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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21 頁-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4條 經營者應填具申請書及檢附下列文件,向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之繁殖、養殖場(以下簡稱繁養殖場)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一、距有效期限尚有一年以上期間之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或田間試驗機構合格證明文件。二、基因轉殖水…
-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5條 …、參加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舉辦有關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之研習或訓練達八小時以上,有證明文件。繁養殖場專業管理人員有離職或無法執行職務之情形,經營者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三日內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
-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6條 …一、以鐵絲網或圍牆與外界隔離阻絕。二、排水口應設置防止水產動植物逃逸之設施。
-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12條 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釋出時,應記錄釋出時間、種類、數量、對象、運送方式及交付地點等資料。前項紀錄應保存五年備查。
-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13條 繁養殖場發生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逃逸、遭竊、物種雜交、大量感染疾病或天然災害等意外事件時,經營者應依許可經營計畫書所定緊急應變措施處理並立即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前項通報後,應於三日內將…
-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14條 繁養殖場停止經營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之繁殖、養殖項目時,應依許可經營計畫書所定安置或處理計畫辦理,並於停止經營後三日內,檢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廢止其許可:一、原許可文件。二、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但…
-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15條 輸入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通過後,發給許可文件。但經依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許可於國外展示後,復運輸入者,免附第二款至第五款之文件:一、…
-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16條 輸出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通過後,發給許可文件。但同時依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申請於國外展示者,免附第一款至第六款之文件:一、申請人國民…
-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17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輸入或輸出申請案件時,得遴聘(派)專家學者及有關機關代表共同審議,並應自受理日起二個月內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二個月,並以延長一次為限。前項審議期間,不包括下列期間:一、經中央主管機關認有…
-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18條 …要時,得派員至繁養殖場等相關場所進行稽查,並對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或其他可能受影響之動植物進行無償取樣,其負責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19條 …僱專業管理人員。三、因可歸責於經營者之事由,致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逃逸。四、未依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將安置處理情形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五、未依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通報或通報內容不實。六、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依前條…
-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20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未經許可輸入或輸出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者,依本法第六十五條第八款規定處罰,並得命其將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銷毀,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21條 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有影響生態環境之虞者,主管機關得命經營者或輸出、輸入者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有急迫危險時,主管機關得命其將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及已受影響之其他動植物銷毀,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 行政基因改造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許可查驗辦法 第2條 …一條之一第二項申請飼料用途許可證明文件者,應檢附基因改造動、植物、微生物等生物,經依法完成田間試驗審查或審議通過及核准種植、養殖之證明文件。六、國外研發業者委託他人提出申請者,應檢附其委託文件。
- 行政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檢驗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第9條 …性評估及發給許可證明文件:每件二十五萬元。二、基因改造動物或植物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之檢驗:每件四十萬元。三、基因改造微生物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之檢驗:每件二十二萬元。四、展延、變更、換發、補發證明文件:每件六千元。基因改造飼料…
- 行政飼料油脂工廠設廠標準 第2條 …指經中央主管機關依飼料管理法第三條第二項公告為飼料詳細品目之植物油脂及動物油脂。
- 行政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 第3條 …:坡度超過百分之五十五。二、土壤有效深度:指從土地表面至有礙植物根系伸展之土層深度,以公分表示之,其分級如下:(一)甚深層:超過九十公分。(二)深層:超過五十公分至九十公分以下。(三)淺層:超過二十公分至五十公分以下。(…
- 行政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特色美食及其製作技術。五、具保育自然價值之自然區域、地形、植物及礦物等地方自然地景。六、其他有關農村歷史記憶、文化藝術資源、自然地景及增進地方認同之事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調查後,對具有保存價值者,其保…
- 行政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植物防疫檢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四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 第3條 隔離檢疫物應於植物檢疫機關、指定隔離圃場或由輸入人提供並經植物檢疫機關審查核准之隔離圃場內,實施隔離檢疫。
- 行政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 第4條 輸入人輸入隔離檢疫物前,應填具申請書,向植物檢疫機關申請核准。前項申請書內容,應包括隔離檢疫物學名(包括屬名及種名)或栽培種名、部位、輸出國家或地區及輸入數量。輸入人提供隔離圃場實施隔離檢疫者,應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一…
- 行政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 第5條 …田區周圍設置圍籬,與外界區隔。(二)周圍五十公尺內未栽植同科植物。(三)出入口上鎖,並有專職負責人員,且管制車輛出入。二、溫室或網室:(一)以不透水材質覆蓋屋頂。(二)四周、對外通氣孔、窗戶及其他所有網洞均以孔隙直徑零點…
- 行政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 第6條 輸入人提供隔離圃場實施隔離檢疫之申請案,植物檢疫機關應派員至隔離圃場實地查核;經實地查核不符合前條第一項規定者,植物檢疫機關應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不予核准。前項改善期間,以二個月為限。
- 行政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 第7條 隔離檢疫物之輸入申請,經植物檢疫機關審查核准者,發給輸入同意文件。輸入同意文件有效期間,以核發日起算,最長以二個月為限。但申請分批輸入者,其有效期間以四個月為限。第一項核准後,第四條第三項各款內容擬變更時,輸入人應填具申…
- 行政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 第8條 輸入人或其代理人輸入隔離檢疫物時,應檢附輸入同意文件,向植物檢疫機關申報檢疫。隔離檢疫物於國內運送時,應由植物檢疫機關派員押送或經加封後交由輸入人或其代理人運送;運抵隔離圃場後,非經所在地植物檢疫機關核對無誤,不得開啟、…
- 行政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 第9條 …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隔離檢疫物之全部、部分及其衍生物,未經植物檢疫機關同意,不得擅自移出隔離圃場。二、人員進出隔離圃場與相關肥料、藥劑、栽培介質及資材進出及使用時,應留有紀錄備查。三、使用過之栽培介質、資材、產生之廢液…
- 行政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 第10條 隔離檢疫物隔離檢疫期間,植物檢疫機關應依下列規定,派員檢查植物生長情形及病蟲害發生狀況:一、草本類植物:每個月至少檢查一次。二、木本類植物:每三個月至少檢查一次。
- 行政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 第11條 隔離檢疫物於隔離檢疫期間,經植物檢疫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評定檢疫不合格,並予銷燬:一、感染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公告禁止輸入之有害生物。二、感染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依檢疫條件管理之有害生物,且無…
- 行政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 第12條 …生物而無法立即鑑定,或輸入之生植株或具繁殖力之營養體無法鑑定植物種類者,準用本辦法規定辦理隔離檢疫。前項檢疫物之隔離檢疫,應於植物檢疫機關或其指定之隔離圃場內實施。第一項檢疫物,於隔離檢疫期間經植物檢疫機關確認有害生物種…
- 行政具繁殖力之檢疫物輸入風險評估作業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植物防疫檢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