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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8 頁-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46條 …千五百元。期貨經理事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後,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改制為期貨信託事業並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許可證照者,應繳納證照費新臺幣一千五百元。因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地址變更而申請換發許可證照,免繳證照費。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36條 …地區子銀行之臺灣地區母公司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將大陸地區分行改制為子銀行。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37條 臺灣地區銀行赴大陸地區設立子銀行或將大陸地區分行改制為子銀行,應檢附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申請書。二、可行性分析。三、營業計畫書。四、董事會議事錄。五、最近三年度財務報告。六、扣除大陸地區子銀行本次投資金額後…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38條 …機關許可後,始得向大陸地區提出申請設立子銀行或將大陸地區分行改制為子銀行。變更預定子銀行副總經理以上經理人員時,應檢附變更後該等人員符合前條第二項規定之證明文件,報主管機關許可;變更子銀行預定所在地、資本額或投資金額,應…
- 行政客家基本法 第8條 …(鎮、市)成立客家文化區域合作組織。直轄市之區由鄉(鎮、市)改制,且屬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者,政府應考量轄內客家族群意願,保障客家族群語言文化之自主發展。
- 行政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第四款所稱曾任主計職務及年資,包括行政法人由政府機關(構)改制成立者,原機關(構)現有編制內依公務人員相關任用法律任用、派用主計人員於機關(構)改制之日隨同移轉行政法人繼續任用者,其繼續任用之主計職務及年資。
- 行政行政法人法 第21條 行政法人由政府機關或機構(以下簡稱原機關(構))改制成立者,原機關(構)現有編制內依公務人員相關任用法律任用、派用公務人員於機關(構)改制之日隨同移轉行政法人繼續任用者(以下簡稱繼續任用人員),仍具公務人員身分;其任用、…
- 行政行政法人法 第22條 …員不願隨同移轉行政法人者,由主管機關協助安置;或於機關(構)改制之日,依其適用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法令辦理退休、資遣,並一次加發七個月之俸給總額慰助金。但已達屆齡退休之人員,依其提前退休之月數發給之。前項人員於退休、資遣…
- 行政行政法人法 第23條 …),其聘僱契約尚未期滿且不願隨同移轉行政法人者,於機關(構)改制之日辦理離職,除依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規定辦理外,並依其最後在職時月支報酬為計算標準,一次加發七個月之月支報酬。但契約將屆滿人員,依其提前離職…
- 行政行政法人法 第24條 …,不願隨同移轉行政法人者,由主管機關協助安置;或於機關(構)改制之日依其適用之退職、資遣法令辦理退職、資遣,並一次加發七個月之月支薪津。但已達屆齡退職之人員,依其提前退職之月數發給之。前項人員於退職、資遣生效日起七個月內…
- 行政行政法人法 第25條 …,不願隨同移轉行政法人者,由主管機關協助安置;或於機關(構)改制之日依其適用之退休、資遣法令辦理退休、資遣,並一次加發七個月之餉給總額慰助金。但已達屆齡退休之人員,依其提前退休之月數發給之。前項人員於退休、資遣生效日起七…
- 行政行政法人法 第26條 原機關(構)改制所需加發慰助金及保險年資損失補償等相關費用,得由原機關(構)、原基金或其上級機關在原預算範圍內調整支應,不受預算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規定之限制。
- 行政行政法人法 第27條 曾配合機關(構)、學校業務調整而精簡、整併、改隸、改制或裁撤,依據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退休、資遣或離職,支領加發給與者,不適用本法有關加發慰助金、月支報酬或月支薪津之規定。
- 行政行政法人法 第28條 休職、停職(含免職未確定)及留職停薪人員因原機關(構)改制行政法人而隨同移轉者,由原機關(構)列冊交由行政法人繼續執行。留職停薪人員提前申請復職者,應准其復職。前項人員於依法復職或回職復薪,不願配合移轉者,得準用第二十二…
- 行政行政法人法 第34條 原機關(構)改制為行政法人業務上有必要使用之公有財產,得採捐贈、出租或無償提供使用等方式為之;採捐贈者,不適用預算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及第六十條相關規定。行政法人設立後,因業務需要得價購公有不動…
- 行政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第4條 …精簡員額數,於總預算案中向立法院提出報告。本法施行後,因組織改制或地方政府業務移撥中央,中央機關所增加原非適用本法之員額,不受本法規定員額高限限制。因應國家政治經濟環境變遷,或處理突發、特殊或新興之重大事務,行政院於徵詢…
- 行政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第7條 …政府,現職人員應隨同業務移撥或依相關規定辦理退休、資遣。機關改制為法人型態或民營化時,現職人員應隨同業務移轉,原機關公務人員不願隨同移轉者,由主管機關協助安置或於機關改制之日,依相關規定辦理退休、資遣。前二項應隨同業務移…
- 行政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精簡人員優惠退離辦法 第3條 …。前項人員曾配合機關(構)、學校業務調整而精簡、整併、改隸、改制或裁撤,依據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退休、資遣或離職,支領加發給與者,不得適用本辦法加發俸(薪、餉)給總額慰助金及月支報酬(薪津)之規定。
- 行政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1條 …,於直轄市、縣(市)各設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得於內政部發布改制計畫後,設立直轄市選舉委員會,並配合調整或裁撤原有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其原有業務由新設立…
- 考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17條 …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職員及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職員。三、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四、各級行政機關具軍職身分之人員及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
- 考試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 第3條 …,計至八十四年六月三十日為限。合於前項規定之公教人員,因機關改制曾領取退休金差額之年資,不得核給補償金。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37-1條 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改制後第一屆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及里長之選舉,應依核定後改制計畫所定之行政區域為選舉區,於改制日十日前完成選舉投票。原住民區以改制前之區或鄉為其行政區域,其第一屆區民…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21-1條 …起,於每十年重新檢討立法委員選舉區變更之期間內,遇有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或村(里)之編組及調整時,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調整立法委員選舉區名稱及其所轄行政區域範圍。
- 行政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5條 …民選出之直轄市議員一人;超過一萬人者,每增加一萬人增一人。但改制前有山地鄉者,其依人口數所計算之山地原住民議員名額低於山地鄉改制之區數者,其應選名額,以每一山地鄉改制之區選出一人計算。直轄市各選舉區選出之直轄市議員名額在…
- 行政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8條 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代表總額,以改制前各該山地鄉民代表會代表名額為準;如因人口變動有增加必要者,準用前條第一項各款規定辦理。山地原住民區平地原住民選出之代表名額,按平地原住民人口與總人口比例選出;平地原住民人口達一千五百…
- 行政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9條 …選人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第一屆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當選人應於改制日,依宣誓條例規定宣誓就職。不依規定宣誓者,視同未就職。前項宣誓就職典禮,在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所在地舉行,…
- 行政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第12條 …內部單位名稱為處者,得維持原名稱;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合併改制前之高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內部單位名稱為處,於合併改制後仍設相同單位者,亦同。第二項機關為執行業務需要所設派出單位之名稱,不受該項規定之限制。直轄市政府所屬…
- 行政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第24-1條 山地原住民區公所以改制前各該山地鄉公所之編制員額總數上限為其員額總數。各該山地原住民區如涉及業務移撥至直轄市者,應由前項員額總數中扣除之。
-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4條 …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於第三十四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及其他法律關於直轄市之規定,準用之。人口聚居達五十萬人以上未滿一百二十五…
-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6條 …該市政府提請市議會通過後辦理。鄉(鎮)符合第四條第四項規定,改制為縣轄市者,準用前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