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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6條 用戶用電線路之導線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除匯流排及另有規定外,用於承載電流導體之材質應為銅質。導體材質採非銅質者,其尺寸應配合安培容量調整。二、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低壓配線應具有適用於六百伏特之絕緣等級。三、絕緣軟銅線適用…
  2.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7條 整套型設備之部分組件包括電動機、電動機控制器或類似設備之導線,或本規則指定供其他場所使用之導線,不適用本節規定。
  3.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8條 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低壓線路應用絕緣導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用裸銅線:一、電氣爐所用之導線。二、乾燥室所用之導線。三、電動起重機所用之滑接導線或類似性質。
  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9條 低壓配線之導線最小線徑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照明燈具、插座及電熱工程選擇分路之導線線徑,應以該導線安培容量足以承載負載電流,且不超過電壓降限制為準;其最小線徑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單線直徑不得小於二‧○毫米,絞線截面積不得小…
  5.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0條 除符合第二項規定或本規則另有規定外,導線不得裝設於下列場所:一、濕氣場所或潮濕場所。二、暴露於對導線有劣化影響之氣體、煙塵、蒸汽、液體等場所。三、暴露於超過導線所能承受溫度之場所。導線符合下列情形者,依其規定辦理:一、電…
  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1條 導線之絕緣與遮蔽及接地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由合格人員維修及管理監督之工業廠區,得裝設無金屬遮蔽、最大相間電壓為五千伏特之金屬被覆電纜。若其絕緣體為橡膠者,應能耐臭氧。二、除前款規定外,導線運轉電壓超過二千伏特者,應有遮蔽…
  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2條 導線以並聯方式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並聯之導線每條線徑應為五十平方毫米以上,且所有並聯之導線長度、導體材質、截面積及絕緣材質等皆需相同,並採用相同之裝設方法。二、並聯導線裝設於同一金屬管槽或電纜架時該管槽或電纜架接地之…
  8.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3條 …頭等電氣連接裝置若採用不同金屬材質者,應確認適用於與其連接之導線材質,並依製造廠家說明書指示裝設。二、銅及鋁之異質導體不得在同一端子或連接接頭互相混接。但該連接裝置採用經檢驗通過之專用銅鋁合金接頭及配件者,不在此限。三、…
  9.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4條 導線之連接及處理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導線應儘量避免連接。二、連接導體時,應將導體表面處理乾淨後始可連接,且連接處之溫升應低於導體容許之最高溫度。三、導線之連接:(一)接續連接:導線互為連接時,應以銅套管壓接(如圖二四~一…
  10.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5條 低壓導線之安培容量依下列規定決定:一、導線絕緣物最高容許溫度應符合表二五~一規定。二、金屬導線管配線之導線安培容量應符合表二五~二至表二五~四規定。三、PVC管配線之導線安培容量應符合表二五~五規定。四、導線安培容量於前…
  11.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6條 標稱電壓六百伏特以下之電路,被接地導線絕緣等級應等同電路中任一非接地導線之絕緣等級。被接地導線之電氣連續性不得依靠金屬封閉箱體、管槽、電纜架或電纜之鎧裝。
  12.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7條 被接地導線依下列規定加以識別,其識別應以明顯之白色或淺灰色標示之:一、用戶用電線路自接戶點至用戶總開關之電源側屬於進屋線部分,其中被接地導線應整條加以識別。二、多線式幹線電路或分路之中性線應加以識別。三、單相二線之幹線或…
  13.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8條 內線系統之被接地導線不得與未施接地之電業電源系統連接。電業電源系統供電方式已提供被接地導線者,應與其相對應之被接地導線連接。用戶其他電源系統之被接地導線不得與電業之被接地導線連接。
  1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0條 分路由自耦變壓器供電時,其內線系統之被接地導線應與自耦變壓器電源系統之被接地導線直接連接。
  15.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1條 接地型插座之接地極應連接至設備接地導線,中性極應連接至被接地導線。被接地之導線應與燈頭之螺紋殼連接。
  1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2條 白色或淺灰色之導線不得作為非接地導線使用。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白色或淺灰色之導線於每一可視及且可接近之出線口處,以有效方法使其永久變成非白色或淺灰色之導線者,得作為非接地導線使用。二、移動式用電器具引接之…
  1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3條 一相繞組中點接地之四線式△或V接線系統,其對地電壓較高之導線或匯流排,應以橘色或其他有效耐久方法加以識別。
  18.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9條 分路導線安培容量不得小於所供電之最大負載,並符合下列規定:一、分路供電給連續負載,或包含連續及非連續之綜合負載,其導線最小線徑所容許之安培容量不得小於連續負載一‧二五倍加上非連續負載之總和。二、分路供電給二個以上附插頭可…
  19.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40條 …過電流保護裝置所容許之最大安培額定決定。採用具較高安培容量之導線者,其分路額定仍應由過電流保護裝置之安培額定決定。二、供移動性負載用之插座分路,其導線安培容量不得小於分路額定。三、分路額定五十安培以下採用金屬導線管配線時…
  20.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1條 多線式分路之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多線式分路之所有導線應源自同一配電箱。二、每一多線式分路於分路起點應提供能同時開啟該分路所有非接地導線之隔離設備。三、多線式分路僅能供電給相線對中性線之負載。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不在…
  21.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3條 分路之非接地導線識別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用戶配線系統中,具有一個以上標稱電壓系統供電之分路者,每一非接地導線應於分路配電箱標示其相、線及標稱電壓。二、識別得採用不同色碼、標示帶、標籤或具同等效果之方法。三、引接自每一分路…
  22.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9條 …可撓軟線連接之電弧電銲機專用插座,其額定不小於電弧電銲機分路導線最小安培容量。(二)一般分路之插座供電給附插頭可撓軟線連接之最大負載,不得大於插座額定百分之八十。(三)除下列規定之一者外,五十安培以下一般分路之插座額定應…
  23.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0條 幹線額定及其被接地導線線徑決定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幹線之導線安培容量不得小於依本節計算所得之負載。二、幹線應裝設過電流保護裝置;其保護裝置之額定及導線安培容量不得小於連續負載一‧二五倍加上非連續負載之總和。三、幹線之被接…
  2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9條 中性線最大負載應為中性線與任一非接地導線間之最大裝接負載。供電給住宅場所用電爐、嵌入式蒸烤箱及烹飪用電器具之幹線,其中性線最大不平衡負載計算,以其非接地導線裝接之負載適用表五六規定之幹線需量因數後,得再乘以百分之七十。交…
  25.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0條 …十伏特及二百二十伏特單相三線供電之單一住宅,其進屋線或幹線之導線安培容量達一百安培以上者,進屋線或幹線之負載計算得適用表六○規定之需量因數,且中性線負載計算得適用前條規定。表六○規定之其他負載計算應包括下列規定:一、每一…
  2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3條 除進屋線外,其他導線不得裝設於同一進屋之管槽或電纜內。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一、接地或搭接之導線。二、具有過電流保護之負載管理控制導線。
  2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5條 …屋線為電纜者,其伸出壁外長度應為四百毫米以上。二、進屋線採用導線管配線者,其伸出壁外長度應為一百毫米以上,且應於建築物外一端加裝防水分線頭,其導線應伸出分線頭外三百毫米以上。三、用戶建築物壁外尚有屏蔽者,其進屋線應裝設至…
  28.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7條 …構造或混凝土構造樓房,若分為數戶供電者,起造人應埋設共同接戶導線管。該管應考慮將來可能之最大負載,選用適當之管徑。供電戶數為四戶以下,共同接戶導線管埋設於建築物橫梁者,最小管徑不得小於五十二毫米;埋設於地下者,最小管徑不…
  29.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8條 進屋線之導線線徑應依用戶裝接之負載計算。進屋線應採用金屬導線管、PVC管、金屬導線槽或匯流排槽配線,其最小線徑不得小於五‧五平方毫米。裝設鋁匯流排槽者,其銅鋁異質導體之連接應採用經檢驗通過之專用銅鋁合金接頭及配件。電度表…
  30.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9條 進屋線應穿入金屬導線管、PVC管或金屬導線槽內加以防護,以免遭受外力損傷。但既設用戶辦理分戶採用交連聚乙烯(XLPE)電纜裝設於距離地面高度二‧一米以上者,不在此限。進屋線埋設於地下者,應依第三百零三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