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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信用合作社業務輔導辦法 第8條 …)應按季將專案輔導報告,函報財政部備查,並副知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2.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43條 …務所收受之儲值款項,應依銀行法或其他相關法令提列準備金,且為存款保險條例所稱之存款保險標的。
  3. 行政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存款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4. 行政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存保公司)之會計年度,以政府會計年度為準。
  5. 行政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金融機構依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與存保公司簽訂之書面存款保險契約,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契約當事人。二、存款保險標的及不保存款項目。三、存款保險費之計算、申報及繳納。四、存款保險事實之標示。五、要保機構應配合之義務。六、…
  6. 行政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第十二條第一項所定中華民國境內之存款,其非屬新臺幣者,於計算存款保險費基數時,以計算基準日要保機構結帳匯率折算為新臺幣後計算之;於存保公司履行保險責任時,以停業要保機構最後營業日之結帳匯率折算為新臺幣後計算之。本條例第十…
  7. 行政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經終止存款保險契約之要保機構,於其存款人依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繼續受存款保險保障期間,仍應依本條例有關要保機構之規定辦理。
  8. 行政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所稱繼續受保障之存款,指存款保險契約終止之日起半年內,每一存款人於最高保額範圍內受存款保險保障之存款歸戶餘額最低日之金額。前項所定歸戶餘額,為每日營業終了之餘額。
  9. 行政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第3條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起十年內,依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調高存款保險費費率所增加之存款保險費收入。三、運用本基金處分不良債權之收入。四、本基金之其他收入。五、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入款項。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稅款及保險費收入…
  10. 行政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第4條 …。若該承受之金融機構未能賠付,則由本基金全額賠付。存保公司依存款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七條第二項前段規定辦理時,得申請運用本基金,全額賠付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之存款及非存款債務,並由本基金承受該機構之資產,不受該條例第…
  11. 行政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第13條 …售及辦理證券化等相關事項。存保公司受委託辦理該等事項時,準用存款保險條例第十五條之一規定。存保公司經本基金委託辦理前項及第十條相關事務時,其所需費用由本基金負擔。本基金辦理第十條第一項及前三項規定事項時,不適用預算法第二…
  12. 行政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第16條 參加存款保險金融機構之負責人或職員,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該金融機構或本基金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該金融機構、本基金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
  13. 行政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前說明契約重要內容及揭露風險辦法 第5條 …約金,包括收取時點、計算及收取方式。四、金融商品或服務有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五、因金融服務業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之處理及申訴之管道。六、其他法令就各該金融商品或服務所定應定期或不…
  14.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第7條 …契約之重要內容及交易風險,並依該商品或服務之性質,註明有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護機制之保障。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應將前項第四款之各類商品及服務契約之條款內容,向其子公司所屬之同業公會報備及副知本會,並於各…
  15. 行政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母國金融體糸;母國主管機關名稱、職權、檢查之範圍及時間;母國存款保險制度;母國主管機關對外匯交易及資金匯出入之管理措施;母國主管機關對外國銀行設立分支機構及營運上之限制。四、前一年在世界主要銀行資本或資產之排名、世界著名…
  16. 行政受益證券資產基礎證券私募特定人範圍投資說明書內容及轉讓限制準則 第3條 …項:(一)受益證券與創始機構之存款或其他負債無關,亦不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保險之保障。(二)受託機構不保證信託財產之價值。(三)受益證券持有人之可能投資風險,以及其相關權利。(四)特殊目的信託契約之重要事項。八、信託財…
  17. 行政受益證券資產基礎證券私募特定人範圍投資說明書內容及轉讓限制準則 第4條 …(一)資產基礎證券與創始機構之存款或其他負債無關,亦不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保險之保障。(二)特殊目的公司不保證受讓資產之價值。(三)資產基礎證券持有人之可能投資風險,以及其相關權利。(四)受讓資產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之重…
  18.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43條 …契約之重要內容及交易風險,並依該商品或服務之性質,註明有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護機制之保障。上述契約並需向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機構報備,並責成於各金融機構之網站公告。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19. 行政銀行法 第46條 為保障存款人之利益,得由政府或銀行設立存款保險之組織。
  20. 行政銀行法 第62-3條 …具體方案,報經主管機關核准:一、委託其他銀行、金融機構或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經營全部或部分業務。二、增資、減資或減資後再增資。三、讓與全部或部分營業及資產負債。四、與其他銀行或金融機構合併。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重要事項。…
  21. 行政銀行法 第62-4條 …,免依公司法第三百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辦理。銀行、金融機構或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受託經營業務時,適用第一項第四款規定。
  22. 行政銀行法 第62-6條 …清償。但對信託財產、受託保管之財產、已屆清償期之職員薪資及依存款保險條例規定辦理清償者,不在此限。
  23. 行政銀行法 第64-1條 …清償債務時,存款債務應優先於非存款債務。前項所稱存款債務係指存款保險條例第十二條所稱存款;非存款債務則指該要保機構存款債務以外之負債項目。
  24. 行政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 第6條 …券標的本身之風險。二、投資風險:包括金融債券非存款,不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保險之保障等。三、重大發行條件:包括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二項及第十一條第三項與投資人權益相關之事項、金融債券得否中途解約、…
  25. 行政銀行經營信託或證券業務之營運範圍及風險管理準則 第3條 …益人應自負盈虧。(三)信託財產經運用於存款以外之標的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四、銀行辦理信託業務專責部門之營業場所應與銀行其他部門區隔。五、信託業務與銀行其他業務間之共同行銷、資訊交互運用、營業設備及營業場所之共用方式,…
  26. 行政銀行經營信託或證券業務之營運範圍及風險管理準則 第5條 …著方式於營業櫃檯標示,並向客戶充分告知證券投資非屬存款,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其投資盈虧風險由投資人自負。三、銀行證券部門之營業場所應與其他部門區隔。但下列相同性質業務不在此限,其人員及營業場所得相互共用:(一)有價證券之…
  27. 行政金融保險業募集設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4條 …行名稱、地址及發起人已依規定繳足股款之證明。五、銀行申請參加存款保險之計畫。六、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28. 行政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17條 …受款項及給付義務,其資金保護及返還措施,並告知所收受款項不受存款保險及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六、申訴、爭議處理及補償機制。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申請人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告知參與者相關事項。
  29. 行政保險業經營保險金信託業務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受益人應自負盈虧。三、信託財產經運用於存款以外之標的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四、信託財產不受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
  30. 行政指定銀行辦理外幣保證金交易代客操作業務管理辦法 第12條 …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並應向委任人重申交易帳戶之存款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以及其操作虧損之風險由委任人承擔等事項。