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職停薪」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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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6-1條 志願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不得拒絕外,由國防部考量任務需要辦理:一、服志願士兵現役滿六個月以上,為養育滿三歲前子女者。二、配偶應軍事任務需要,派赴國外工作之期間在一年以上,擬隨同前往者。前項第一款留…
  2.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9-1條 軍官、士官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不得拒絕外,由權責機關考量任務需要辦理:一、任職六個月以上,為撫育滿三歲前子女者。二、配偶應軍事任務需要,派赴國外工作之期間在一年以上,擬隨同前往者。前項第一款留職停薪期…
  3.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15條 軍官、士官之留職停薪、復職權責如下:一、上將及中、少將重要軍職,由國防部呈報總統核定。二、中、少將一般軍職,由國防部核定。三、校、尉官及士官,由國防部或各司令部核定。
  4.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6條 …;服現役最大年齡,依其出生年月日計算至足齡之年次月一日止。但留職停薪期間,不列計服現役最大年限期間。一級上將服現役最大年齡,不受第一項第九款之限制。參謀總長服現役最大年齡,得由總統核定延長之,惟以一年為限,不受第一項第九…
  5.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11條 …常備士官不得少於四年,由國防部依軍事需要,於招生時明定之。但留職停薪期間,不列計服現役最少年限期間。前項服現役最少年限,自任官之日起算。軍官、士官再考選入軍事校院,接受軍官基礎教育畢業者,應自就任或再任職之日起算。
  6.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29條 …,行政院應於三個月內會同考試院提高提撥費率至少百分之一。奉准留職停薪人員,不列計服役年資,亦毋須撥繳第二項費用。但育嬰留職停薪者須全額負擔並繳付退撫基金費用後,始得併計退除給與服役年資,且不得併計服役滿二十年領取退休俸之…
  7.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56條 …延長服現役時間。但延長之期間,最多以八年為限。前項人員除奉准留職停薪期間,不列計延長服現役期間外,其延長服現役期間之起算日期如下:一、未服滿現役最少年限者,自屆滿現役最少年限之翌日起算。二、已服滿現役最少年限者,自再派、…
  8.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54-1條 …一年以上,經當事人申請,由人事權責機關考量任務需要予以核定。留職停薪期間屆滿或屆滿前留職停薪原因消滅者,回復原職務或職等性質相當之其他職務。
  9.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63條 本條例第十五條所定軍官、士官之留職停薪、復職權責規定如下:一、上將及中、少將重要軍職:由國防部各所屬單位、直屬單位或各司令部檢討建議,報由國防部審查後,呈報總統核定。二、中、少將一般軍職:由國防部各所屬單位、直屬單位或各…
  10.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個月或依法辦理退伍、除役、解除召集、停職、免職、撤職、休職、留職停薪或死亡前,連續任職達六個月者。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另予考績,於年終時辦理之。但依法辦理退伍、除役、解除召集、停職、免職、撤職、休職、留職停薪或死…
  11.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第31條 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四項所定育嬰留職停薪之年資,以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以後之育嬰留職停薪者為限。軍官、士官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以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應依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四項規…
  12.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 第3條 本保險包括死亡、身心障礙、退伍、育嬰留職停薪及眷屬喪葬五項。
  13.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 第6條 退伍給付、身心障礙給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眷屬喪葬津貼,以被保險人本人為受益人;死亡給付依序由下列親屬為受益人領受之:一、配偶。二、子女。三、父母。四、祖父母。五、兄弟姊妹。被保險人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14.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 第16條 …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保險未滿五年,未曾領受身心障礙給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眷屬喪葬津貼者,照最後月份繳費標準,退還其以往自付部分保險費。
  15.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 第16-1條 申請留職停薪之被保險人,於申請留職停薪時,應選擇於留職停薪期間退保或繼續加保,一經選定後不得變更。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滿一年,子女滿三歲前,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者,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前項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
  16.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 第16-2條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選擇繼續加保,並遞延繳納保險費者,於遞延繳納保險費期間請領保險給付時,應先補繳遞延繳納之自付部分保險費;未補繳者,自其請領之保險給付中扣抵。前項遞延繳納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因育嬰以外事由辦理留職停…
  17.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 第18條 …員,除經判決確定沒收財產,或在保期間曾領取身心障礙給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眷屬喪葬津貼者外,被保險人本人或受益人,得申請無息退還其自付部分保險費。
  18. 行政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22條 事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申請退休或資遣者,應不予受理:一、留職停薪期間。二、停職期間。三、休職期間。四、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涉嫌內亂罪或外患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所涉犯罪尚未判決確定。(二)所涉犯罪經檢察官為不起訴…
  19.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18條 事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申請退休或資遣者,應不予受理:一、留職停薪期間。二、停職期間。三、休職期間。四、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涉嫌內亂罪或外患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所涉犯罪尚未判決確定。(二)所涉犯罪經檢察官為不起訴…
  20.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第8條 …私立學校依第九條規定辦理。教職員自本項施行後,依法令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選擇全額負擔並繼續依本條例規定撥繳退撫儲金之費用,併計育嬰留職停薪年資;其應撥繳之退撫儲金費用,得遞延三年撥繳。
  21.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第16-1條 教師依規定借調辦理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符合前條規定者,得於屆滿六十五歲之日起五年內辦理退休。本條例施行後至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日前,教師具有前項情形尚未辦理退休者,得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正之條…
  22.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第2條 …期排定任教至少一學分,且有任教事實。三、教師經核准帶職帶薪或留職停薪,其返校義務授課,符合前款授課時數。前項申請,教師應經專任服務學校為之,教師借調他校滿三年以上者,得經原服務學校之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同…
  23.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第5條 …規定之一:一、專任教師:每學期應實際任教。但經核准帶職帶薪或留職停薪而未實際任教者,不在此限。二、兼任教師:連續每學期應均有聘書,而各學期實際任教至少滿一學分,提出申請之當學期排定任教至少一學分。三、專任助教:每學年應均…
  24.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第10-1條 本條例第八條第十四項所定依法令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之年資,以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以後之育嬰留職停薪年資為限。教職員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以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依本條例第八條第十四項規定…
  25. 行政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 第16條 …服務年限不得少於六年。前項連續服務期間,因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得視為連續服務;公費生如有重大疾病或事故者,得辦理展延服務,其期間至多為三年,並以一次為限。前項所定重大疾病或事故之認定,由分發學校報該管主管機關核轉中…
  26. 行政教師法 第33條 …極進修、研究與其教學有關之知能。教師在職進修得享有帶職帶薪或留職停薪之保障;其進修、研究之經費得由學校或所屬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為提升教育品質,鼓勵各級學校教師進修、研究,中央主管機關應規劃多元之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
  27. 行政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辦法 第3條 …適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前項人員之留職停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前項第一款人員:準用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之規定。二、前項第二款及第五款人員: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兵役法之規定。三、前項第三款人員:…
  28.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2條 …或附幼實際服務累計達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定之年限。二、留職停薪者,經幼兒園或附幼所屬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核准於當學年度遷調生效日前回職復薪。三、無本條例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或尚在調查、處理…
  29.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4條 契約進用人員依相關規定請假、留職停薪期間,或因遷調作業或甄選作業尚未完成期間,以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簽訂定期勞動契約之人員,執行其原有職務;其契約期間應至契約進用人員回任或到任為止。前項因遷調作業或甄選作業尚未完成期間所進用…
  30.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17條 …、依法令規定核給之哺集乳時間、因育嬰減少之工作時間或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四、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日數未超過十日。契約進用人員請普通傷病假,一年內超過十日者,仍應以其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實際績效及其他因素,綜合考量辦理考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