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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47-1條 …關、行政法人或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申請經營具公共性或公益性之廣播事業,應有法律依據;其籌設規劃並應經行政院核定或同意,始得為之。前項申請人之申請案件,依本章規定,不適用第二章至第四章規定。
  2. 行政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47-2條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申請經營廣播事業者,其創立基金或最低捐助財產總額,依其所由成立之法律規定。
  3. 行政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47-6條 社區性廣播事業之籌設許可有效期間二年,區域性廣播事業之籌設許可有效期間三年。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全區性廣播事業者,籌設許可有效期間六年,全部設立時程不得逾九年,並得分期設立。全區性廣播事業、區域性廣播事業未能於前二項所定期…
  4. 行政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47-7條 取得廣播事業籌設許可者,應依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電臺架設許可。於完成架設後,申請電臺執照。取得電臺執照者,得對電臺內外系統連線整合、音質、影像及製作、發射、傳輸、接收等系統運作情況作試播。必…
  5. 行政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47-8條 取得區域性廣播事業與社區性廣播事業籌設許可者,應於取得電臺執照後六個月內,申請核發廣播執照。取得全區性廣播事業籌設許可,其屬不分期設立者,應於取得所有電臺執照後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廣播執照。取得全區性廣播事業籌設…
  6. 行政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47-9條 …播執照有關之文件。申請人為已設立之財團法人,其設立目的與經營廣播事業無關者,應於申請廣播執照前,辦理財團法人設立目的及捐助章程之變更。
  7. 行政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48條 申請經營廣播事業者,應按申請許可、審查、審驗、核發、換發、補發證照等作業,依廣播電視業者設置電臺規費收費標準及廣播電視事業業務規費收費標準向主管機關繳納許可費、審查費、審驗費及證照費。依本辦法規定取得廣播執照者,依無線電…
  8. 行政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廣播事業:指經營廣播電臺之事業。二、冠名贊助:指於節目名稱冠以贊助者之產品、服務、事業、機關(構)、團體、個人之名稱、品牌。三、新聞節目:指以事實為基礎之新聞報導、評論或其他形式之節目。四、新聞…
  9. 行政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3條 廣播事業播送之節目應能明顯辨認,並與其所插播之廣告區隔。但廣播電視法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廣播事業播送之節目,應於每段節目開始時播報節目名稱。廣播事業播送之節目插播廣告時,主持人以播報進廣告、工商服務,或以特定固…
  10. 行政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4條 廣播事業播送節目內容之呈現,以下列方式之一,明顯促銷、宣傳商品或服務,或鼓勵消費,或利用聽眾輕信或比較心理影響消費者,為節目未能明顯辨認,並與其所插播之廣告未區隔:一、節目名稱之呈現與特定廠商品牌、商品或商業服務相同者。…
  11. 行政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8條 廣播事業播送之節目,除下列節目類型外,得為置入性行銷:一、新聞節目。二、兒童節目。
  12. 行政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9條 廣播事業不得於節目中以下列商品、商標或服務為置入性行銷。但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一、菸品。二、酒類。三、跨國境婚姻媒合。四、須由醫師處方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藥物。五、法令禁止販賣或交易之商品或服務。六、其他法令…
  13. 行政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10條 廣播事業於節目為置入性行銷時,其節目內容之製播,應依節目內容所需,融入節目情節,自然呈現,不得有下列之行為:一、刻意影響節目內容編輯。二、直接鼓勵購買商品或服務。三、誇大商品或服務及其效果。
  14. 行政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11條 廣播事業於節目為置入性行銷時,應於該節目播送前、後明顯揭露置入者之名稱或商標,其揭露不計入廣告時間。前項揭露置入者之訊息,不得含有廣告內容,且其時間不得超過四十五秒。廣播事業未於節目播送前、後揭露置入者訊息,而於節目中呈…
  15. 行政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13條 廣播事業播送之新聞節目不得接受贊助及冠名贊助。兒童節目不得接受冠名贊助。
  16. 行政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14條 廣播事業不得於節目中接受以下列商品或服務為營業之事業、機關(構)、團體或個人之贊助,但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一、菸品。二、跨國境婚姻媒合。三、法令禁止販賣或交易之商品或服務。四、其他法令禁止為廣告。廣播節目不得以下列商品或…
  17. 行政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15條 廣播事業接受贊助或冠名贊助,不得有下列之行為:一、介入節目內容編輯。二、影響聽眾權益。
  18. 行政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16條 廣播事業於節目接受贊助或冠名贊助,應於該節目播送前、後明顯揭露贊助事業、機關(構)、團體或個人之名稱或商標,其揭露不計入廣告時間。前項揭露贊助者之訊息,不得含有廣告內容,且其時間不得超過四十五秒。廣播事業未於節目播送前、…
  19. 行政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民營電視、廣播事業最低實收資本額或捐助財產總額,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電視事業:新臺幣三億元。二、廣播事業:全區性廣播新臺幣二億元;區域性廣播新臺幣三千萬元。申請設臺目的在服務特定群體、偏遠地區或促進地區性之發展,經提出合…
  20. 行政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法第十三條所稱廣播、電視事業之組織規定如下:一、廣播事業應分設節目、工程及管理部門外,並應視其性質增設新聞、教學、業務、專業廣播或其他有關部門。其員額自定之。二、電視事業應分設新聞、節目、工程及管理部門外,並應視其性質…
  21. 行政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第9條 …總數超過該事業之總股數百分之五十。四、新聞紙、無線電視或無線廣播事業之股東持股達各該事業總股數百分之十以上。
  22. 行政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立登記。二、國內無營業所或事務所。三、新聞紙、無線電視或無線廣播事業之股東持股或與其相關企業共同持股達各該事業總股數百分之五十以上。前項第三款所稱相關企業,係指經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東所擔任董事或監察人之企業或其投資所占…
  23. 行政廣播電視事業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4條 …、申請經營許可者:(一)電視事業:每案新臺幣十五萬元。(二)廣播事業:每案新臺幣十五萬元。但僅經營單一甲類調頻或調幅廣播電臺之廣播事業為新臺幣五萬元。二、申請屆期換發執照者:(一)電視事業:每案新臺幣十五萬元。(二)廣播…
  24. 行政廣播電視事業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5條 …每紙新臺幣一千萬元。但依法設立之公共電視,每紙新臺幣二千元。廣播事業廣播執照屆期,申請換發執照者,應繳納屆期換照許可費,每紙新臺幣二千元。廣播、電視事業申請核發廣播、電視執照,或因執照登載內容變更、遺失、毀損申請換發廣播…
  25. 行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廣播電視事業協助播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訊息所受影響補貼辦法 第3條 …染性肺炎防疫訊息(以下簡稱防疫訊息)之下列事業:一、民營無線廣播事業。二、民營無線電視事業。三、民營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
  26. 行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廣播電視事業協助播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訊息所受影響補貼辦法 第4條 …業協助播送防疫訊息之直接人力成本,補貼額度如下:一、民營無線廣播事業:每事業每月新臺幣三千元。二、民營無線電視事業:每頻道每月新臺幣二萬四千元。三、民營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每頻道每月新臺幣二萬四千元。
  27. 行政廣播電視法 第43條 …列情形之一者,電視事業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廣播事業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一、經警告後不予改正,或在一年以內再有前條情形者。二、播送節目或廣告,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或第三十二條準用…
  28. 行政廣播電視法 第44條 …情形之一者,電視事業除處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廣播事業除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外,並得予以三日以上、三個月以下之停播處分:一、一年內經處罰二次,再有前二條情形者。二、播送節目或廣告,違反第二…
  29.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46條 …無法改善。四、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廢止其電信事業之登記、無線廣播事業或無線電視事業之許可。五、未經核准擅自供他人使用無線電頻率。
  30.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45條 電信事業、無線廣播事業、無線電視事業,經主管機關撤銷、廢止其登記、營運許可或其營運許可屆期失效者,主管機關得同時撤銷、廢止其公眾電信網路之網路設置核准及審驗合格證明之全部或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