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製廠商」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131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3 / 5 頁
  1. 行政菸酒稅稽徵規則 第33條 產製廠商使用菸酒為原料製造另一菸酒,未依第三十一條規定辦理免稅手續,自行使用已稅菸酒為原料者,不予退還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
  2. 行政菸酒稅稽徵規則 第34條 產製廠商以其產製或進口之菸酒參加展覽,於展覽完畢原件復運回廠或出口者,應將展覽性質、主辦機關、展覽會場、展覽期間及所需數量,檢同該展覽會主辦機關證明文件,申請主管稽徵機關核准免稅出廠或進口。前項免稅展覽之菸酒如須在展覽地…
  3. 行政菸酒稅稽徵規則 第35條 已稅菸酒出廠後,因故必須退還原廠整理、改裝或改製時,產製廠商應檢附退運有關文件,報請主管稽徵機關核准後,憑原完納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之有關文件辦理退還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俟整理、改裝或改製完竣後,併同當月份出廠菸酒…
  4. 行政菸酒稅稽徵規則 第37條 …期,申請貨物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派員會同銷毀或回爐後,向海關或產製廠商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退還原納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
  5. 行政菸酒稅稽徵規則 第39條 產製廠商或進口廠商於菸酒出廠或進口放行後,在運送或存儲之過程中,遇火焚毀或落水沉沒及其他人力不可抵抗之災害,以致物體消滅者,得於災害發生後三十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俾據以向主管稽徵機關或海…
  6. 行政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貨物稅折算課徵辦法 第5條 …徵機關勘驗確已裝置完成冷凍冷藏設備之證明文件,向進口地海關或產製廠商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銷案。遇特殊原因無法如期銷案者,應於銷案期限內敘明理由申請展期,其展延期限由進口地海關或產製廠商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視實際情況酌定;…
  7. 行政軍用貨品貨物稅免稅辦法 第5條 軍事機關、海巡署或其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招標之得標廠商向國內產製廠商採購合於第三條規定之軍用貨品者,應檢同採購合約副本二份向國防部或其授權核定單位申請核發「申請免稅購買軍用貨品核定單」(以下簡稱軍用貨品核定單)憑向廠商所在地…
  8. 行政軍用貨品貨物稅免稅辦法 第8條 採購單位向產製廠商提貨時,應將經稽徵機關加蓋印信之軍用貨品核定單第三聯交付產製廠商憑以填用軍用免稅照。該項免稅貨物應在貨件上標明「軍用免稅」字樣。
  9. 行政軍用貨品貨物稅免稅辦法 第9條 產製廠商將免稅軍用貨品交付時,應取具採購單位或其指定使用單位之收貨證明,連同免稅照一併彙送稽徵機關核銷。產製廠商交付軍用免稅貨品,自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逾期未辦理銷案者,應予補稅。
  10. 行政軍用貨品貨物稅免稅辦法 第14條 軍事機關、海巡署採購之軍用油料,由得標產製廠商憑國防部或其授權核定單位核定文件,免稅供應,並按月取其收貨證明核銷。
  11. 行政貨物稅條例 第2條 貨物稅之納稅義務人及課徵時點如下:一、產製貨物者,為產製廠商,於出廠時課徵。二、委託代製貨物者,為受託之產製廠商,於出廠時課徵。三、進口貨物者,為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於進口時課徵。四、法院及其他機關(構)拍賣或變…
  12. 行政貨物稅條例 第13條 …物之完稅價格應包括該貨物之包裝從物價格。國產貨物之完稅價格以產製廠商之銷售價格減除內含貨物稅額計算之。完稅價格之計算方法如左:完稅價格=銷售價格/(1+稅率)
  13. 行政貨物稅條例 第14條 前條所稱銷售價格,指產製廠商當月份銷售貨物予批發商之銷售價格;其無中間批發商者,得扣除批發商之毛利;其價格有高低不同者,應以銷售數量加權平均計算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加權平均計算:一、以顯著偏低之價格銷售而無正…
  14. 行政貨物稅條例 第15條 產製廠商接受其他廠商提供原料,代製應稅貨物者,以委託廠商之銷售價格依前二條之規定計算其完稅價格。
  15. 行政貨物稅條例 第16條 產製廠商出廠之貨物,當月份無銷售價格,致無第十三條規定計算之完稅價格者,以該應稅貨物上月或最近月份之完稅價格為準;如無上月或最近月份之完稅價格者,以類似貨物之完稅價格計算之;其為新製貨物,無類似貨物者,得暫以該貨物之製造…
  16. 行政貨物稅條例 第17條 產製廠商申報應稅貨物之銷售價格及完稅價格,主管稽徵機關發現有不合第十三條至第十六條之疑慮時,始得進行調查,並應依查得資料或財政部會商有關機關訂定之標準調整其完稅價格。前項標準,由財政部會商有關機關參照貨物出廠時之實際市場…
  17. 行政貨物稅條例 第19條 產製廠商應於開始產製貨物前,向工廠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辦理貨物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
  18. 行政貨物稅條例 第20條 產製廠商申請登記事項有變更,或產製廠商有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者,均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或註銷登記,並繳清應納稅款。
  19. 行政貨物稅條例 第22條 產製廠商應設置並保存足以正確計算貨物稅之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
  20. 行政貨物稅條例 第23條 產製廠商當月份出廠貨物之應納稅款,應於次月十五日以前自行向公庫繳納,並依照財政部規定之格式填具計算稅額申報書,檢同繳款書收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無應納稅額者,仍應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進口應稅貨物,納稅義務人應向海關申報,…
  21. 行政貨物稅條例 第25條 產製廠商逾第二十三條規定期限未申報者,主管稽徵機關應即通知於三日內繳稅補辦申報;逾期仍未辦理者,主管稽徵機關應即進行調查,核定應納稅額補徵;逾期未繳納者,得停止其貨物出廠,至稅款繳清為止。
  22. 行政貨物稅條例 第28條 …其他特定標誌替代,不依規定實貼或刊印特定標誌表示替代者。四、產製廠商對原料領用或貨物銷存,未依規定保有原始憑證者。
  23. 行政貨物稅條例 第29條 產製廠商未依第二十三條規定期限申報計算稅額申報書,而已依第二十五條規定之補報期限申報納稅者,應按其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十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三千元,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產製廠商逾第二十五條規定補報期限,仍未辦理…
  24. 行政貨物稅稽徵規則 第10條 產製廠商應於開始產製前,依規定格式填具貨物稅廠商設立登記申請書,檢同廠商登記表等文件,送主管稽徵機關,經審查相符後准予登記。前項廠商登記表,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廠商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地址。二、組織種類。三、資本總額…
  25. 行政貨物稅稽徵規則 第11條 產製廠商依前條規定申請登記,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二、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但依規定免辦工廠登記者,免附。
  26. 行政貨物稅稽徵規則 第13條 產製廠商歇業,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註銷登記,同時將生產機器與存餘原料之讓售或存置情形一併報明,其有未經完稅貨物,仍應繳清稅款,如有違章案件,應俟結案,方准註銷登記。
  27. 行政貨物稅稽徵規則 第14條 產製廠商停止產製已滿一年或他遷不明者,主管稽徵機關得逕行註銷其廠商登記。但經查有未稅存貨或欠繳貨物稅或違章未結之案件,應俟清理結案後再行註銷。
  28. 行政貨物稅稽徵規則 第15條 產製廠商應於開始產製應稅貨物前,向主管稽徵機關洽編產品編號及填具產品登記申請書,並檢同樣品四吋照片及包裝使用圖樣或包裝用紙,送經主管稽徵機關審查相符者,准予登記。主管稽徵機關於審查有必要時,得通知產製廠商提供產品之設計圖…
  29. 行政貨物稅稽徵規則 第17條 產製廠商受託代製應稅貨物,依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產品登記時,應將委託代製合約書一併送請主管稽徵機關審查。如委託與代製廠商不在同一稽徵機關轄境者,受託廠商之主管稽徵機關於核准產品登記時,並應檢同委託代製合約書及產品登記申…
  30. 行政貨物稅稽徵規則 第18條 …使用包裝者,除外銷貨物外,其包裝上均應以中文載明貨物之名稱及產製廠商之名稱、地址,國內產製飲料品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一日起另應載明產品編號。應稅貨物如係委託代製,其包裝上已載明產品編號者,得擇一載明受託代製廠商或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