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運送業」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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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 第7條 中華民國船舶運送業或在臺灣地區設有分公司之外國船舶運送業,經營境外航運中心業務,應具備申請書、營運計畫書、船舶一覽表、船期表及其他有關文書,向當地航政機關申請航線及業務許可後,始得營運。在臺灣地區未設有分公司之外國船舶運…
  2.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 第3條 船舶運送業申請經營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客貨直航業務,應檢附海運直航申請書、營業計畫書及相關文書,向航港局申請,經該局考量運量供需及運能平衡,核轉交通部許可後,始得營運。第一項許可期間,以二年為限,並得於期限屆滿三十日前…
  3.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 第5條 大陸地區船舶運送業經營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客貨直航業務,其在臺灣地區攬載客貨、代理登記、設立分公司、申報運價表、申報加入為國際聯營組織會員、合作營運、提供查核文件等管理事項,準用航業法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九條、…
  4.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 第6條 船舶運送業經營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固定航線業務者,應檢附海運直航固定航線申請書、營業計畫書、船舶一覽表、運價表、船期表、船舶適航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文書,申請航港局核轉交通部許可;許可內容變更時,亦同。船舶運送業申請經營非固…
  5.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 第8條 船舶運送業經營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航線之船舶,入出臺灣地區直航港口時,應全程開啟海事通信頻道,並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舶運送業經營之運送客貨船舶,航經第十條第二項公告之航路或航道入出大陸地區直航港口者,於入出航道時,其通…
  6.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 第12條 船舶運送業或其代理人應於每月十日前,依交通部所定格式,向航港局申報前一月所經營或代理之直航船舶及運送統計資料。
  7.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 第13條 船舶運送業未依第五條、第八條第一項、第十條第一項或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者,交通部得令其改正或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直航許可。船舶運送業經營之運送客貨船舶,航經第十條第二項公告之航路或航道入出大陸地區直航港口,…
  8. 行政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22條 …申請為安全認證優質企業:一、符合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條件。二、依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設立。海關對於安全認證優質企業之海運運輸業,得採取下列優惠措施:一、出口貨物退關轉船及進口貨物卸貨准單更正作業,准由業者以電傳方式辦理。二、運…
  9. 行政交通部高雄港務局馬公辦事處辦事細則 第5條 …蒐集事項。三、船舶進出港預報簽證事項。四、小船註冊事項。五、船舶運送業、船務代理業、海運承攬運送業及小船經營業監理事項。六、船員管理事項。七、動力小船駕駛人測驗及發證事項。八、船舶海事案件調查處理及海事報告簽證事項。九、…
  10. 行政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辦事細則 第5條 …查事項。四、船舶進出港簽證事項。五、船舶登記及註冊事項。六、船舶運送業監理事項。七、船務代理業監理事項。八、海運承攬運送業監理事項。九、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監理事項。十、打撈業管理事項。十一、船員及引水人管理事項。十二、船舶…
  11. 行政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布袋辦事處辦事細則 第5條 …蒐集事項。三、船舶進出港預報簽證事項。四、小船註冊事項。五、船舶運送業、船務代理業、海運承攬運送業及小船經營業監理事項。六、船員管理事項。七、動力小船駕駛人測驗及發證事項。八、船舶海事案件調查處理及海事報告簽證事項。九、…
  12. 行政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安平港分局辦事細則 第4條 …管理及信號指揮事項。九、船舶檢查丈量事項。十、船船登記註冊、船舶運送業、船務代理業、海運承攬運送業監理事項。十一、船員及引水人管理事項。十二、打撈業管理事項。十三、船舶海事報告簽證事項。十四、其他交辦事項。
  13.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辦事細則 第5條 …。四、船舶進出港簽證事項。五、船舶登記、註冊及監理事項。六、船舶運送業監理事項。七、船務出租業監理事項。八、船務代理業監理事項。九、海運承攬運送業監理事項。十、貨櫃業散站經營業監理事項。十一、打撈業管理事項。十二、船員、…
  14. 行政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辦事細則 第5條 …項。五、船舶監理執行有關事項。六、船員監理執行有關事項。七、船舶運送業及船舶出租業監理事項。八、引水人管理事項。九、船務代理業監理事項。十、海運承攬運送業監理事項。十一、貨櫃業散站經營業監理事項。十二、動力小船駕駛監理事…
  15.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臺北港分局辦事細則 第4條 …。九、船舶檢查丈量及建造、改造圖審核事項。十、船舶登記註冊、船舶運送業、船務代理業、海運承擭運送業監理事項。十一、船員及引水人及動力小船駕駛人監理事項。十二、打撈業管理事項。十三、船舶海事報告簽證項。十四、資訊業務之開發…
  16.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辦事細則 第4條 …八、船舶檢查丈量及建造、改造船圖審核事項。九、船舶登記註冊、船舶運送業、船務代理業、海運承擭運送監理事項。十、船員及引水人及動力小船駕駛人監理事項。十一、打撈業管理事項。十二、船舶海事報告簽證事項。十三、資訊業務之開發、…
  17. 行政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辦法 第2條 …理。四、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五、船舶運送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六、載客小船經營業:由船舶所在地之航政主管機關辦理;未設航政主管機關之地區,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七、民用航空運輸業:由中…
  18. 行政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第2條 …公路汽車客運業。三、鐵路運輸業。四、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五、船舶運送業。六、載客小船經營業。七、民用航空運輸業。計程車客運業比照大眾運輸事業,免徵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及使用牌照稅。
  19. 行政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 第2條 …線為營業者。三、鐵路運輸業以經營特殊服務性路線為營業者。四、船舶運送業、載客小船經營業,以運輸旅客於臺灣與離島間、離島之間或往來東部地區為營業者。五、民用航空運輸業以運輸旅客於臺灣與離島偏遠地區間、離島之間,或往來東部地…
  20. 行政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 第3條 …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三、鐵路運輸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四、船舶運送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五、載客小船經營業:由小船主管機關辦理;小船主管機關為航政主管機關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六、民用航空運輸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21. 行政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 第4條 …輸事業補貼優先順序如下:一、市區汽車客運業、公路汽車客運業、船舶運送業、載客小船經營業及民用航空運輸業。二、公營鐵路運輸業。三、民營鐵路運輸業。中央主管機關應視年度預算按前項優先順序分配補貼金額,於列為第一優先之業者獲全…
  22. 行政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 第19條 …縣(市)政府各分擔二分之一。三、公路汽車客運業、鐵路運輸業、船舶運送業及民用航空運輸業:由中央政府負擔。
  23.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3條 …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廠、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四、船舶運送業、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國際郵輪場站內商業服務設施業者、國際郵輪在臺承攬業者、國際郵輪業者、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港口棧埠作業業者、經營載客小船業者、兩岸海…
  24.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對船舶運送業、貨櫃集散站經營業、港口棧埠作業業者、引水人、委託之驗船機構、國籍民用航空運輸業、航空站地勤業、空廚業及經營國內航線之國際郵輪業者,配合執行防疫措施所生費用得予補貼。
  25.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11條 主管機關對船舶運送業、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為維持營運資金之融通貸款利息得予以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一年,補貼利率最高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計算。前項利息補貼期間融通貸款應優先支付員工薪…
  26.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12條 …定客運航線、國內海運客貨運固定航線(含小三通固定貨運航線)之船舶運送業者、兩岸海運小三通港口客運場站內之商業服務設施業者及經營小三通固定客運航線之船務代理業者因配合政府政策停航者,其補貼項目及基準如下:一、兩岸海運直航固…
  27. 行政郵件處理規則 第52條 …託人須為航空貨運承攬業或航空運輸業。三、水路運輸:受託人須為船舶運送業、船務代理業或海運承攬運送業。中華郵政公司得委託他人收寄或投遞郵件,其條件如下:一、受託人為自然人者,須成年、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及身心健康。二、受託…
  28. 行政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進口物資器材海運運送作業辦法 第4條 …(構)自有船舶承運量後,由主管機關認可之專責機構規劃推薦國籍船舶運送業適載之國籍船舶優先承運。二、契約期間未達一年者,扣除機關(構)自有船舶承運量後,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辦理,並優先決標予主管機關認可之專責機…
  29. 行政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進口物資器材海運運送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理,並優先決標予主管機關認可之專責機構規劃推薦適載承運之國籍船舶運送業,不受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四十六條規定之限制。得標之國內廠商在國籍船舶運送業可到達之航線,應以國籍船舶運送業為運送人。第一項報經上級機關核准非以買方洽…
  30. 行政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進口物資器材海運運送作業辦法 第6條 前二條規定之海運勞務採購由主管機關認可之專責機構應依照國籍船舶運送業擁有下列之船舶運能計算其承運之權重比例:一、國造國籍船舶。二、國籍船舶。第四條及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專責機構規劃推薦方式,由各機關(構)將其海運勞務採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