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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10 頁-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157條 國際客船之客船安全證書有效期間於國外屆滿時,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應向本國驗船機構申請施行檢查合格後換發。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159條 船舶所有人申請核發、換發、補發客船安全證書,應繳納證書費新臺幣三百元。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3條 氣墊船之檢查、查驗、丈量、發證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向航政機關申請辦理。氣墊船在國外建造、取得或改建者,其檢查丈量應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向主管機關委託之驗船機構申請辦理。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13條 氣墊船之定期查驗包括下列二種,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向航政機關申請施行:一、經特別檢查後於每屆滿四個月之前後一個月內施行一次查驗。二、依輪機裝備之類別經航政機關事先核定按使用小時數所施行之查驗。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18條 …)航行燈光音號佈置圖。(三)碇泊及拖帶設備圖。前項各種圖說、船舶所有人有特殊理由無法全部檢送時,應以書面說明理由申請免送。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24條 氣墊船建造中特別檢查或施行首次特別檢查時,船舶所有人應將「氣墊船操作及保養手冊」連同試航紀錄送經審查後交予船長,並責由船長依手冊規定操作保養。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77條 氣墊船船員或駕駛之資格及配額,由船舶所有人檢送船員或駕駛航行當值、進出港、繫泊、損害管制、求生、滅火等佈署文件,向航政機關提出申請,由航政機關邀集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中華民國船長公會、中華海員總工會指派之資深人員組成審…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82條 氣墊船證書遇遺失、滅失、破損或證書記載事項變更時,船舶所有人應自發覺或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航政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氣墊船證書換發時,應將原領證書繳銷。氣墊船證書補發或換發時,應依規定繳納證書費新臺幣五百元。
- 行政海事報告規則 第3條 …失蹤時,由生還船員中職務最高者為之,全船遭難死亡或失蹤時,由船舶所有人或船舶代理人為之。海事報告應有海員或旅客之證明。但其報告係船長於遭難後,獨身脫險之處作成者,不在此限。
- 行政海事報告規則 第4條 …一、製作海事報告年、月、日。二、船名。三、國籍及船籍港。四、船舶所有人。五、船舶營運人。六、建造完成之年、月、日。七、上次檢修日期。八、總噸位及淨噸位。九、主機種類、數目及推進動力。十、駕駛操縱系統。十一、觀測設備。十二…
- 行政海事報告規則 第8條 …證者,其海事案件之調查評議由該船舶船籍港之航政機關辦理,但為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及船長、海員之便利,得由其住、居所最近之航政機關辦理之。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5條 …本規則及高速船規範施行檢查,並逐月將檢查報告送航政機關備查。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應將高速船安全證書或副本置於船上處所。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6條 …航線中二靠泊港間之航行距離、航路狀況、避難地及氣候等因素,由船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檢附圖說及航路操作手冊報請航政機關核定。高速船距基地港或避難地之最大許可距離,應由航政機關評估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所定事項後核定。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8條 特殊設計之高速船,不能適用本規則規定時,由船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向航政機關申請採取同等安全之替代措施,並於高速船安全證書註記。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29條 高速船安全證書有效期間未滿五年者,船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得向原發證機關申請展延該證書有效期間,展延後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五年。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31條 …航線之高速船安全證書有效期間屆滿,船舶不在約定檢查之港口時,船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得經由驗船機構報請航政機關展延該證書之有效期間,並以該船駛抵約定檢查之港口為限,展延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依前項展延安全證書之高速船,…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35條 …高速船航行前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取得有效高速船安全證書。二、船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已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擬訂安全措施,報請航政機關核定。三、船長及船員已取得操作高速船之訓練證照。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36條 高速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向航政機關申請航行許可證書,應經試航符合下列規定,始予核發:一、以品質管理系統管理高速船之操作及維修者。二、允許操作之航行距離及預期最壞條件之明確限制者。三、載客高速船滿載並以百分之九十最大船速航行至…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37條 …於船舶操作手冊中載明,並於駕駛臺張貼。高速船新增或變更航線,船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應檢具更新後之航路操作手冊及擬從事航線上之試航報告向航政機關申請核發或換發航行許可證書。但原證書上核准之營運區域或航線已涵蓋擬從事之航線…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5條 …裝備之項目或型式應予裝配或攜備於船上,或應為特別規定者,得由船舶所有人檢具經驗船機構審核認可之圖說文件申請航政機關組成專案小組審議准許後,以具有等效者替代。總噸位未滿一百五十者,前項圖說文件得由造船技師簽證認可。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9條 …陷,可能影響船舶之安全、效能、安全設備或其他設備之完整性時,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應立即向航政機關、驗船機構或港口國之有關主管機關提出報告。
- 行政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5條 …固體貨物國際公約物質分類方式,載明適載物質之分類及UN編號。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應洽請合格之造船廠、造船技師或造船設計公司製備散裝貨物裝載資料(以下簡稱裝載資料)及相關圖說,向驗船機構或造船技師申請核發適載文件者,並依該機構…
- 行政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10條 船舶之構造或佈置有重大變更時,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應依第五條規定,重新製備船舶裝載資料及相關圖說申請核發適載文件,並經航政機關特別檢查合格。船舶載運固體散裝貨物適載文件允許載運貨物清單變更時,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應依前項規定辦理…
- 行政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11條 船舶航行於具有遮蔽性之水域,致未能適用本規則規定時,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得列舉事實與理由,送請航政機關寬免。
- 行政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47條 …岸國報告。當載運固體散裝危險貨物之船舶棄船而無法發出報告時,船舶所有人或從船舶所有人處承接船舶營運責任,同意承擔國際安全管理規章規定之所有責任和義務之其他組織或個人應承擔對船長規定之義務。
- 行政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第7條 航政主管機關除船舶登記簿外,應設置左列簿冊:一、船舶所有人名簿。二、船舶特別登記簿。三、船舶回復登記簿。四、船舶補充登記簿。五、船舶登記索引簿。六、印鑑簿。七、登記費收入簿。八、登記費收據存根簿。
- 行政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船舶所有人應於申請登記時,將其印鑑送航政主管機關備查。印鑑更換時亦同。船舶所有人係法人時,應將法人登記所用之印鑑送航政主管機關備查。前二項之規定,不適用於政府機關。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5條 船舶載重線之勘劃,船舶所有人應檢同必要圖說及申請書,向前條規定之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申請。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6條 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於接受船舶所有人申請船舶載重線之勘劃後,應即指派檢驗人員上船檢查,經檢查合格計算乾舷後勘劃載重線,並發給載重線證書。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35條 船舶載重線經勘劃後,船舶所有人應於載重線證書有效期間屆滿前重行申請特別檢查,以確保船舶之結構、設備、佈置、材料及船材尺寸均符合本規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