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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30 頁-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6條 建築費用由管轄鐵路估列,由申請人按照合約規定繳納之。前項費用全部繳清後,專用側線始得啟用。
-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7條 建築材料,如由申請人購備,須經管轄鐵路檢驗合格,始准使用。路基、橋涵等工程得准申請人自辦。但應受管轄鐵路之指導監督。
-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9條 因建築專用側線須改變管轄鐵路之現有路線、站場時,其變更費用概納入該專用側線之建築費計算。
-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10條 申請人擬變更專用側線之全部或一部時,須申請管轄鐵路核准辦理,其變更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11條 管轄鐵路因站場擴建或其他原因,須變更專用側線之全部或一部時,申請人應無條件予以同意,其所需費用由管轄鐵路負擔。
-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12條 專用側線使用管轄鐵路所有土地時,申請人應按該鐵路土地出租之規定繳納地租。
-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13條 …專用側線在其路界範圍內之軌道及其附屬物,屬於申請人所有。但與管轄鐵路路線銜接之道岔,其所有權應歸管轄鐵路。
-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14條 專用側線與管轄鐵路路線之界限,應於側線竣工圖面上標明之。
-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15條 專用側線之經常養護,由申請人自理,或另訂代辦養護合約,委託管轄鐵路辦理。
-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17條 專用側線需經管轄鐵路試運轉認可後,始准使用。
-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18條 專用側線有關員工,除管轄鐵路之調車司機外,概由申請人自行雇用,並接受管轄站長之指導監督。
-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19條 專用側線發到貨物及調車等事宜,依管轄鐵路之有關規定辦理。
-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20條 申請人如在專用側線內損壞管轄鐵路之車輛及有關設備或其他導致鐵路之損失時,應由申請人負責賠償。但應歸責於管轄鐵路者,不在此限。
-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21條 申請人應納之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如逾期三十日仍未繳納,管轄鐵路得停止供應調車並追償欠費。
- 行政檢舉未申請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案件獎勵辦法 第3條 …)為交通部公路總局轄管監理所(站)。受理檢舉機關對檢舉案件無管轄權者,應於十日內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檢舉人。
- 行政海商法 第78條 …口者之載貨證券所生之爭議,得由我國裝貨港或卸貨港或其他依法有管轄權之法院管轄。前項載貨證券訂有仲裁條款者,經契約當事人同意後,得於我國進行仲裁,不受載貨證券內仲裁地或仲裁規則記載之拘束。前項規定視為當事人仲裁契約之一部。…
- 行政船舶登記法 第15條 …提出之實情,由二人以上之保證人簽名,其保證人以在同一主管機關管轄區域內已有船舶所有權登記之成年人為限。
- 行政船舶登記法 第18條 …經通知補正而依限補正者,仍應依原次序登記之:一、申請事件不在管轄之內者。二、申請事件不在應行登記之列者。三、代理人權限不明者。四、申請書不合程式者。五、申請書所載當事人船舶或權利之標示,或關於登記原因之事項,與登記簿或證…
- 行政船舶登記法 第52條 …建造中已有抵押權之登記者,其船籍港不屬於登記抵押權之主管機關管轄時,申請書內應附具登記抵押權之影本及登記抵押權權利人之承諾字據。
-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經管公有財產提供商港經營事業機構使用辦法 第4條 …九、得終止地上權之事由。十、地上權消滅後地上物之處理。十一、管轄法院。十二、其他。前項第四款地上權存續期間,最長不得逾七十年。
-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經管公有財產提供商港經營事業機構使用辦法 第12條 …更。十一、終止契約之條款及契約終止後地上物之處理方式。十二、管轄法院。十三、其他。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 第5條 …變更。十、終止契約之條款及契約終止後地上物之處理方式。十一、管轄法院。十二、其他。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 第9條 …。六、得終止地上權之事由。七、地上權消滅後地上物之處理。八、管轄法院。九、其他。
- 行政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案件獎勵辦法 第5條 收受檢舉機關對檢舉事項無管轄權者,應於收文日時起十日內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檢舉人。
- 行政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第7條 …員簽名或蓋章。主管機關得於協議成立之日起七日內,將協議書送請管轄法院審核。前項協議書,法院應儘速審核,發還主管機關;不予核定者,應敘明理由。經法院核定之協議書,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協議書…
- 行政勞動基準法檢舉案件保密及處理辦法 第3條 …由受理檢舉機關(構)作成紀錄。受理檢舉機關(構)對檢舉事項無管轄權者,於確認有管轄權之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後,應即移送有管轄權之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並通知檢舉人。
- 行政政府機關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績效評核及獎勵辦法 第6條 …報告審查為原則,並得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屬機關(構)或所管轄目的事業之事業單位及地方主管機關進行實地查核。
- 行政政府機關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績效評核及獎勵辦法 第7條 …評核對象提送之書面報告進行審查,並得擇定部分受評核對象或其所管轄之單位進行實地查核;完成書面審查及實地查核後,召開評核會議確定評核結果。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10條 …技正、技士、課員、技佐,均在各處總員額內調配之,分別辦理各該管轄業務。
- 行政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 第8條 …從事海上轉載、港內轉載或港口卸魚。四、未經沿岸國許可進入該國管轄海域作業。五、偽造、塗改或遮蔽船名、船籍港名或國際識別編號之漁船標識。六、未依船籍國規定裝設船位回報器、故意使船位回報不正確或使船位回報器失去功能。七、漁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