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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9條 …產被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之行政處分不服時,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2. 行政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24條 …得對該案件之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得單獨對第一項之行為逕行提起行政訴訟。
  3. 行政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 第19條 …議通知懲戒委員會。被付懲戒之會計師對於覆審委員會之決議,未於行政訴訟法規定之期限內提起行政訴訟者,其決議即行確定。覆審決議確定或經被付懲戒之會計師提起行政訴訟而遭裁判駁回者,懲戒委員會應將覆審決議書刊登政府公報及於網站公…
  4. 行政會計師法 第39條 …登記或商標註冊及其有關事件之代理人。六、前五款業務之訴願或依行政訴訟法規定擔任稅務行政訴訟之代理人。七、持續查核、系統可靠性認證、投資績效認證等認證業務。八、其他與會計、審計或稅務有關之事項。
  5. 行政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辦法 第3條 …申報及查核實務。九、公司資本額查核簽證實務。十、行政程序法及行政訴訟法。十一、評價準則公報及資產評價實務。十二、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相關法規與實務。十三、其他與會計師執業相關之課程。
  6. 行政信託業法 第58條 …法所定罰鍰,由主管機關依職權裁決之。受罰人不服者,得依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請求救濟。在訴願及行政訴訟期間,得命提供適額保證,停止執行。罰鍰經限期繳納而屆期不繳納者,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滯納金百分之一;屆三十日仍不繳納者…
  7. 行政票券金融管理法 第69條 本法所定之罰鍰,由主管機關處罰。受罰人不服者,得依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請求救濟。於訴願及行政訴訟期間,得命提供適額保證,停止執行。
  8.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第34條 …例所定罰鍰,由主管機關依職權裁決之。受罰人不服者,得依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請求救濟。在訴願及行政訴訟期間,主管機關得命提供適額保證,停止執行。罰鍰經限期繳納而屆期不繳納者,自逾期之日起,每逾一日加徵滯納金百分之一;逾三十…
  9. 行政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 第3條 …政列管案件及考核資料之綜合規劃、協調及追蹤管制事項。七、關於行政訴訟及國家賠償事件之研處事項。八、關於法規之研審、修訂、管理事項。九、其他有關企劃事項。
  10. 行政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業歧視及勞資糾紛法律扶助辦法 第4條 …法律文件撰擬。四、民事訴訟、刑事訴訟之代理或辯護。五、訴願、行政訴訟之代理。
  11. 行政公民投票法 第53條 …人得依法提起行政爭訟。公民投票訴訟程序,除本法規定者外,適用行政訴訟法之規定。高等行政法院實施保全證據,得囑託地方法院為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於保全證據時,得準用之。
  12. 行政公平交易法 第48條 對主管機關依本法所為之處分或決定不服者,直接適用行政訴訟程序。本法修正施行前,尚未終結之訴願事件,依訴願法規定終結之。
  13. 行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2條 …事務之處理。五、通訊傳播業務訴願案件之協處。六、通訊傳播業務行政訴訟案件之處理。七、通訊傳播業務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八、通訊傳播業務行政罰鍰及規費等之移送行政執行。九、年度立法計畫與法規整理計畫之研處,及法規動態之登記、…
  14.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75-1條 對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所為之行政處分不服者,直接適用行政訴訟程序;對中央主管機關依其他法律所為之處分不服者,亦同。本法修正施行前,尚未終結之訴願事件,依訴願法規定終結之。
  15. 行政廣播電視法 第50-2條 對主管機關依本法所為之行政處分不服者,直接適用行政訴訟程序;對主管機關依其他法律所為之處分不服者,亦同。本法修正施行前,尚未終結之訴願事件,依訴願法規定終結之。
  16.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66-1條 對主管機關依本法所為之行政處分不服者,直接適用行政訴訟程序;對主管機關依其他法律所為之處分不服者,亦同。本法修正施行前,尚未終結之訴願事件,依訴願法規定終結之。
  17. 行政運輸事故調查法 第36條 對運安會之行政處分不服者,應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18. 行政人民就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申請回復權利辦法 第6條 …請人或利害關係人不服本會權利回復申請之處分,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19. 行政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第9條 …復查;對於復查決定不服者,得於收受通知後二個月不變期間內提起行政訴訟。
  20. 行政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第16條 …會經聽證所為之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後二個月不變期間內,提起行政訴訟。
  21. 立法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 第8-2條 …各級行政法院於受理後,應於三個月內裁判之。前項確認訴訟,適用行政訴訟法之規定。
  22. 立法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委員會掌理事項之議案。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民事、刑事、行政訴訟、懲戒、大赦、機關組織、研考與有關法務部、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掌理事項及其他不屬於各委員會審查之議案;國營事業機構組織之議案應視其…
  23. 司法司法院組織法 第9條 …處,掌理本院行使職權之相關事項:一、民事廳。二、刑事廳。三、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四、少年及家事廳。五、司法行政廳。六、憲法法庭書記廳。七、秘書處。八、資訊處。九、公共關係處。
  24. 司法司法院處務規程 第9條 …科辦事:一、民事廳,分四科辦事。二、刑事廳,分五科辦事。三、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分三科辦事。四、少年及家事廳,分三科辦事。五、司法行政廳,分五科辦事。六、大法官書記處,分三科辦事。七、秘書處,分六科辦事。八、資訊處,分三科…
  25. 司法司法院處務規程 第13條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之職掌如下:一、行政訴訟審判及強制執行事件之行政事項。二、公務員懲戒審理之行政事項。三、智慧財產訴訟審判及強制執行事件之行政事項。四、職務法庭審判之行政事項。五、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智慧財產訴訟及職務法…
  26. 司法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第16條 …務官辦案書類之審閱及其他辦案書類之審閱。三、民事庭、刑事庭、行政訴訟庭、專業法庭、普通庭、簡易庭庭數之擬議及一般人事配置之核定。四、重要行政文稿函件之核判。五、所屬人員工作、操行、學識、能力考核、監督及任免、獎懲之擬議或…
  27. 司法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第20條 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庭庭長之職掌如下:一、本庭事務之監督。二、本庭評議簿之保管。三、本庭候補法官裁判書類之審閱。四、本庭各項文稿之決行。五、配置本庭法官及其他職員之工作、操行、學識、能力之考核、監督與獎懲之擬議。六、人民…
  28. 司法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第21條 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庭庭長各有二人以上時,其相互間行政事務之劃分與處理,由院長決定之。並得以一人負責共同性之行政事務。
  29. 司法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第22條 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庭庭長各有二人以上,其中有因故不能執行職務者,應分別互為代理。其僅有一人者,由該庭資深之法官代理其職務。合議審判由該庭庭長充審判長;無庭長或庭長有事故時,由庭員資深者充之,資同由年長者充之。
  30. 司法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第23條 …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及事務分配之規定,分配各法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應依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及事務分配之規定,分配各法官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