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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4 頁-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88條 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之計算及記錄機組應依左列規定:一、操作當時之資料,應以可見之方法顯示。二、記錄設施包括數字打印機或類似之紀錄,或兩者之合併裝置。該紀錄應能辨明時間及日期,並至少能保存三年。所有人工輸入之資料,在紀錄上…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89條 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故障時,應可採取左列人工操作之方法及可以使用之資料:一、油含量計:以目力觀測。二、流量計:泵之特性等。三、船速指示設施:主機之每分鐘迴轉數等。四、計算設施:人工計算及人工紀錄。五、排洩控制設施:人工操…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0條 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應能自動停止流出物向舷外排洩,並在左列情況下開始發出可聞及可見之警報:一、油輪用者,油之瞬間排洩率達到每浬六○公升時。二、油輪用者,排洩總量達到規定之許可限度時。三、非油輪用者,流出物之含油量超過規定…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1條 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在船上之裝置應依左列規定:一、該系統之警報指示器,應儘可能裝置於貨油控制室及其他需要立即注意與採取行動之地點。二、除准許之人工操作系統外,該系統之設計應無打開排洩至舷外之閥,但該偵測系統在正常操作狀況…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6條 …檢查如採用沖水程序時,應以一個類似但未經沖水之艙,實施收艙及排洩裝置效力之查證試驗。本項試驗應在該艙內經原油清洗及收艙後實施之,該艙與所有有關之艙均應依照前款規定作艙內檢查後,量計浮於所有離港壓艙水面之總油量,其體積與所…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8條 …收艙設施。由貨泵及管路所洩出之殘油應排入貨艙及岸上設施。為能排洩於岸上設施、船上應備有特別小口徑之管路,連接於船舶歧管閥之舷外部。該管路之斷面積不應超過貨油卸載主管百分之十。但油輪已裝有小口徑管路其斷面積未超過貨油卸載主…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06條 …輸出量,每分鐘迴轉數不低於一千轉之離心泵,以模擬該分離器混合排洩之最壞狀況。三、泵之出口與設備進口間之管路,其管徑宜與設備進口之管徑相同。自泵之出口至設備進口間之管徑不相同者,應在泵端裝接大小接頭,其餘同一直徑之管路長度…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8條 …,未裝置有在船上留存油或含油混合物之艙櫃者,應儘可能裝置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油水分離設備或其他防止海水油污之設備。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9條 …者,準用第二百十條總噸位在一○、○○○以上船舶之規定裝置油水排洩設備。前項船舶在本編發布施行前已裝置有油水分離設備者應經檢驗,其能符合第二章第一節有關分離設備之規定者,得准繼續使用。未能符合規定者,應依左列任一方式辦理:…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10條 總噸位在一○、○○○以上之船舶,應依左列任一規定裝置油水排洩設備:一、符合第二章第一節規定之分離設備或濾油設備,及第二章第二節規定之非油輪用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二、符合第二章第一節規定之分離設備及濾油設備。前項船舶在本…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12條 非油輪及油輪機艙部排洩含油混合物之管路,應裝置符合海水污染管理規則第三十七條規定之排油用標準排洩接頭。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13條 …將含油之水排入污油艙內。二、符合第二章第二節規定之油輪用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包括油含量計。三、符合第二章第三節規定之油水分界面偵測器,分別裝置於各污油艙及其他施行油水分離之艙區與準備將流出物直接排洩入海之艙區。油輪僅航…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15條 油輪露天甲板之兩舷應裝置排洩用之歧管,以與陸上收受設備連接,供排洩不潔壓艙水或為油所污染之水。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16條 …。通向水線以下者,應符合下列之規定:一、在港口或離岸終端站所排洩者為隔離壓艙水或清潔壓艙水。二、船舶未經改裝不能在水線以上排洩隔離壓艙水。但在排洩前實施檢查證明艙櫃內之水未為油污染者。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17條 除油輪排洩管制站與觀察站之間裝有電話或無線電通訊系統外,油輪應在上甲板上或較上甲板為高之位置裝置能停止流出物排洩入海之設備,在該裝置位置應能明顯見及前兩條規定之歧管及管路,油輪依有關國際公約之規定裝置之。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18條 …應具有洩除之方法。管路與泵之洩除應能洩至岸上或貨艙或污油艙。排洩至岸上應具有直徑特別小之管路及連接船舶舷外歧管之閥。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23條 …指示聚水量之指示器。三、符合海水污染管理規則第三十七條規定之排洩污水用標準排洩接頭。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24條 …溶化粉碎器者,得依海水污染管理規則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將食物廢料排洩入海。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38條 外殼板上裝設之輸入口及排洩口,應符合下列之規定:一、外殼板上所有之輸入口及排洩口均應裝設有效並易於接近之裝置,以防因意外事故致水浸入船內。二、裝設於外殼板輸入口閥或排洩口閥通向舷外部分之管路上,或當火警發生時因該管之毀壞…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53條 …間無水密艙壁者,應自機艙空間內之任一循環泵裝設通達船外之直接排洩口。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67條 …均能有效排除甲板上之積水。客船之設計未能使前部甲板之積水向後排洩時,排水口應平均分配於舷牆上。
-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20條 …未依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同意,逕行入出港。八、排洩未經處理之壓艙水。九、進出港期間使用燃油之船舶,其燃油硫含量不符本法規定或未採行同等減排效應之作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預定航程內之港口無法…
- 行政商港法 第37條 商港區域內,不得為下列污染港區行為:一、船舶排洩有毒液體、有毒物質、有害物質、污油水或其他污染物之行為。二、船舶之建造、修理、拆解、清艙或打撈,致污染之行為。三、裝卸、搬運、修理或其他作業,致污染海水或棄置廢棄物之行為。…
- 行政商港法 第38條 …商港區域內,船舶之廢油水、廢棄物或其他污染物質,應留存船上或排洩於岸上收受設施。前項污染物質於岸上收受,應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處理。
- 行政商港法 第61條 船舶所有人或船長違反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排洩有毒液體、有毒物質、有害物質者,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行政商港法 第63條 …次處罰;情節重大者,應令其停工:一、違反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排洩污油水或其他污染物;或違反同條第二款規定。二、違反第三十八條規定。三、違反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93條 …設置圍壁以確保開關之安全,並有適當設備,使自開關等洩漏之液氨排洩於海中。五、管路之裝設應經航政機關或主管機關委託之驗船機構(以下簡稱驗船機構)認可,所有開關接頭等之數量應儘可能為最少。其裝置應使不致洩漏,載運液氯者應以常…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0條 …分規則具備舟必水抽排設備外,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得要求增設泵及排洩設施。五、易燃揮發氣體引燃之防範(一)電力裝備及線路,其型式應為適於在爆炸性汽油與空氣混合處使用者。可能構成易燃揮發氣體引燃之火源及裝備不應准予使用。(二)…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08條 …與傾側之情況下,應能將管路中之液貨自動洩至液貨艙。不具有自動排洩管路時,應具有永久佈置以將通氣管內之液貨洩至液貨艙。五、通氣系統應具有防止火焰通入液貨艙之設施,該設施之設計、試驗與裝置位置,應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六…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09條 …出口處可燃氣體之濃度已減至低可燃限百分之三○得在液貨艙甲板上排洩外,應經由前條第九款規定之通風出口排洩。或以每秒二○公尺以上之速度經由液貨艙甲板高度為二公尺以上之出口垂直排出,該出口並應具防止火焰通過之適當防護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