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土地」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29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3 / 10 頁
  1.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25-1條 …二條、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百二十四條及前條所稱之使用性質,於都市土地指使用分區,於非都市土地指使用分區及編定之使用地類別。
  2. 行政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重劃區涉及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者,應依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辦理,於重劃計畫書報核前,提報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取得許可,並於重劃完成後逕為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各種使用地編定之登記。
  3. 行政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頃、戶數以十戶、人口數以三十三人以上認定之:一、農村聚落:非都市土地鄉村區範圍外,非原住民保留地之地區,就相距未逾二十公尺之甲、丙種建築用地邊緣為範圍。二、原住民聚落:非都市土地鄉村區範圍外之原住民保留地,就相距未逾二十…
  4. 行政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益。四、重劃區內公、私有土地筆數、面積、土地所有權人總數與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編定類別明細表。五、同意辦理重劃之土地所有權人總數及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六、重劃區內原公有道路、溝渠、河川及未登記土地筆數、面積。七、重劃…
  5. 行政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28條 …清冊於送登記機關前,應依核定計畫書、圖內容及相關規定,完成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各種使用地之編定。
  6.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2條 非都市土地得劃定為特定農業、一般農業、工業、鄉村、森林、山坡地保育、風景、國家公園、河川、海域、特定專用等使用分區。
  7.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3條 非都市土地依其使用分區之性質,編定為甲種建築、乙種建築、丙種建築、丁種建築、農牧、林業、養殖、鹽業、礦業、窯業、交通、水利、遊憩、古蹟保存、生態保護、國土保安、殯葬、海域、特定目的事業等使用地。
  8.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4條 非都市土地之使用,除國家公園區內土地,由國家公園主管機關依法管制外,按其編定使用地之類別,依本規則規定管制之。
  9.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5條 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劃定及使用地編定後,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管制其使用,並由當地鄉(鎮、市、區)公所隨時檢查,其有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者,應即報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處理。鄉(鎮、市、區)公所辦理前項檢查,應指定人員負責辦理…
  10.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6條 非都市土地經劃定使用分區並編定使用地類別,應依其容許使用之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使用。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重大建設計畫或其報經行政院核定之重大政策所需之臨時性設施,經徵得使用地之中央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同意後,得核准為…
  11.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6-1條 …可使用者,應檢附下列文件,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非都市土地許可使用申請書如附表五。二、使用計畫書。三、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四、申請許可使用同意書。五、土地使用配置圖及位置示意圖。六、其他有關文件。前…
  12.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9條 下列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下列規定。但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降,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一、甲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二、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
  13.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10條 非都市土地經劃定使用分區後,因申請開發,依區域計畫之規定需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者,應依本規則之規定辦理。
  14.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11條 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達下列規模者,應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一、申請開發社區之計畫達五十戶或土地面積在一公頃以上,應變更為鄉村區。二、申請開發為工業使用之土地面積達十公頃以上或依產業創新條例申請開發為工業使用之土地面積達五公…
  15.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13條 非都市土地開發需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者,其申請人應依相關審議作業規範之規定製作開發計畫書圖及檢具有關文件,並依下列程序,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辦理:一、申請開發許可。二、相關公共設施用地完成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之異動…
  16.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14-1條 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許可案件,申請人得於區域計畫擬定機關許可前向該機關申請撤回;區域計畫擬定機關於同意撤回後,應通知申請人及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17.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15條 非都市土地開發需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者,申請人於申請開發許可時,得依相關審議作業規範規定,檢具開發計畫申請許可,或僅先就開發計畫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計畫申請同意,並於區域計畫擬定機關核准期限內,再檢具使用地變更編定計畫申請…
  18.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18條 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屬綜合性土地利用型態者,應由區域計畫擬定機關依其土地使用性質,協調判定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前項綜合性土地利用型態,係指多類別使用分區變更案或多種類土地使用(開發)案。
  19.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26條 申請人於非都市土地開發依相關法規規定應繳交開發影響費、捐贈土地、繳交回饋金或提撥一定年限之維護管理保證金時,應先完成捐贈之土地及公共設施用地之分割、移轉登記,並繳交開發影響費、回饋金或提撥一定年限之維護管理保證金後,由直…
  20.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27條 …定外,應依使用分區內各種使用地變更編定原則表如附表三辦理。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由內政部定之。
  21.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28條 …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核准,並依規定繳納規費︰一、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申請書如附表四。二、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三、申請變更編定同意書。四、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及位置圖。五、其他有關文件。下列申請案件免附前項第二款及…
  22.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30條 辦理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時,申請人應擬具興辦事業計畫。前項興辦事業計畫如有第十一條或第十二條需辦理使用分區變更之情形者,應依第三章規定之程序及審議結果辦理。第一項興辦事業計畫於原使用分區內申請使用地變更編定,或因變更原經目…
  23.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31條 …關核定發給之工業用地證明書者,得在其需用面積限度內以其毗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一、設置污染防治設備。二、直轄市或縣(市)工業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污染事業有擴展工業需要。前項第二款情形,興辦工業人應規劃變更土…
  24.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31-1條 …後予以准駁:一、符合第三十條之一至第三十條之三規定。二、依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規定所定查詢項目之查詢結果。三、依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規定辦理審查後,各單位意見有爭議部分。四、農業用地經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變更使用…
  25.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35-1條 非都市土地鄉村區邊緣畸零不整且未依法禁、限建,並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定非作為隔離必要之土地,合於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得在原使用分區內申請變更編定為建築用地︰一、毗鄰鄉村區之土地,外圍有道路、水溝或各種建築用地、作建築…
  26.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40條 政府因興辦公共工程,其工程用地範圍內非都市土地之甲種、乙種或丙種建築用地因徵收、協議價購或撥用被拆除地上合法住宅使用之建築物,致其剩餘建築用地畸零狹小,未達畸零地使用規則規定之最小建築單位面積,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被徵…
  27.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45條 …人及其配偶、同一戶內未成年子女均無自用住宅或未曾依特殊地區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申請變更編定經核准,且申請人戶籍登記滿二年經提出證明文件。二、原住民保留地地區之申請人,除應符合前款條件外,並應具原住民身分且未依第四十六條…
  28.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47條 非都市土地經核准提供政府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或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其興辦事業計畫應包括再利用計畫,並應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審查核定;於使用完成後,得依其再利用計畫按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申請變更編定…
  29.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53條 非都市土地之建築管理,應依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為之;其在山坡地範圍內者,並應依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之規定為之。
  30.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54條 非都市土地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事業計畫編定或變更編定、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使用者,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查是否依原核定計畫使用;其有違反使用者,應函請直轄市或縣(市)聯合取締小組依相關規定處理,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