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區」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213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3 / 8 頁
  1. 行政下水道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設施完成後,下水道機構應將左列資料登錄建檔保管:一、下水道排水區域圖。二、管線系統分布平面圖。三、管線縱橫斷面圖(包括管材、管徑、埋設位置、高度、坡度、長度流量等)。四、處理設施及抽水設施平面圖、水位關係圖、構造圖等。五…
  2. 行政自來水事業專營權管理規則 第4條 …營權應由申請人填具申請書連同工程計劃、經營計劃及有關文件向供水區域所在地臺灣省、福建省各縣(市)政府為之。經初審後分別轉報經濟部、內政部核辦;供水區域在直轄市內者,向直轄市政府申請之。供水區域涉及臺灣省二個以上縣(市)政…
  3. 行政自來水事業專營權管理規則 第7條 …經營計劃應載明之事項就左列範圍訂定之:一、事業之緣起。二、供水區域及附圖。三、計劃經費及財源。四、事業機構之形態與組織。五、售水方式及售水量之估計。六、水價及量水器使用費之擬訂。七、民營自來水事業組織依公司法應訂立之章程…
  4. 行政自來水事業專營權管理規則 第8條 …關規定者。三、經營計劃切實合理,且符合公益上之要求者。四、供水區域與其他自來水事業供水區域無重複者。
  5. 行政專用下水道建設費徵收辦法 第6條 …專用下水道工程計畫,應包括左列各項:一、開發區域地形圖(含集水區)及規劃總圖。二、專用下水道排水區域範圍總面積。三、專用下水道系統計畫書及工程詳圖。四、公共設施用地面積。五、最大建築基地總面積。六、依法容許最大興建之建築…
  6.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避免位於特定水土保持區、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或重要水庫集水區範圍內。九、避免低窪地、陡坡、易崩塌地或其他環境敏感地。十、其他影響新市鎮開發之因素。
  7.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34條 …計畫總面積扣除非都市發展用地(包括農業區、保護區、河川區、行水區、風景區等非屬開發建築用地,以都市計畫書為準)及公共設施用地之面積。
  8.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33條 …用地,指都市計畫總面積扣除農業區、保護區、風景區、遊樂區及行水區等非都市發展用地之面積。原計畫商業區實際上已較適宜作其他使用分區,且變更用途後對於鄰近土地使用分區無妨礙者,得變更為其他使用分區。
  9.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52條 …探測器使用定溫式一種或二種,並依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設置,每一放水區域至少一個。(三)感知撒水頭設在裝置面距樓地板面高度五公尺以下,且能有效探測火災處。二、手動啟動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每一放水區域設置一個手動啟動開關…
  10.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53條 開放式自動撒水設備之一齊開放閥應依下列規定設置:一、每一放水區域設置一個。二、一齊開放閥二次側配管裝設試驗用裝置,在該放水區域不放水情形下,能測試一齊開放閥之動作。三、一齊開放閥所承受之壓力,在其最高使用壓力以下。
  11.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54條 開放式自動撒水設備之放水區域,依下列規定:一、每一舞臺之放水區域在四個以下。二、放水區域在二個以上時,每一放水區域樓地板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上,且鄰接之放水區域相互重疊,使有效滅火。
  12.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57條 …所及第二目集會堂之舞臺,在十層以下建築物之樓層時,應在最大放水區域全部撒水頭,繼續放水二十分鐘之水量以上。(二)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使用場所及第二目集會堂之舞臺,在十一層以上建築物之樓層,應在最大樓層全部撒水頭,繼續放…
  13.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11條 …撒水頭之水平距離在一點七公尺以下。三、開放式撒水設備,每一放水區域樓地板面積在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上。但防護對象樓地板面積未滿一百五十平方公尺時,以實際樓地板面積計算。四、水源容量,依下列規定設置:(一)使用密閉式撒水頭時…
  14.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16條 …壓送水裝置設置符合下列規定之手動啟動裝置及遠隔啟動裝置。但送水區域距加壓送水裝置在三百公尺以內者,得免設遠隔啟動裝置:(一)手動啟動裝置之操作部設於加壓送水裝置設置之場所。(二)遠隔啟動裝置由下列方式之一啟動加壓送水裝置…
  15. 行政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第2條 …依都市計畫書該行政區土地總面積扣除農業區、保護區、河川區、行水區、風景區等非屬開發建築之用地。
  16. 行政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13條 …內,以專用為限。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有緊鄰坡度陡峭山坡、馬路、蓄水區等情形者,應加裝護欄、圍牆或其他可阻隔之設置。
  17. 行政高爾夫球場管理規則 第5條 …平衡、水土保持、河川管理或水利設施功能者。四、位於重要水庫集水區或自來水水源之水質、水量保護區域者。五、申請位置座落於野生動植物重要棲息環境、國有林自然保護區;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森林區、各種使用區之國有林事業區林地、…
  18.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組織條例 第2條 …六、水權登記、管理及監督事項。七、水庫安全、經營管理、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及水源涵養保護事項。八、自來水事業及其他水利團體之指導、監督事項。九、水文測驗調查、水利資訊系統建立、科技發展、技術合作、試驗研究及資料處理服務事項…
  19.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組織條例 第13條 …試驗所;其組織另以法律定之。本署為辦理臺北水源特定區之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及管理工作,得設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其組織另以法律定之。本署為統籌經營管理重要流域內之水資源涵養、開發利用、水害防治及保育工作,得設流域管理機關…
  20.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組織條例 第2條 …)管理新店溪青潭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掌理下列事項:一、集水區管理之土地使用管制、工礦與土石採取管理、林業經營、林地管理、觀光遊憩管理、教育宣導及違規行為之查報取締事項。二、集水區治理計畫之擬訂、治理工程之規劃、測量、…
  21.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辦事細則 第6條 …配規劃及研究工作。六、各標的用水基本資料統計工作。七、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規劃及研究工作。八、旱災防救方案之規劃及研究工作。九、水源水質檢驗分析研究工作。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2.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辦事細則 第8條 …檢測技術之研究事項。五、大地工程技術之研究及改進事項。六、集水區治理工程之調查及規劃設計事項。七、水庫及堰壩淤積物調查及試驗事項。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3.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各區水資源局組織通則 第2條 …管理運用及水利設施檢查、維護事項。三、水庫安全、經營管理與集水區保育及治理事項。四、水文觀測及資訊系統研究發展運用事項。五、水資源工程之興辦、設計、用地取得、工務行政、監工及災害防救事項。六、其他有關水利行政事項。
  24. 行政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新900314訂定) 第2條 …司各區管理處(以下簡稱各區管理處),掌理下列事項:一、水庫集水區與水源保護區保育工作之規劃及執行事項。二、統合運用水源及有效調配水量,平衡區間水量水壓供給之業務事項。三、供水區域內新擴建及改善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相關業務事…
  25.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9條 …課職掌如下:一、水庫水質污染管制計畫訂定研提事項。二、水庫集水區水質水源保育計畫訂定研提事項。三、水庫集水區經營管理與治理計畫之規劃審查及處理事項。四、集水區水土保持之宣導成果統計及一般案件處理事項。五、本課主管業務有關…
  26.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11條 …調查及排除事項。九、觀光業務之推動與執行事項。十、其他關於集水區經營與維護事項。
  27.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 第8條 …、水庫蓄水範圍之保育治理、水源涵養、環境生態維護及涉及水庫集水區相關協調事項。二、節約用水措施與省水事業之輔導及推動。三、自來水法、溫泉法及其相關法規之研擬。四、自來水事業與溫泉事業政策、組織、制度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推動及…
  28.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第4條 …因改裝或修理給水內外設備,得暫行局部或全部停水。停水時間及停水區域,由臺中區工業用水管理單位提前通知。但遇災害及緊急措施時不在此限。前項因災害及緊急措施停水而致用戶蒙受之損失,本處不負責任。
  29. 行政河川管理辦法 第6條 …道治理計畫線或用地範圍線者,為本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域並經劃定公告之土地。(二)已訂定河川治理計畫或劃定公告水道治理計畫線或用地範圍線,而尚未據以完成河防建造者,為本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域並經劃定…
  30. 行政救火栓設置標準 第2條 自來水事業於其供水區域內之自來水管之供水量達到消防用水所需時,應設置救火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