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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處務規程 第9條 …六、公務車、教練車與考驗車輛之採購規劃及督導管理。七、車輛及道路工程機械保養維修、使用油料之督導管理。八、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業務之督導管理及覆議工作。九、經收監理規費之督導管理、處理民眾對本局相關業務問題之電話諮詢、轉接、…
  2.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4條 …之使用規劃。(三)本站建築物、跑道、滑行道、停機坪、停車場、道路及其設施之維護及修繕。(四)機場各單位申請興建建築物、禁限建案件處理及有關設施之審查及轉報。(五)各種道面交通標誌、指示牌之設施及維護。(六)電力、自來水、…
  3.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5條 …之使用規劃。(三)本站建築物、跑道、滑行道、停機坪、停車場、道路及其設施之維護及修繕。(四)機場各單位申請興建建築物、禁限建案件處理及有關設施之審查及轉報。(五)各種標誌之設計製作。(六)電力、自來水、加壓站、衛生設備、…
  4. 行政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2條 …,造成設施損害,致影響行車安全或導致交通陷於停頓者。四、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死亡人數在三人以上、死亡及受傷人數在十人以上、受傷人數在十五人以上或運送之危險物品發生爆炸、燃燒或有毒液(氣)體、放射性物質洩漏等)交通事故。五…
  5. 行政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4條 依本辦法公開之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如下:一、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點之路線編號或路名、肇事時段、肇事地點里程、主要肇事型態。二、鐵路及大眾捷運沿線易肇事路段或平交道(路線別、里程數或地方道路名稱、地方俗名)及其潛在危…
  6. 行政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5條 內政部警政署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路段資料登載於機關網站公告之。鐵路主管機關及大眾捷運系統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易肇事路段或平交道資料登載於機關網站公告之。
  7. 行政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6條 …資料公開後,各主管機關、監督機關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道路交通主管機關應參考潛勢資料,建置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庫,並提出改善計畫據以實施。前項各機關應視災害實際發生情形及影響程度,進行資料庫之維護或更新。
  8. 行政航港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防波堤、航道、迴船池、助航設施、公共道路及自由貿易港區之資訊、門哨、管制設施及其他商港公共基礎設施支出。二、基於航港政策需要與配合國際公約辦理之研究發展規劃、調查研究、參與國際港口相關組織、港口保全…
  9.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122-2條 …或車輛於側線發生火災。四、平交道事故:指列車或車輛於平交道與道路車輛或行人發生衝撞或碰撞。五、死傷事故:指除前列各款外,因列車或車輛運轉或跳、墜車致發生人員死亡或受傷之情事。六、設備損害事故:指除前列各款外,因列車或車輛…
  10. 行政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11. 行政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3條 幼童專用車座椅另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附件十二有關幼童座椅配置規定辦理。
  12. 行政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4條 小型車附載幼童行駛於道路時,應將幼童依下列規定方式安置於安全椅:一、年齡在二歲以下者,應安置於車輛後座之攜帶式嬰兒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二、年齡逾二歲至四歲以下且體重在十八公斤以下者,應坐於車輛後座之幼童用…
  13.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14.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2條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警備車、消防車及救護車之駕駛人,依法執行任務所必要或其他法令許可者,不在此限。汽車駕駛人之車輛…
  15.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5條 執法人員於攔檢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時,應以不妨礙交通秩序及行車安全為原則,必要時可以錄影或照相採證方式辦理。舉發時應明確記載違規…
  16.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6條 為避免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影響行車安全,中央、直轄市、縣(市)交通及公路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應會同各級新聞主管機關訂定計畫並經…
  17.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7條 …屬於召開村里民大會或其他各種集會時,宣導村里民於駕駛汽車行駛道路時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以維行車安全。
  18.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8條 …說明書加註相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並告知消費者勿於駕駛汽車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以維交通安全。
  19.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9條 各公路監理機關應就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之危險性、正確使用方法及違反規定之處罰等相關事項加強宣導,並納入駕駛執照考驗筆試題庫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各公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
  20.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10條 …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私法人團體應率先倡導所屬人員,於駕駛汽車行駛道路時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各級公私立學校應於集會場合中,宣導教職人員及學生,駕駛汽…
  21.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11條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通話或數據通訊之處罰,自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一日起實施。除前項外,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
  22.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12條 警察機關應就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致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之相關數據資料進行統計分析,以提供相關機關參考。
  23. 行政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第3條 …)都市計畫與週邊土地使用現況。(二)重大建設計畫。(三)週邊道路動線分析。(四)道路幾何特性與服務水準分析。(五)停車供需分析。(六)大眾運輸系統服務狀況。(七)人行動線分析。三、基地開發交通影響分析:(一)基地開發衍生…
  24. 行政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第5條 …目之基地週邊現況分析,依下列原則辦理,並以附圖說明:一、週邊道路動線、道路幾何特性與服務水準分析:停車場出入口與臨時停車區進出道路,其上下游與主要幹道相交之路口所圍成之區域內各路口。二、停車供需分析:調查路邊停車場及路外…
  25. 行政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第10條 …必要之標誌、標線、號誌等交通工程圖說及數量。建築物使用後週邊道路交通狀況未改善者,開發或營運業者應配合交通主管機關持續改善。
  26. 行政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第11條 …萬平方公尺者,應針對營運期間訂定交通管理計畫,視建築物及週邊道路交通特性,針對建築物內、外部交通系統研提具體改善措施,經地方主管機關同意後實施。
  27. 行政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8. 行政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 第2條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29. 行政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十二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其優先支應項目如下:一、道路交通違規案件舉發處理費用。二、購置及檢定交通執法裝備器材費用。三、交通執法資訊電腦化費用。四、設置或租用違規車輛保管場所或卸貨分裝場地費用。五、交通執法與安…
  30. 行政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 第5條 各級政府對於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人員應給予適當獎勵。前項獎勵方式及預算由各級政府依其權責分別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