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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38條 醫療機構或藥局執行無菌調製之處所,依ISO14644-1國際標準,其空氣潔淨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作業區域:(一)中央靜脈營養輸液:至少第七級。(二)前目以外其他藥品:至少第八級。二、無菌層流操作臺:至少第五級。
  2.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39條 醫療機構或藥局執行無菌調製,其涉及無菌操作者,應於無菌層流操作臺內為之。
  3.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40條 醫療機構或藥局執行無菌調製,應訂定人員清潔及著裝之標準作業程序,並包括人員進入無菌調製作業區域應著潔淨衣帽及手套之相關規定。人員進入無菌調製作業區域,應依前項標準作業程序為之。
  4.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41條 醫療機構或藥局執行無菌調製,應就其調製作業區域及無菌層流操作臺之下列事項,分別訂定標準作業程序,並依所定程序執行之:一、空氣懸浮粒子監測。二、微生物監測。三、環境清潔及消毒。醫療機構或藥局執行前項事項,應製作紀錄,至少保…
  5.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42條 醫療機構或藥局調劑核醫放射性藥品,其人員、物質及設施設備,應符合游離輻射防護法之規定。
  6.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43條 醫療機構或藥局調劑核醫放射性藥品,應訂定標準作業程序。前項標準作業程序,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調劑之步驟。二、調劑正確性之確認。三、調劑紀錄之製作及保存。
  7.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44條 …成調劑之核醫放射性藥品之放射活度及數量。前項紀錄,醫療機構或藥局應至少保存三年,並以書面或電子化方式為之。
  8.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45條 醫療機構或藥局就粉末型態中藥之調劑作業處所,應設置避免交叉污染之設備。
  9.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46條 醫療機構或藥局就中藥製劑及飲片,應區隔貯存,並依個別品項明確標示,避免混用或誤用。
  10.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47條 醫療機構或藥局就中藥製劑及飲片,自拆封至調劑之期間,應注意專業包裝藥品之包裝材料及貯存環境,並標示藥品名稱及保存期限;中藥製劑,並應標示單位含量。
  11.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51條 醫療機構或藥局,應督導其人員遵守本準則之規範。
  12. 行政戒菸服務補助獎勵辦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與健保特約機構之藥局(以下稱健保藥局)簽訂契約,並補助其調劑戒菸輔助用藥處方之費用。前項契約之內容,準用前條第二項規定。健保藥局有第四條所定違反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辦理第一項業務。
  13. 行政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限量核配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醫療機構、藥局、獸醫診療機構及畜牧獸醫機構,每年(一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購買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數量,不得超過附表之規定。但其藥品結存量逾規定之年限量一半以上者,得限制其購藥量。前項機構購用數量如因實際需要超過…
  14. 行政藥事法 第1條 …有規定者,優先適用該條例之規定。前項所稱藥事,指藥物、藥商、藥局及其有關事項。
  15. 行政藥事法 第19條 本法所稱藥局,係指藥師或藥劑生親自主持,依法執行藥品調劑、供應業務之處所。前項藥局得兼營藥品及一定等級之醫療器材零售業務。前項所稱一定等級之醫療器材之範圍及種類,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16. 行政藥事法 第33條 …(市)衛生主管機關登記後,方准執行推銷工作。前項推銷員,以向藥局、藥商、衛生醫療機構、醫學研究機構及經衛生主管機關准予登記為兼售藥物者推銷其受僱藥商所製售或經銷之藥物為限,並不得有沿途推銷、設攤出售或擅將藥物拆封、改裝或…
  17. 行政藥事法 第34條 藥局應請領藥局執照,並於明顯處標示經營者之身分姓名。其設立、變更登記,準用第二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藥局兼營第十九條第二項之業務,應適用關於藥商之規定。但無須另行請領藥商許可執照。
  18. 行政藥事法 第35條 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之藥師,親自主持之藥局,得兼營中藥之調劑、供應或零售業務。
  19. 行政藥事法 第36條 藥師親自主持之藥局,具有鑑定設備者,得執行藥品之鑑定業務。
  20. 行政藥事法 第45-1條 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對於因藥物所引起之嚴重不良反應,應行通報;其方式、內容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21. 行政藥事法 第72條 衛生主管機關得派員檢查醫療機構或藥局之有關業務,並得出具單據抽驗其藥物,受檢者不得無故拒絕。但抽驗數量以足供檢驗之用者為限。
  22. 行政藥事法 第73條 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應每年定期辦理藥商及藥局普查。藥商或藥局對於前項普查,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23. 行政藥事法 第80條 藥物有下列情形之一,其製造或輸入之業者,應即通知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並依規定期限收回市售品,連同庫存品一併依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一、原領有許可證,經公告禁止製造或輸入。二、經依法認定為偽藥、劣藥或禁藥。三、經依法認定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