 …及停止關連機器之訊號輸出之端子。二、當關連機器發生故障時,可輸入停止機器人運轉所需訊號之端子。三、可自第十八條第五款之開關輸入使緊急停止裝置動作所需訊號之端子。
  21. 行政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第3條 …造者:指製造危害性化學品供批發、零售、處置或使用之廠商。四、輸入者:指從國外進口危害性化學品之廠商。五、供應者:指批發或零售危害性化學品之廠商。
  22. 行政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示語。(四)危害警告訊息。(五)危害防範措施。(六)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之名稱、地址及電話。前項容器內之危害性化學品為混合物者,其應標示之危害成分指混合物之危害性中符合國家標準CNS15030分類,具有物理性危害或健康…
  23. 行政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第9條 …送裝置。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容器有公告板者,其內容之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之名稱、地址及電話經常變更,但備有安全資料表者,得免標示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六目之事項。
  24. 行政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第11條 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提供危害性化學品與事業單位或自營作業者前,應於容器上予以標示。前項標示,準用第五條至第九條之規定。
  25. 行政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第13條 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提供前條之化學品與事業單位或自營作業者前,應提供安全資料表,該化學品為含有二種以上危害成分之混合物時,應依其混合後之危害性,製作安全資料表。前項化學品,應列出其危害成分之化學名稱,其危害性之認定方式…
  26. 行政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第15條 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雇主,應依實際狀況檢討安全資料表內容之正確性,適時更新,並至少每三年檢討一次。前項安全資料表更新之內容、日期、版次等更新紀錄,應保存三年。
  27. 行政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第15-1條 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依前三條規定提供之安全資料表,其內容有誤寫、缺漏或其他類此顯然錯誤,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應令其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依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及第四十九條規定辦理。
  28. 行政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第18條 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商品營業秘密之必要,而保留揭示安全資料表中之危害性化學品成分之名稱、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含量或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名稱時,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定:一、認定為國家安全…
  29. 行政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第19條 …務或醫師、緊急應變人員為緊急醫療及搶救之需要,得要求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事業單位提供安全資料表及其保留揭示之資訊,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事業單位不得拒絕。前項取得商品營業秘密者,有保密之義務。
  30. 行政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第11條 …給勞工使用適當之呼吸防護具時,不在此限。前項換氣裝置應具動力輸入外氣置換坑內空氣之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